我最喜欢的人作文四百字左右【精选5篇】
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人作文四百字左右【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四百字左右【精选5篇】一
纯真的年代时光的河,迷离的幻境迷惘的人;童年的木马夏日的雨,沉睡的写手走对的棋。——题记
第四界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郭敬明,已经大红大紫了。一个“喜欢以四十五角仰望天空的好孩子”,取代了“叛逆的韩寒”。
喜欢郭敬明,因为我认为他是一个了不起的煞费苦心化妆师。有人说过: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他的文字犹如化妆品,不断地给我的人生上色。看他的文字,仿佛是吸食鸦片,不过,我不用担心我的鸦片会断源,因为我会永远珍藏他的文字。张爱玲在《第一炉香》中写道:墙里的春延烧到墙外去,满山轰轰烈烈地开着野杜鹃,那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烧下山坡去。郭敬明就是这灼灼的红色,让我的视野为之一开,俗情为之一扫。
他的《幻城》,微言大意,让我痴迷;他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让我想象到自己高三生活的样子;他的《蓝色苍穹》,让我知道他文彩飞扬,让我明白了充满“疼痛与欢乐的青春世界”。
他喜欢安妮宝贝的空洞,喜欢苏童的冷艳张扬,喜欢刘程亮的明媚永恒。因此他是一个有着忧伤、有着快乐的大学生。
他不像韩寒叛逆到猛烈地去抨击中国当代教育。虽然也有过“频繁的考试像翻来覆去的死”之类的句子,但他的成绩却出其的好。虽然厌恶学校里死气沉沉的生活,但他也明白高考虽不是成材的唯一途径,但至少是成材的一条捷径,惟有高考才是最现实的。因此他说:“我不讨厌考试,因为它证明了我的实力。”“我们是平凡的人,同时我们也是特别的人,因此我们是特别平凡的人,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地学习。”
他不喜欢形式主义,因此高中毕业也没有留同学录。有的人不留同学录是因为朋友太少,郭敬明却不是。他说:“如果彼此要忘记,那么那些终将发黄的精美纸片也无法挽留记忆的遗忘,而如果彼此挂念,那么即使没有联系也依然温暖。”
他不驻足于某处,不被某处的奇珍异草所吸引,而是永往直前,去寻找更美好的事物。因此他说:“今天的你已不是昨天的你,因为生物老师说细胞是持续分裂的。”在持续分化的社会中,我们也应该持续进步。他有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古人说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因此朋友就是一千堆粪土。
清风,可以拂醒我凌乱的心灵;迷雾,可以掩盖我飘茫的遐思;骄阳,可以给我无尽的光明;郭敬明的文字,可以给我无穷的回忆与浪漫。
棋盘上的一兵一卒都有自己前进的方式。郭敬明就是这么一个会把握自己,给自己正确方向的“80后校园写手”。期待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随之而后的又将是一场大轰动。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四百字左右【精选5篇】二
我的旧书包坏了,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新书包。新书包有黑色、白色、粉色三种颜色组成。正面有个芭比娃娃,很漂亮!看她的神态好像在说:“瞧,我多漂亮!”还有一排英文字母,可惜我看不懂是什么意思。我的书包和所有同学的书包一样,有双肩带,也有手提环。左右两侧也各有一个小网兜,可以分别装矿泉水和红领巾。
我的书包外面有三条拉链,把里面分成了三层。第一层最大,里面装有我的语文课本、数学课本、英语课本……第二层稍小一点,装着手工课和美术课所需要的工具,如卡纸、彩笔、文具盒、剪刀。第三层最小,我用来装各种作业本。
我的书包不仅漂亮,而且还是我的学习好帮手,所以我很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四百字左右【精选5篇】三
有人给了我生命,有人给了我温暖,有人给了我呵护,而这个人,就是我最喜欢的—妈妈。
有一次,我发高烧,已经39度了,妈妈给我喝了退烧药,还是不见好,于是,妈妈把我背到车上,送到医院里,医生给我打上了吊瓶,我就一直昏昏沉沉地睡着,只是在朦朦胧胧中,看见妈妈一边喂我喝药,一边给我喝水,到早上了,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眼睛红红的,豆大般的汗珠从额头上流了下来,原来,妈妈一晚都没睡,坐在病床旁陪我。妈妈多么爱我!
还有一次,是夏天,那一天很热,烈日炎炎,骄阳似火,中午,也就是最热的时候,放学了,很多人挤在一起,向校门口奔去,当然,校门口外也有很多家长,这是堵得水泄不通,挤的挤,钻的钻,跑的跑,而我正从教室里跑出来,找了找发现,妈妈在烈日当空下,等着我,站也站不住了,我连忙跑过去,气喘吁吁地对妈妈说:“妈妈,你为什么不在树阴下等我,而要栽这里等我呢?”妈妈说:“我怕你找不到我。”妈妈是多么疼我啊!
这一位爱我﹑疼我的妈妈,我太喜欢她了。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四百字左右【精选5篇】四
童年是一首绮丽的小诗,美丽而朴实。那一件件难忘的童年趣事,共同谱写了我童年的快乐乐章,抓鱼就是其中的一曲。
我的故乡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秀丽小山村,每年夏天,我都要到奶奶家去玩耍。
在奶奶家附近有一条从山脚一直延伸到村前湖泊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像一条清澈的玉带,水里有一些游鱼总是在那儿游来游去,自由自在地嬉戏。站在水中,踩着水中的鹅卵石,欣赏着游鱼在水中穿梭的舞姿,惬意极了。因此,这里也就成了我童年的一处快乐的游乐场。
今年暑假,水很大,湖水漫上来了,小溪里的'游鱼也增多了。坐在湖心的石头上,享受着清凉的溪水漫过了脚丫,沁人心脾。溪中的游鱼不时的在我脚旁游来游去,碰得我的脚痒酥酥的。这时,我不禁心头一动:都说溪水里的鱼比城里买的鱼味儿好,特别鲜。我一定要抓它几条回去烧烧看。想到这儿,我不禁口内生津,食欲大振。
于是,我开始付出了我的行动:先是仔细地观察游鱼的动向,看着它一条条在我的脚旁游来游去,鱼鳃轻轻地张合,尾巴左右地摆动,每条鱼大约一两寸长,背心在水中呈浅灰色,行为敏捷,煞是诱人。继而,我就开始咬紧牙关,屏息凝神,死死地盯着水中的游鱼,看着它往我脚旁游来,一寸一寸渐渐地近了,更近了;于是,我“嗖”地伸出手向鱼儿抓去,没想到那鱼儿只轻轻地将尾巴一摆,便从我的脚旁游过去了。失望之余,我汲取了教训,改变了策略,采取了守株待兔的方法,就把手放在脚旁,等着鱼儿从我手旁经过。嘿,还真的有这么傻的鱼儿屁颠屁颠地游过来,这时我心中一乐,心跳也突然加速了。等鱼儿游到我手旁时,我赶紧向它抓去,哪知那鱼儿依然是从我手旁一滑而过,不留痕迹。唉,真是吃鱼容易捕鱼难啊!正在我懊恼不堪,不知该咋办的时候,妈妈却来喊我回家吃饭了……
童年的这段往事,让我回想起来倍感快乐,同时它也告诉了我:任何一件事情成功,都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都必须要付出百倍的努力。我们只有经历辛勤的播种和耕耘,才会收获到丰硕的果实。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四百字左右【精选5篇】五
老师,基本上,你这题目出的让我有点困扰。
为什么呢?
因为我喜欢的人很多。我喜欢的人之一就是隔壁家的那个早上见到我会对我笑的小女生,虽然我觉得我很帅,但是她和我比起来,年纪太小了,所以虽然我觉得她很可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成熟美丽且将头发烫成大波浪卷的女人。
身材嘛,当然是要国际级一流标准,胸就是胸、腰就是腰、臀就是臀。至于脚嘛,基本上,我的要求不多,只要皮肤柔细、曲线优美、动感十足,这样就可以了,比起我老爸那个完美主义者,我想我的要求简单多了。当然,具备有以上条件的女人,我目前还没找到,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丁班的许诗诗,唉,我想,我是个宁滥勿缺的男人,这点,看我老爸就看得出来,他目前的伴侣啊……唉,摇头比较快!
每天回家都把我老爸管得死死的,不准他在家里抽烟、不准他边洗澡边听电话、不准他过十二点还在处理公文,现在老爸如果要加班的话,还得打电话回家。不旦如此,还规定他在家人生日时,一定要提早回家,嗯,这点我倒是满喜欢的啦,因为自从妈妈死后,我就再也没有和老爸一起过生日了,不用说生日,举凡和xx日、xx节有关的东西,我都不会见到老爸,所以我通常都是跑到同学家去过生日的。而且现在每天都见得到老爸,真是有点感动,想当年我一个月见不到他几次面的说,需要钱就去找提款机,买东西就用信用卡副卡,当时差点以为自已一个人也能在这世界上过活了。
嗯,我离题了耶,老师,你不会因为这样而扣我分吧?你的作文我可是很认真的写呢!只是离题就扣我分,太没天理了。我相信你一定不会扣我分的!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再来,我喜欢的人,就是坐我隔壁的豪哥,你一定觉得很疑惑,为什么我要叫一个和我同年的人为哥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我祟拜的对象。
有一次,我被六年级的人看不爽,六年级的人放话说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豪哥知道之后,就去海扁那群放话的六年级,还告诉他们不准动他班上的人。哈!从那次之后,我就开始超级祟拜豪哥,虽然他很笨,每次数学和自然总是离零分没多远,不过,他的国文已经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课就能考试就境介,谁叫他有一对搞文学的爸妈。我曾经和豪哥提议要帮他罩数学和自然,可是被豪哥很凶的驳回,他说做人要正大光明,不可以做出违背自已良心的事。作弊会违背自已良心吗?不作弊的人才没有童年吧!
将来长大他会后悔的,当每个人都在谈自已小时候做弊的糗事时,只有他一个人义正词严地说:「我从来没做弊!」我想,那一瞬间,全部的人一定会开始冒出三条小丸子的黑色效果线,然后开始吹起秋天的冷风还吹走一片枫叶。不过,虽然是如此,我还是喜欢豪哥,我会罩他的,在一些他正义的脑袋所没办法理解的世界。
我第三个喜欢的人,就是我老爸,不过,这家伙,我觉得很难实际说出为何我会喜欢他,所以我还是用反面述说的方式来说好了,以不喜欢来证明喜欢。我老爸是个恶心的男人,他会把自已下班的臭袜子脱下来盖在别人头上硬逼别人闻。之前还喜欢在浴室里边洗澡边唱雪中红,他的歌声如果称得上好听,那用指甲划黑板的声音就叫天籁了。他还喜欢送人奇怪的东西,就是那种你收到会觉得很撇的东西,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只压下去会出现大便的猪娃娃,害我当场撇在那里。我老爸的奇怪事迹真得很多,如果我要一条一条的写,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写光也没办法写完他的丰功伟业,所以,我老爸的部分还是跳过吧。
我还喜欢一个人,那人是我老爸的新欢,也就是那个致力于改革我家恶息的人(恶息是他自已说的,我倒觉得那是种家庭特色。)那人是我老爸死皮赖脸狂缠才得来的人。基本上,个性有点烂,通常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就算,不容许别人反对。就连我的生活愉乐,看电视、睡大头觉,也都被他剥夺了,他不准我回家后就看电视,还规定我不可以看完卡通七点就睡觉,一定要准时九点睡。每个人回家还一定得说一句我回来了。把我家搞得像是德国一样,超级有规律。
不过,他也是那种会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就整体上来说,算得上是不错了啦。不过,我还是很搞不懂,老爸怎么会喜欢上他,又凶、又严厉、又没身材,感觉上还是个禁欲派的修道人员。不过,身材这一点,唉,真得是……害我当年还在幻想老爸到底会带怎么样新欢回家,依老爸的眼光和条件,一定是那种金发大波浪穿著红色紧身衣、细跟高跟鞋的超级大美女。没想到……人生果然充满不可预测,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唉,老爸居然带回来一个穿著普通T恤、被洗到变白的牛件裤,以及白色球鞋,看起来完全和我的梦想没交集的家伙。
唉,打钟了,我还是写到这里就好,反正我喜欢的人也写得差不多了,再写的话,就会是那种小白小花路人甲之类的出现,所以,就写到这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