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
小编: 何JW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最近,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是出自美国的乔治・塞尔登笔下。里面的内容十分丰富。它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从未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辛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带市会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敢厚的享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对蟋蟀柴斯特来说:"自由"是最重要的。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属于自己的一点点快乐早已消弥,"自由"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珍贵。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既然我的一生是自己的,那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不会让自己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