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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

小编: 甜味拾荒者

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特别是其中的话题作文,更是常见,话题作文的主题不必从材料中提炼,而是从话题引发出来的,材料的作用在于阐发话题,启发学生作文思路,就材料本身而言,既可以运用到写作中,也可以不加采用。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一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小短文,内容虽然不多,但使我感触十分大。因为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大臣们和百姓为了面子而欺骗国王,国王也为了面子欺骗自己,他们都被两个骗子给迷惑了。

这个童话讲了一位皇帝十分喜欢漂亮的衣服。不久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能为国王做出一种神奇的衣服。皇帝十分高兴,可到后来,皇帝外出游行时,没有穿衣服,被一个小孩子给识破了。

此时,我想起了家长说的一句话:做人不可以自欺欺人,应该实事求是。在生活中,有的同学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为了快写作业,不让老师留住,同学们互相抄写,没能真正的理解老师讲课的内容要点。平时不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悄悄地抄别人的,然后取得优异成绩,用来说自己成绩多么地好,暗自欢喜。其实,这是在欺骗自己而不是欺骗他人。自己实实在在、真真正正的知道问题的答案才有意义,至少能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家长,对得起自己,对得起信任自己的人。

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实事求是,不能自欺欺人。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二

读后感作文三篇 复活读后感作文

追寻精神的复活——读《复活》有感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又却读懂了什么。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意义。

一个纯真美好,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他曾经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出处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面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希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在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复活》读后感

近几天,我的到一本书——《复活》。他出现在十九世纪末的俄国文坛。他与《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一起成为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

关于这本书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本人,他出生于俄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伯爵,早年受西欧启蒙主义的思想,所以他的前期创作,既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作品中,既不满于专制农奴制,贵族阶级的寄生和腐朽,又憎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但还寄希望于“理想”的贵族,幻想通过温和的改革使贵族和人民“互相亲近”,变矛盾为和谐。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激烈变动,加上本人紧张的思琦,引起了他的世界观的巨变。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丰满而复杂的形象——温赫柳多夫公爵,这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作者是运用了他的“心灵辩证法”,即通过这个人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任务在思考思想的辩证发展,来刻画人物的。

温赫柳多夫由于贵族阔少的劣性,占有了天真纯洁的农奴少女马斯洛娃,从此把她推入堕落和不幸的深渊。但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罪行,而是贵族阶级对他影响的结果。他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因此,他是贵族地主阶级罪恶的体现者。

总之,这边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他们的性格及复杂,又是完整的,其思想性格的发展变化都是合乎逻辑的。它以深刻的描写而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并成为不朽名著。

读托尔斯泰的《复活》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内容的严肃性是相符合的。在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面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这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美好的感情却毫无所觉。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三

我喜欢读书,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和我形影不离,每天我都会挤出时间来看书。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书名是《小屁孩日记》。

这是一本由美国孩子格雷用日记的形式记录出他日常生活的书。故事里的主要人物有:格雷和他的爸爸、妈妈、哥哥、弟弟,还有他的死党—罗利。这本书讲述很多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书中抒发了作者快乐、难过、愤怒的心情,不时地格雷还能冒出一些奇思妙想。

格雷是一个乐观向上的孩子,他的弟弟曼尼几乎每个月都偷格雷的零花钱,格雷每次跟妈妈告状,可是妈妈都向着弟弟,他很生气但又没有办法。于是格雷想找份工作赚回损失的钱。他发现了一个除草的广告牌,他把除草师傅的头像改成自己的头像,扛着广告牌在街上溜达想让别人雇佣他。后来有人雇佣了他,可是格雷不会使用除草机,把草地弄得乱七八糟,最后虽然格雷学会了使用除草机,但雇主不满意他的除草技术,没有给他工钱,他的赚钱计划以失败告终。尽管他遇到了挫折,但他因为学会了使用除草机还是很开心。

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佩服格雷百折不屈和乐观向上的精神,如果我能够见到他,能和他成为朋友,那该有多好啊!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四

放暑假了,我终于有时间看爸爸卖给我的美国作家杰夫。金尼所著的《小屁孩日记——好孩子不撒谎》了。这本书讲述了格雷放假和在学校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

最有趣的就是格雷十月份那时发生的一件事情,设这样的:去年格雷有个叫奇拉格。古普塔的朋友,今年六月他搬到外地。不过今天奇拉格突然回到学校来了。格雷他们很高兴,决定逗他一下。吃午饭的时候,奇拉格坐在格雷旁边,刚好格雷多了一块巧克力曲奇,于是格雷说:“要是奇拉格在我就可以把这块巧克力曲奇给他吃了。”格雷假装不知道奇拉格在叫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巧克力曲奇。一次科学课,老师叫格雷数数教室里有多少人,于是他每个人都数,就是不数奇拉格奇拉格为了引罗利上钩,拿起一条玉米热狗,问罗利他在不在,好险格雷抢过热狗吃了起来,不然早就穿帮了。过了几天,奇拉格爸爸打电话给格雷妈妈,说格雷耍他儿子。于是格雷妈妈就问罗利,他就彻底崩溃了。妈妈拉着格雷向奇拉格道歉。

我学到了好孩子不能撒谎,记得有一次,我偷吃了一块很热气的饼干,妈妈问我和爸爸谁吃的,我们都不约而同的说没有,妈妈闻到我嘴里有那种饼干的味道,教训了我一顿。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五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名叫《小屁孩日记》。里面的一段很吸引人,故事是这样的:主人公格雷说,他的新年誓愿是帮助别人进步。可事实上所有人都没有实现他们的的诺言。

老妈说,她从今天起要上健身房,可她整个下午都在看电视。老爸说,他要严格控制饮食,可他晚饭后在地下室里把巧克力全部吃得干干净净,被格雷逮个正着。就连他的小弟曼尼,也实践不了自己的誓愿。今天他跟每个人说他已经是“大男孩”了。要和亲吻奶嘴永远告别。然后,他把自己最心爱的奶嘴扔进垃圾桶里。结果,这个新年誓愿持续不到一分钟就完蛋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有感想:不管干什么事情,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哪!就拿我来说吧,以前我也雄心勃勃地给自己立了一些目标:每天弹琴一小时、每周至少写一篇日记、每天跳绳600下……,但是,这些目标最后都以半途而废告终。看来,我应该从这个故事中汲取经验:不管目标大小,只要下了决心,就得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准则。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六

《简·爱》这部书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有着永恒的价值。自1847年创作至今已有150年,社会在发展,生活在变化,而《简·爱》却始终在世界各国盛行不衰,简·爱——这位勇敢、坚强的女性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

每一次阅读其中的语言,仿佛置身一片香草地,让我回味无穷的是那一个个既是内心又是外界、既是微观也是宏观的独特境界。我为作品流露出的丰富感人的内心情怀所震撼,当然时时回荡在我心中的无疑就是书中的女主人公——一位历尽艰难却勇敢抗争、顽强追求的女性,这是一位被创作于十九世纪的女子,但她有着穿越时空的气质和魅力。

孩童时代的简·爱深受舅妈的虐待,为了获得爱与公平,幼小的她有过忍耐也初露抗争锋芒;少年的她受制于洛伍德学校的强力约束,但渴望自由的她,坚信“真正的世界是广阔的,一个充满希望和忧虑、激情和兴奋的变化纷呈的天地”,于是青年的她毅然离开了学校,成为生活里真正的“敢于闯入,甘冒风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

走进桑菲尔德,简·爱与罗切斯特共同演绎了一个决不单纯简单的浪漫故事。

“从燃烧着的心窝,/感受到了最真诚的爱,/把生命的潮流,/欢快地注进每根血管。”当罗切斯特深情地唱着心中的这支歌时,天地岁月仿佛在那一刻凝固了,我不禁觉得自己也融入了故事的情节中,听到了世间最美丽的声音——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可以说是简·爱主动向罗切斯特示爱,她勇于追求爱情的行动不知鼓舞了多少追求幸福的女性!本来女子就不应该只是被动的接受,就应该站出来大声宣告:我爱!我相信走出这一步,也意味着走出了女性的一片天!

“宣誓让婚姻的神圣纽带,把我们两人紧系在一起。/我的心上人用永不变心的一吻,/发誓与我生死同受。/我终于得到了莫名的幸福,/我爱别人—一别人也爱我。”

钟声响起时,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就开始了一生的幸福,可是在桑菲尔德,钟声里显出幽魂的鬼魅身影,恐怖的红房子中留下了凄厉的长嚎,故事被定格在那一瞬间了。跟随简的灵魂轨迹,我震撼于她对责任的认识——“我会遵守上帝创造、由人批准的法规,我会坚持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疯时服从的准则。法规和准则不光是为了没有诱惑的时刻,而是针对现在这样,肉体和灵魂起来抗拒它的严厉和苛刻的时候。它们再严厉也是不可破坏的。要是出于我个人的方便而加以违背,那它们还有什么价值?它们是有价值的—一我向来是这么相信的。”

虽然艰难,可是她还是凭借着自己的坚定与顽强,下了决心:我要巍然不动地站在那里。”

故事里的她实践着女性要自尊、自强的格言,“我不是鸟,也没有陷入罗网。我是一个具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现在我要行施自己的意志,离开你。”为了捍卫婚姻的纯洁与神圣,她走得很心痛——一个凄凉的字眼就表达了我不可忍受的责任一—“走!”——可是她会微笑……

睡梦中,我看到了简那永远坚定的目光,她在微笑……

赢得自己的人,也会赢得世界!

读完《简爱》这本书以后,我对简爱的际遇感到非常的同情与怜悯。简爱自小父母双亡,也许是简爱的命太硬又或者这是天意,她的李德舅舅也在收养她不久之后过世,从那时候开始简爱的一生也就注定乖舛不顺。她的舅母虽然继续养育她,但是对简爱极端的苛薄与凌虐;而对自己的儿子约翰却是照顾有加,腻爱非常,简直是到了放纵的地步。约翰根本不把简爱当堂妹看待,总是以欺负她与处罚她当作乐趣(这跟他母亲放纵他有关,教育失败下所产生的社会败类,长大后非奸即盗)。由於李德舅母对她所受到欺负不闻不问,使得简爱在离开之时还留下了狠话,真看不出小小年纪的简爱居然会有这种勇气,足以证明李德舅母的作为真是让简爱恨透了。

简爱后来被舅母送到「罗屋机构」,简爱当时以为逃离李德舅母的魔掌,就可以海阔天空,没想到后面还有许多崎岖的路在等著。「罗屋机构」是ㄧ所完全军事化的女童孤儿院,这是ㄧ所没有欢乐与生气的地方,在这里连基本的三餐温饱都没有,并不是孩子适当的生长环境。在这个地方虽然有教育课程,但不是ㄧ般学校的课程,在那里面老师们不会教导孩子们游戏,只有冷冰冰的命令,所有的课程都是军事化的教导。上课作息以及吃饭就寝都是照著铃声来进行,就像是军人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而罗勃克赫兹对自己的女儿们却不是这样,他的女儿们可以烫著大卷的波浪头,穿著华丽与昂贵的美丽衣裳;简爱的同学却由於自然卷被迫剪头发,而简爱为了替同学求情,不惜顶撞罗勃克赫兹而被罚在雨水中淋雨。

罗勃克赫兹在简爱长大后更想要以低廉的薪水聘请简爱当他机构内的一名老师,而简爱却不愿意受到罗伯克赫兹的控制与剥夺,一心想要离开,这是她从小贯有的固执。小的时候她执意离开李德舅母,成年以后的她更是坚持己见要离开罗伯克赫兹,简爱的择善固执与坚持,也是最让我心动的。一个弱女子能勇敢离开自己生长的地方,靠自己的努力在社会上打拚,这是多?不容易的事情啊!还好她有一技之长,可以找到家庭教师的工作,否则只身闯荡江湖,最后的结果不是流落街头,更可能被迫以出卖灵肉过活。

简爱的这份工作为她带来了安定的生活,也为她找到了未来。简爱对於她的学生是非常用心与疼爱,幼时的经历让简爱对小孩子非常有爱心,而神秘的布洛克赫兹是个古怪的人,经常好几个月不回家,就算是回家也是来去匆匆的大忙人。简爱一开始对於这位奇怪的主人感到怪异,也因为这股神秘反促使她与布洛克赫兹谱出了一段恋爱。在他们互相了解的过程中,文章使用的对白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关系,总觉得好饶舌也很奇怪,不够清楚明白,虽然他们互相都有意思,但都不肯告诉对方自己的爱意,这是在《简爱》这本书的情节中,最令人感到不够痛快的地方。

布洛克赫兹的过去有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秘密的揭发使得简爱伤心的离开布洛克赫兹。但是她似乎与布洛克赫兹有著奇怪的缘分,当她再度回到布洛克赫兹的庄园时,庄园已经是付之一炬的断垣残骸,而布洛克赫兹也在这场大火之中变成了盲人。当初阻碍两人的绊脚石没有了,简爱与布洛克赫兹反而紧紧结合在一起,属於两人的美好生活也就此展开,在故事的尾声,盲人的布洛克赫兹后来似乎有好转的迹象,也为《简爱》一书成就了美好的结局。

我觉得《简爱》一书很适合有爱情经验的人来阅读,对我这种没什?恋爱经历的人来说,有些爱恋的情境是我无法领会的。我对她幼时悲惨的身世感到难过,对她成年后为离开恶劣环境而力争上游感到敬佩,更为她的真爱而动容,毕竟,想在芸芸众生中觅得真爱是非常不容易的。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七

谁能想到呢?一块大石头而以。

今天我读了《奇怪的大二石头》这篇课文,感觉李四光爷爷太伟大了,仅仅是一块大石头,他就能追问不休,问了老师,问了父亲,一直到长大了都还在问。这石头简直就像我们的《十万个为什么》,引导李四光不断成长,最后居然发现了震惊全世界的“长江流域有大量第四冰川活动的遗迹”这一研究成果。

这一成果的源头是什么呢?一块大石头而以。

我们天天都可以看到石头,没什么感到奇怪的呀!为什么李四光爷爷小时候就能不停的问个不停呢?也许是因为它是平地上的唯一一块吧。

想到最近爸爸讲的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的故事,也就是一个苹果掉到脑袋上,居然引导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苹果和石头一样,都很常见,很普通,可他们都由有重大发现。为什么呢?

一块大石头,一个苹果,就可以有重大发现,这就是他们不停的问这什么的缘故吧。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八

《狮子王》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动画片,影片描述的是非洲大草原动物王国的生活,是一部有关爱与责任的感人作品。从这一部作品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爱的深沉和伟大,也从中学会了勇敢与负责。

主角辛巴是荣耀国国王木法沙的儿子,他勇敢、顽皮,十分可爱。辛巴非常崇拜雄壮勇敢的爸爸木法沙,并且希望自己成为能像爸爸一样伟大、令人尊敬的国王。辛巴的爸爸木法沙是一头强壮、聪明、勇敢的狮子,是一位受人尊敬和爱戴的好国王。他很爱儿子辛巴,他以宽容的心态来包容辛巴的顽皮,并且他独特的智慧和魅力在无形中影响着辛巴的成长。在从大象墓场回来的路上,木法沙很生辛巴的气,因为他很担心儿子的安危。

影片中木法沙和辛巴对话,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木法沙对儿子深沉的父爱。面对儿子的顽皮过错,木法沙既有呵责又不失呵护,他给予了小辛巴既严厉又亲切的爱。因为爱,才会担心,才会害怕失去,才会生气。这种守护儿子的爱,是无私的,是感人的。特别是木法沙为了救被角马群追赶的辛巴那一幕,我的泪水经不住流了下来。

木法沙为了守护辛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并且这种爱指引和鼓励着儿子的.成长。父爱是山,无论你有多大的困难,他总是你依靠的屏障;父爱是路,无论你走到哪里,他都伴你延伸,为你指点迷津 。他教你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虽然他不能永远在你身边,他的爱依然存在。因为父爱就是天上闪亮的星星,在你迷茫时给你指明方向,给你光明和希望。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九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彩虹鸽》,它是由印度裔美国人儿童文学作家达恩,葛帕,穆克奇写成的金牌小说,书中渗透了他对少年时代点点滴滴的真实回忆。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信鸽的传奇故事。彩虹鸽是鸽城加尔各答市最美丽的鸽子。在这座城里,每三个小男孩中就有一个养鸽,他们熟知如何训练鸽子,视鸽子为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男孩“我”驯养了这只颈羽有彩虹般颜色的信鸽,并和鸽子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彩虹鸽曾穿越迷一样的喜玛拉雅山,勇敢地冒着炮火传递情报。其中,最牵动读者的目光和心情的,是彩虹鸽遭遇的两次低俗。自然和战争的残酷,都让它的内心充满了恐惧,丧失了飞翔的信心。最终,它又在充满愛心的主人和智者的帮助与教诲下,重返蓝天。

当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由得想起我第一次骑自行车,虽然一开始很害怕,但后来有了勇气,很快就学会了,正如书中所说:随时想到勇气,随时感到勇气,那么你的身心自然会流露出平静和力量。”

看来,每个生命的一-次呼吸之中,都潜藏着无限的勇气,只有要勇气,就没有什么能挡住我们前进的道路!

一篇读后感【精选10篇】一十零

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一次生命,你会怎样选择?是做一名热爱学习的学生,还是做一名为国效力的军人或是做一名辛苦勤劳的农民?我的选择是,让我重归童年时光,当一个调皮、可爱的小屁孩吧!

《小屁孩日记》,让我们再做一回小屁孩,并体验小屁孩的快乐!在书中,小屁孩格雷多次搞恶作剧,调皮捣蛋,不认真学习,是个彻彻底底的“坏学生”,常常将家里、学校搞的鸡飞狗叫。他虽然调皮捣蛋,但是在书中闹的小笑话常常令读者发笑。他虽然成绩不好,但是他乐观,他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虽然这个小屁孩的行为特点并不能代表所有孩子,但毫无疑问,淘气调皮是我们小孩子的生命张力的本质体现。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像格雷一样的童年自由的生活,就没有长大后的幸福感和创造力。这或许就是格雷这个小屁孩向我们叙述的启示。合上这本书,哈哈大笑,格雷比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聪明多了!

我们可以做个“听话的好孩子”。但你们想过吗?我们也可以做个不“听话的好孩子”,是呀,为什么好孩子就要听话呢?让我们遵从自己的主见,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说:现在就开始记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