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的梗概作文【精选4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本书的梗概作文【精选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本书的梗概作文【精选4篇】一
前些日子,姐姐把她养的小仓鼠寄养在我家里。我真是太高兴了!因为它是在是太可爱了!
经过这些日子的.观察我发现,小仓鼠从脸颊到腹部的毛都是白色的,背部是褐色的。身子大约有十厘米长,有一对锐利的门牙。我遵照姐姐的吩咐,在它肚子饿的时候就喂它吃玉米。每次在看它吃玉米的时候,我跟它一样的开心!呵呵!而且我发现小仓鼠和我们人类不一样,它一般都是在白天睡觉,晚上才出来活动的。很奇怪吧!
过了几天,姐姐把它接走的时候,我还真舍不得它呢!
一本书的梗概作文【精选4篇】二
夜,像一张巨大无边的黑幕笼罩在我的头顶。昨夜那满天的繁星也不知去向,只有一弯新月孤零零对挂地天际。
空气似乎凝固了起来,寂静的路上,只有我的脚步声与不时传来的蟋蟀的叫声。不知不觉,我加快了脚步,感到了一阵阵寒意,提着书包的手心也沁出了汗。“呼——”一阵风吹过,早已干枯的树树叶随着风飘了下来,发出一阵阵响声。“喵呜——”。突然,一声凄惨的猫叫划破了这夜的寂静。我的心里不禁浮现出一幕幕可怕的情景。常听同学们说,在夜里听见猫叫是个不好的兆头,我的心一阵阵收缩,“啊!”我的脚下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我的心也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低头一看,唉,原来走得急,不小心碰到了石头上。就在我抬头那一刹那,一束灯光穿过黑暗,照亮了我恐惧的心房。
我放慢了脚步,心里也不再感到害怕,安全与温暖层层包围了我,因为我知道,那一定是妈妈为我点着的。母爱如一缕温暖的春风轻拂过我的心田,让我心中的那份恐惧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月光也变得如水般温柔、清澈,一片片黄叶此时也如调皮的小孩,乘着凉风,打着旋儿,去亲吻大地……
到了家门口,我轻轻推开门,又慢慢关住,“回来啦!厨房里的炉台上放着热粥,锅里给你馏着几个包子,趁热快去吃吧!”刚转过身,妈妈就已经从屋里走了出来,“来,给我书包,你快去吃吧!”
“您怎么还没睡?明天不是还要早起吗?”“没事,我等你呢,天这么黑,我怕你害怕。”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觉得一股暖流缓缓浸没我的'身体,眼睛里竟有些湿润。看着母亲那提早爬上头的白发,我的心中百感交集。
每天晚上,有那盏桔黄色的灯,我总是背着满满一包的幸福,轻松快乐的回家。
后记:一千多个戴月而归的日子,那灯光已成为我不可缺少的依靠。如一盏温茶,在冰冷的夜风中,唇干口燥的你迫不及待地喝下去,全身暖暖的,唇齿间飘出那份清香,那种感觉,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在一片黑暗之中,突然出现了一点光,就算是一点微弱的光,也能给黑暗中的人们一线的希望。于是,希望之光就此诞生,成为了人们不变的一个信念,给了人们走出了黑暗的勇气与动力。为什么一点微弱的光会有如此大的作用呢?因为它给了人们一个理想和希望,使人们为之去努力奋斗!
一本书的梗概作文【精选4篇】三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一本书的梗概作文【精选4篇】四
“叮铃铃”放学了,出了校门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的向新华书店跑去。写完了作业,看了看表,还有一点时间,随便找本书看吧。
我的眼睛在一排排琳琅满目的书里不停的寻找,忽然,我的目光在一本书上停住了,哈哈,苍天不负有心人啊,我终于找到最有趣的书了!哪本书就《斗罗大陆》。(我个人认为)
这本书的主角是唐三,唐三在前世的`时候以外的穿越到一个叫斗罗大陆的地方,那里的人出生时都有一种叫武魂的东西。武魂分为两种,分别是器武魂于兽武魂;器武魂是柴刀、锄头、斧子等,而兽武魂则是野狼、老虎、凤凰等。这些武魂可以帮助人们生活,但是在这里就有一种职业是专门修炼武魂和魂力的,那就是魂师。
魂师修炼魂力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会获得一个称号:有魂力的叫魂士,魂力超过10级的叫魂师,超过20级的叫大魂师,30级的叫魂尊,40级的叫魂宗,50级的叫魂王,60级的叫魂帝,70级的叫魂圣,80级的叫魂斗罗,90级的叫封号斗罗,甚至还有可能突破百级成为神抵。
想要获得称号就必需获得魂环,魂环也分类,分别是十年魂环(白色的),百年魂环(黄色的),千年魂环(紫色的),万年魂环(黑色的),十万年魂环(红色的,非常稀少),甚至是百万年魂环(金色的,只有一只魂兽突破)。
这本书的主角唐三仅仅用了19年的时间就突破了百级成为了海--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紧张、刺激,并且非常好看,这本书实在是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