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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

小编: 孤街浪人

特别是其中的话题作文,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

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一

它,有一个皮球似的身子,天天喜欢穿红衬衫,绿外衣,脸上还长了黑斑点。你知道它是谁吗?哈哈,它就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西瓜。

西瓜,别看它样子奇特,味道却是一级好的。每到夏天,我便会去超市买西瓜吃。一回到家,我便会迫不及待地切起西瓜来。当我刚切下一刀时,顿时有一股清香飘满屋子。于是我立刻咬了一口,哇,一股又甜又凉的汁水便流入口了。虽然我已经吃完了它,但那种清爽的.感觉还在口中荡漾着……

人们喜欢在夏天吃西瓜,也是因为西瓜很能解渴。夏天很多人喜欢吃冰棍,但其实冰棍很不解渴,只会让你越吃越渴。喝矿泉水,虽然能止渴,但喝起来味道不太美味,所以西瓜可以当作夏天的“矿泉水”,这也是我喜欢吃西瓜的一个重要原因。

吃前是绿色的,吃下去是红色的,吐出来的却是黑色的。啊,我喜欢吃你——西瓜。

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二

今天傍晚妈妈带我去喝喜酒。喜宴设在邮政大酒店二楼豪华的大餐厅里。这里人声鼎沸,穿织如梭,浓浓的喜气洋溢着整个大厅,好不热闹!渐渐地宾客已满,主持人拿起话筒致婚礼词。我坐在最前面一桌,一眼扫过大厅,老的、小的、中年的整个大厅满满的人群,估计有二十多桌吧?我们紧随炮竹声喝白酒、红酒、饮料,服务员熟练地不停地送菜。什么卤鸡、蛋饺、糯米圆子、蹄膀尽是好吃的。我碗里的.菜堆得像小山似的。圆子送上桌后,新郎、新娘开始向大家敬酒。当新娘向我们敬酒时,我仔细看了看,长得还可以,尖尖的脸,画着浓妆,盘着头发,胸戴红花,苗条的身材,已经换掉了洁白的婚纱,穿上中国式的大红旗袍了。“干杯!干杯!”新郎、新娘由三、四个人簇拥着穿行在人群中,忙个不停。

我一边吃菜,一边听一些大人讲着自己的故事,大概是有感而发吧!一位阿姨说:“我们以前结婚,随便买件红衣服穿上,就在家里摆上几桌,有个十二碗菜,把亲戚请来,吃上一顿,就完了,哪有她们现在这么讲究,进门穿一套,出门又换上一套”接着又听一位大爷说:“我们结婚时真苦啊!买不起新衣服,只能找一件没打补丁的衣服洗干净,穿在身上,做一件粗布衣服给老太婆穿上就接回来了。再买上二斤肉,搞几个小菜,打点酒,聚齐了兄弟姐妹,一桌人吃个便饭,那已经非常不错了,哪像现在这样在豪华的饭店里还请这么多人。”一声酒令打断了大爷的回忆。“干杯!”大人继续喝酒,我继续吃菜。大家都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

听着长辈们说着自己结婚时的故事,再看看现在结婚时的场面,简直没法比,再到我们这一代结婚时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三

我家有一只活泼的小白兔,那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

它可爱极了!它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羽绒服”,耳朵竖在那里,像两个雷达,随时收听着周围的动静。眼睛忽闪忽闪的,像两颗红宝石。嘴巴长得很特别,是三辩嘴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后面还有一个毛绒绒的“雪球”,这就是它的尾巴。

小白兔可喜欢我啦!每次,我放学回到家,它就朝着我的身上扑过来,舌头差点舔到我的脸上。我把它放进笼子里,从冰箱里拿出半根胡萝卜,给小白兔吃。每天给它喂食后,它都在笼子里蹦来跳去的,好像是在谢谢我似的。有一次,我起床晚了,忘给它喂食了。放学后去看看它,它有气无力地趴在笼子里,我看着心里很痛,连忙把食物放进去,它就滋滋有味的吃了起来。眼睛里看也不看我这个小主人了。

小白兔你真好,让我有了玩伴。

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四

七夕的晚上,大家有留意观察夜空里的星星吗?有没有看到牛郎织女星?按照七夕的传说故事,七夕晚上百分之一百是晴天,否则喜鹊不能搭桥、牛郎织女就不能相会了。很早就听过这个传说,所以留意了好几年,七夕当天肯定是晴天。

但大家有没有留意到,七夕前后肯定会下雨呢?传说故事说到,七夕前下雨就因为织女的家人为她流泪,家里人都舍不得织女,大家都相拥痛哭送别,所以天就下雨,而且还下好几天。而七夕过后,牛郎和织女要分别等待下一年的重逢,异常悲痛洒泪挥别,所以七夕过后也会下雨。这样的传说我早就听老人家说过,老人家也说以前几乎每年都是那样子,七夕晴天前后下雨,但现在天气气候都变了,才不准时了。

我记得小时候也曾留意过,印象中也曾经历了几次。怎么连续好几天下雨,突然某天晚上不下了,格外晴朗,以为天气转好,不料第二天又开始连续下雨。看看日历,哦,原来是七夕。

这样的传说故事,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我喜欢什么作文【通用5篇】五

有人问我喜欢纸质书还是电子书?

我觉得我喜欢的是文字。

享受翻阅纸质书的瞬间,满目的人间沧桑,我嗅到跨越恒古的气息,还有岁月沉浸的味道,一页一页透着光,就像被分散的太阳。习惯午后傍晚,最幸福和最失意的两段时间看书,蜷缩在大木藤椅的一角,我却觉得拥有了整个世界,我沉醉其中,接受了作者渲染的悲欢离合。这时候身边是要有茶的,而且必须飘着茶叶,我可以不喝它,可是他一定要是热的。

最喜欢的纸质书,是一本母亲故友无处安放的旧书。是中英互译的简爱。书很新,但每一页都泛着枯黄,每一页都很薄,我会经常不小心撕下缺口,果然精致的艺术品易碎。简爱陪我渡过炎夏,浓冬,晚春,初秋。四季变幻都由他细细承载。或许我会遇见更动心的故事,但永远不会弃他而去,因为我爱。

耳机,手机,平板,三个不太文艺的词藻,零零散散织了一个又一个梦境,就像现在我听着纯音乐,和你们说着不知年月的生活,真是太怀念。你知道夜晚的什么比星星还要亮吗?床头的台灯和微亮的屏幕,三流的玛丽苏言情小说我也看,却不知道为什么会流泪。

“凌晨两点半真的不适合思考人生。”长大了,不会在被子里哭,不会因为简单的事情哭。记忆中,同样是深夜,耳机里循环的芊芊,让我绷紧的弦散了,最近我是多么不食烟火,呵,荒唐荒唐。我为了只有九百个月的人生痛落泪水,心里却明亮。

所以我更喜欢哪一种?我想我喜欢文字,我喜欢文字里偌大的江湖,只身一人的风花雪月。醉生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