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阳光作文
再见阳光1
现在已是秋了,风一阵比一阵冷,雨一阵比一阵凉。可是今天我又见到了久违的阳光,早上的雾气在阳光照耀下逐渐褪出,而阳光也在地面、水面、树叶间跳跃,划出翩翩的弧线。我和妈妈把家里的被子、棉衣都拿出来晒晒,虽然阳光很温柔,但也足以去掉湿气。是啊!我又见到了阳光,可我那两位似阳光般的天使呢?我又多久没看见了啊!
他们是我家旧时租住的房子的主人,那时我上四年级,弟弟在上幼儿园,爸妈都在工作每天早出晚归,所以一般家务活我干的多。而他们这对夫妇啊,已经年过七旬,儿孙都已成家立业,不与他们同住,每逢过年过节就在老夫妇这儿来次大团圆,热闹非常。可平时,他俩就与一条小狗在一起,坐在扫的很干净的屋子里,相依相伴的度过每一天,简单而快乐。他们那栋房子,本是很大的,而且厕所、浴室和主楼是分开的,中间便是个庭院,里面种满了花花草草,但每天都被爷爷打扫得干干净净。也因为这庭院这么大,他二老住不上这么多,便把它三分之二租了出去。就这样,我便结实了这两位阳光般的人物。
两位老人便十分喜欢我,每天都会当着我爸妈或别的邻居的面夸我。而且时常会把他们买的水果给我和弟弟吃,所以我和弟弟都由衷地喜欢上了他们。喜欢看爷爷整理花草的慈爱;喜欢看奶奶教我干家务的耐心;喜欢看他们相携外出买菜的依赖;也喜欢看他们对别人微笑时的温馨。在那段日子里,生活好像变得如此幸福,温暖。,没有烦恼。因为他俩就像阳光,洗净并温暖了我的心。
后来姑姑在城里买了套房子。我们也就搬进了姑姑家。还记得从那里搬出来时,他们追在车子后面说:“别忘了,以后常来玩啊!”这句呼唤,让我泪满眶。"
之后,我常想去看望他俩,但由于进入初中后,学习任务重了很多。又加上距离很远,最重要的还是怕他们不记得我了,去了不好意思,就一直没去。好几次去附近时,都已经走到了门口却不敢敲门,等很久也不见他们,便趁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后来听爸说,他在外面碰到了那二老,他们询问了很多我家的情况,尤其是我的情况,听后我再一次泪满眶。
今天,趁着这难得的阳光,我下定决心要踏上我的阳光之旅,我和弟弟用我们的零花钱给爷爷奶奶买了水果,然后便快步来到那熟悉的.小区,时隔五年,那桂花还是开得那样灿水仙花也并不示弱,一朵朵都笑得合不拢嘴。看得出,爷爷还是每天都把庭院打扫得干干净净。我来到门边,作了个深呼吸,轻轻地敲敲门。不一会儿,听到了凳子慢慢挪动的声音,然后脚步声慢慢传来,门开了,是奶奶,头发好像更白了,皱纹也添了不少。很明显,她已经不认得我了,这让我有点儿失落。但在我说了我是谁后,奶奶突然眼睛一亮。笑容扫去了脸上的阴霾,忙把我和弟弟叫进去,忙着给我送来茶和水果,我呢,就去看了看原先住的房子,里面已经住着一户人家,然后我又到处去看看,看了这些年这里的变化,但我在我到处逛的时候,我并没有看见爷爷,于是我便问奶奶:“奶奶,爷爷呢?爷爷到哪里去了?”奶奶突然不说了,原先的忧愁又涌上心头,她拿了一张黑白照片出来,我惊了。难道?我泪满眶。这时,我明白了,为什么房间里少了爷爷的东西。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庭院花草还护理得那样好。后来我知道,自从半年前爷爷走了后,奶奶虽然很悲伤。但还是坚强地生活着,每天会学着爷爷,把那些花花草草剪剪枝叶,浇浇水,干干别的家务。我想,奶奶应该是真的很痛苦的吧。但她为了不让天上的爷爷牵挂,她学会坚强,学会习惯每天一个人上街买菜,学会习惯一个人照顾好这个家,学会在很痛苦的时候假装快乐。学会习惯没有爷爷的日子,但奶奶心里是永远不会淡忘爷爷的音容笑貌,和爷爷的一切……
我后悔,也自责。为何早日不来看望他们呢?但我更被感动,被奶奶的坚强,和爷爷奶奶之间的情感所感动。我知道,无论乌云多么浓密,永远阻挡不了光热无穷的太阳放出耀眼的光。
再见阳光作文2
小丸拖着重重的行李箱,排在等待检票的队伍的最末端。
刮来一阵寒风,夹杂着一股浓浓的汗臭味。小丸回头看一眼,身后来了一个衣着朴素的农民工。他的头发似乎已经是一月没洗了,黏成一块一块的。加上他满脸的疲惫,黑眼圈,眼珠周围的血丝,小丸不仅没觉得脏,反而替他难受。
每个人都想西装革履,帅气潇洒。若非生活所迫,谁又愿意落魄至斯呢?
要是在以前,她一定会很鄙夷的给他一个白眼。但现在,她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大哥,你去哪儿?”农民工也笑了,露出的是满口黄牙,左边的牙齿上还沾了韭菜叶。他说:“我去深圳,打工。妹子,你呢?”
小丸望望夜色渐深的成都,若有所思:“我只是要离开这儿。”
成都火车北站就像是一座碉堡,在寒风中保护着碉堡里的每一个人。但小丸却依旧觉得很冷。只要还在成都,他就会觉得冷。
成都的夜一直是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今夜依旧如此。天空灰蒙蒙的,既不像夜晚,也不像白天。反而像是一个张开了大口的怪兽,要将成都一口吞下。小丸迫不及待要进入候车室,只有这样,才能与成都隔绝开。虽然北站也属于成都。
她拖着行李箱,两个轮子在地上“格格”的响,像是牙齿打架。
前面是数十级阶梯,小丸吃力的提起了行李箱,将身子都压得弯了。旁边伸出一只大手,将行李箱扛了起来。小丸不用回头,已闻到了那股熟悉的汗臭味。
那位农民工笑说:“这种事情当然是我们男人来做。”行李箱很重,将农民工的腰也压弯了。
这个动作,这句话。这一切,都很熟悉。
小丸想起了四年前刚来成都。那时的她和天底下每一个即将步入大学的学生都一样,有着一颗单纯、好奇的心。新的城市,新的学校,新的同学,新的生活。或许,自己也会变成新的人。
那一天,她同样是有一个大大的行李箱。她正将它连拖带拽的往公交车拉,一只手从后面伸了出来,将行李箱扛进车,那只手的主人说:“这种事,当然得男人来做。”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他很帅气。
小丸和天底下每一个花季少女一样,看一个男生,首先在心底里冒出的评语就是:帅气!
他的手很白,手指很长,很漂亮。他的脸上皮肤也很白,皮肤几乎完美。身高约是一米八,在小丸看来,这一切都很完美。就连这次相遇也是很完美,完美得像是上帝创造了这么一次邂逅。
他叫阳光。
阳光的阳光。他总是这样介绍自己。
第二次见面,小丸是在开新生见面会,她坐在人群中间,低着头玩手机。耳旁响起了掌声,她便也鼓掌。直到有人说:“我叫阳光,阳光的阳光。”她才抬起了头。就看见了他。
西装革履。很成熟。似乎更帅了。她很认真的听他的发言,却似乎一句也没听进去。
第三次见面是在一次部门聚会。她喝不了酒。但新认识的朋友一个劲的灌。她举着酒杯,正准备豁出去了时,身后再次伸出了那只手,然后是他的声音响起:“我帮她喝。”
这晚,小丸觉得自己处在阳光的沐浴之下,全身暖洋洋的,舒服得似是到了天堂。
这晚,小丸用瘦弱的身体把阳光从酒吧里扶了出来,他在地上吐,她在旁边流泪。
这晚,小丸迷迷糊糊的将自己交给了他。似乎正如新认识的朋友讲,来大学的第一件事,谈恋爱,使自己从女孩儿变成女人。
她做到了。
为了他。她逃课,她打游戏,她吸烟,她喝酒,她。
但在她看来,一切都理所应当。
他是学生会主席,有许多的应酬。他每次都带上她。她也乐于被别人称为“嫂子”。只有有他在身边,做什么都好。
在阳光身边,每一天都过得很阳光。
直到有一天,她发觉自己怀孕了。
她吓得六神无主,找到了他。
他慢慢点燃了一支烟,红色的火光在夜色里异常夺目。路灯忽然熄了,她看不清他。只看得见那红色的火光,就像一条毒蛇的信子,一闪一闪的。
他终于将烟头扔掉,用鞋子踩了又踩。就像在踩一只蚂蚁,踩一个异常嫌弃的东西。然后以他们相识以来她从未听见过的声音说:“打掉。”
小丸也已想过,当然是要打掉。
可阳光继续说:“我最近没时间。你自己去。”从怀里摸出了一沓钱,递给小丸。小丸一阵苦笑:难道这种事情,他都不能陪自己?
她一个人去了医院,然后一个人回了宿舍。她心里暗暗生气,便赌气没联系她。一赌便是七天。他在她的世界里消失了七天。
她终于是输了,于是满城市的找。
终于找到他时,他正躺在床上,身边是另一个女人。
她苦苦哀求。他却始终正眼也不瞧。
在这段爱情上,她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输。
她独自走在学校的街头,那一晚还是很冷。狂风卷积着掉落的金黄色银杏叶,打在她的身上。很疼,很冷。但渐渐地,她已没了冷的意识。剩下的只是痛,撕心的痛。她第一次清楚的意识到小说里的失恋的感觉是怎么样的。
原来小说里写的并不真实。
如果此刻她去写小说,写的肯定是最好的。只是她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哪里还能写?
但一个人要想死也很难。要堕落,却很简单。
小丸开始出入于每一个酒吧,每一个娱乐场所。她和每一个人都可以喝上几杯。她可以和任何样的男人睡觉。她觉得,这是对他的惩罚。
直到她明白那是对自己的惩罚的时候。已经是大四了。四年的大学时光已经结束了。
她带着满目疮痍,打算离开这座城市。四年里,她得到的,仅仅是满身的伤痕。
火车缓缓发动,她闭上眼睛。
等她睁开眼睛时,已经离开了成都。
离开了这充满诱惑又充满罪恶的城市。
火车就像是一条黑色的龙,从一个怪物的血盆大口里出来,带着希望,走向远方。远方,肯定有真正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