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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最美人物事迹【精选3篇】

小编: 甜味拾荒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最美人物事迹【精选3篇】一

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永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伟同志事迹材料

李伟同志自2008年担任永城市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以来,在省、商丘市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永城市市消协连续三年获商丘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突出贡献奖,许多创造性经验在省、市消协会议上介绍,本人不仅年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而且连续多年被本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

李伟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一直秉持六项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四是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五是受理投诉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大件小件一个样、市内市外一个样,并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六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近三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投诉解决率为97%。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表扬信36封,接到感谢、表扬电话22次,收到锦旗6面。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2010年4月11日周五下午3点多,他接到了薛湖乡侯楼村村民的集体投诉,反映在某加油站购买的-35#柴油用在农用车上打不着火,请求帮助处理此事。他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并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随后,又来到侯楼村逐户调查取证。经过调查证实,该加油站购进的10吨-35#柴油为劣质柴油,合计销售金额4.3万元。仅仅用两天时间,4月13日上午,在消协的主持下,加油站一一退回了农民的购油款及运费,农民们的脸上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二、刻苦学习,提高素质

为了做好维权工作,李伟同志坚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这就使维权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难度。为了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把业余时间和星期天都用在学习上,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他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他常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最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社会稳定,就能增进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正是基于这个认识,他不分星期天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干工作,几年来没休息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他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不怕吃苦,不怕麻烦,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儿,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他也从不放过,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今年5月份市芒山镇农民张某投诉,在西城区某农业机械公司购买一台联合收割机,价格为21万元人民币,使用中发现,还田机和剥皮机均无法正常工作,多次找该公司讨要说法调解无果,出现纠纷,经向市消协投诉,他不顾天气炎热和头疼高血压,立即带人现场调查处理,在深入仔细调查、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最后报送消费法庭审理,最终判定厂家实行包修,并赔偿消费者损失3万元。他还十分注重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理论研究,撰写了大量的调查报告和理论研讨文章,先后有调研文章和36条信息被上级采用。

三、开拓进取,创新工作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权工作,他积极争取局领导的支持,主动地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思路和打算,并在每次活动中邀请市领导参与并给予指导,还及时地把工作中的困难和全部工作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极大地提高了市领导对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消协组织的历次活动,市领导都能亲临现场并发表重要讲话,较好地推动了全市维权事业的发展。他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权工作,倡导实行维权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农业局、烟草专买局、环保局、公安局、城建局等单位的联合执法作用,扩大了维权工作队伍,增加了维权力量,提高了维权工作的效率。2010年4月,他带领消协受理了市黄口乡部分农村消费者关于小麦减产的投诉,由于投诉者人数较多,有的还是对政府统购补贴的麦种投诉,有可能形成社会不稳定。他紧急和工商局、农业局负责人协商研究后,几家单位联合反复在电视台播放小麦专家的减产分析,告知消费者小麦减产是春季特殊的寒流天气及农民播种早、播量大等原因造成的,与小麦品种无关,同时到各村说明情况,派出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民采取补救措施。由于联动部门配合得力,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投诉,为政府分了忧,解了难,维护了社会稳定。他还从实际出发,聘请3.15维权志愿者,涌现了顺和乡农民高立业、退休工人王玉学等一批维权模范,为维权工作探索了新的办法,受到省、市消协的肯定。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消费者传授维权常识。几年来,市电视台积极配合宣传,共播发维权新闻57条,制做17期专题节目,对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为了使消费者掌握更多的知识,他们每年都组织4次以上大型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他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方便,为解决消费者投诉找不到门、见不到人、损失难以挽回的问题,他从2010年开始,带领大家实行无假日工作制,365天受理消费者投诉,并采取电话、填卡、出现场快速调解消费纠纷三种方法,这些方法极大的方便了消费者解决维权事宜,为消费者投诉节省了时间和经费。他还注重营造维权氛围,在市中心地段设立了四处公益广告牌,在64个社区、村建立红盾维权联系点,在18个商场市场设立投诉站,使消费者权益受侵害,不出经营场所就能解决问题。

四、廉洁奉公,率先垂范

他在工作中始终身先士卒,为人师表,时时处处为大家做榜样。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是为消费者办事实、做好事的社会团体。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很多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后,总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但他始终坚持送礼不要,请吃不到,深受消费者的敬佩。有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老朋友、老同志因自己的问题伤害了消费者,想通过关系不赔偿或减少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对此,他反复说明情况,耐心做好工作,严格按章办事,从不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还有一些极个别的原因使消费者的损失难以挽回,如购买的商品超过保修期、商家破产无处查找、外地生产厂家联系不上等等。对此类特殊情况,他都能慷慨解囊,给特困消费者一些经济援助。2010年7月16日,他接到市龙岗乡农民李某弟兄二人关于购买的冷库冷冻机质量纠纷问题的投诉,连夜动身前去郑州厂家调查调解,在郑州市工商局和消协同志的帮助下成功调解处理后,农民李某弟兄二人在郑州市商场买了一件高级衬衫并表示无论如何也要赠送给他以示谢意,被他婉言拒绝。每年政府组织的扶贫帮困献爱心,向灾区人民捐款等,他都率先带头,发挥模范作用。在他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消协成了市民心目中的一张名片,被誉为“消费者的热心娘家和保护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最美人物事迹【精选3篇】二

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永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伟同志事迹材料

李伟同志自2008年担任永城市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以来,在省、商丘市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永城市市消协连续三年获商丘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突出贡献奖,许多创造性经验在省、市消协会议上介绍,本人不仅年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而且连续多年被本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

李伟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一直秉持六项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四是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五是受理投诉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大件小件一个样、市内市外一个样,并1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六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近三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投诉解决率为97%。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表扬信36封,接到感谢、表扬电话22次,收到锦旗6面。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2010年4月11日周五下午3点多,他接到了薛湖乡侯楼村村民的集体投诉,反映在某加油站购买的-35#柴油用在农用车上打不着火,请求帮助处理此事。他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并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随后,又来到侯楼村逐户调查取证。经过调查证实,该加油站购进的10吨-35#柴油为劣质柴油,合计销售金额4.3万元。仅仅用两天时间,4月13日上午,在消协的主持下,加油站一一退回了农民的购油款及运费,农民们的脸上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二、刻苦学习,提高素质

为了做好维权工作,李伟同志坚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这就使维权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难度。为了熟知相关的

2法律法规,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把业余时间和星期天都用在学习上,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他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他常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最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社会稳定,就能增进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正是基于这个认识,他不分星期天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干工作,几年来没休息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他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不怕吃苦,不怕麻烦,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儿,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他也从不放过,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今年5月份市芒山镇农民张某投诉,在西城区某农业机械公司购买一台联合收割机,价格为21万元人民币,使用中发现,还田机和剥皮机均无法正常工作,多次找该公司讨要说法调解无果,出现纠纷,经向市消协投诉,他不顾天气炎热和头疼高血压,立即带人现场调查处理,在深入仔细调查、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最后报送消费法庭审理,最终判定厂家实行包修,并赔偿消费者损失3万元。他还十分注重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理论研究,撰写了大量的调查报告和理论研讨文章,先后有5篇调研文章和36条信息被上级采用。

三、开拓进取,创新工作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权工作,他积极争取局领导的支持,主动地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思路和打算,并在每次活动中邀请市领导参与并给予指导,还及时地把工作中的困难和全部工作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极大地提高了市领导对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消协组织的历次活动,市领导都能亲临现场并发表重要讲话,较好地推动了全市维权事业的发展。他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权工作,倡导实行维权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农业局、烟草专买局、环保局、公安局、城建局等单位的联合执法作用,扩大了维权工作队伍,增加了维权力量,提高了维权工作的效率。2010年4月,他带领消协受理了市黄口乡部分农村消费者关于小麦减产的投诉,由于投诉者人数较多,有的还是对政府统购补贴的麦种投诉,有可能形成社会不稳定。他紧急和工商局、农业局负责人协商研究后,几家单位联合反复在电视台播放小麦专家的减产分析,告知消费者小麦减产是春季特殊的寒流天气及农民播种早、播量大等原因造成的,与小麦品种无关,同时到各村说明情况,派出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民采取补救措施。由于联动部门配合得力,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投诉,为政府分了忧,解了难,维护了社会稳定。他还从实际出发,聘请3.15维权志愿者,涌现了顺和乡农民高立业、退休工人王玉学等一批维权模范,为维权工作探索了新的办法,受到省、市消协的肯定。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消费者传授维权常识。几年来,市电视台积

4极配合宣传,共播发维权新闻57条,制做17期专题节目,对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为了使消费者掌握更多的知识,他们每年都组织4次以上大型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他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方便,为解决消费者投诉找不到门、见不到人、损失难以挽回的问题,他从2010年开始,带领大家实行无假日工作制,365天受理消费者投诉,并采取电话、填卡、出现场快速调解消费纠纷三种方法,这些方法极大的方便了消费者解决维权事宜,为消费者投诉节省了时间和经费。他还注重营造维权氛围,在市中心地段设立了四处公益广告牌,在64个社区、村建立红盾维权联系点,在18个商场市场设立投诉站,使消费者权益受侵害,不出经营场所就能解决问题。

四、廉洁奉公,率先垂范

他在工作中始终身先士卒,为人师表,时时处处为大家做榜样。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是为消费者办事实、做好事的社会团体。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很多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后,总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但他始终坚持送礼不要,请吃不到,深受消费者的敬佩。有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老朋友、老同志因自己的问题伤害了消费者,想通过关系不赔偿或减少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对此,他反复说明情况,耐心做好工作,严格按章办事,从不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还有一些极个别的原因使消

5费者的损失难以挽回,如购买的商品超过保修期、商家破产无处查找、外地生产厂家联系不上等等。对此类特殊情况,他都能慷慨解囊,给特困消费者一些经济援助。2010年7月16日,他接到市龙岗乡农民李某弟兄二人关于购买的冷库冷冻机质量纠纷问题的投诉,连夜动身前去郑州厂家调查调解,在郑州市工商局和消协同志的帮助下成功调解处理后,农民李某弟兄二人在郑州市商场买了一件高级衬衫并表示无论如何也要赠送给他以示谢意,被他婉言拒绝。每年政府组织的扶贫帮困献爱心,向灾区人民捐款等,他都率先带头,发挥模范作用。在他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消协成了市民心目中的一张名片,被誉为“消费者的热心娘家和保护神”。

消费者权益保护最美人物事迹【精选3篇】三

XXX同志自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始终以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XXXX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

XXX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一贯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三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近一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40人(次),接待投诉群众60余人,受理消费者投诉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投诉解决率为97%,消费者满意率达到100%。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2011年11月20日,X先生在某水泥厂购买水泥73吨,施工浇灌后发现地面起灰,认为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厂方退货并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不得已,x先生拨通了XXXX的投诉电话。接到电话,XXX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并会同XX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在调解过程中,厂家反复强调是X先生施工时配料水、灰比例不当和洒水养护不及时造成起灰,拒绝退款。XXX及时指出,由于无可以送检的水泥,只能

1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划分责任。按《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4条的规定,由厂方提供无过错证据,厂家无法提供,应当承担责任。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厂方赔偿李先生50吨水泥,并确保其质量合格。

二、刻苦学习,提高素质

为了做好维权工作,XXX同志坚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这就使维权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难度。为了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做好维权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把业余时间和星期天都用在学习上,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他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他常说,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社会稳定,就能增进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正是基于这个认识,他不怕吃苦,不怕麻烦,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儿,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他也时时放在心上,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