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疲劳读后感3000字【精选3篇】
生死疲劳读后感3000字【精选3篇】一
《生死疲劳》读后感
生死疲劳读后感3000字【精选3篇】二
生死疲劳读后感1700字生死疲劳读后感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但是,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
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但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生死疲劳读后感3000字【精选3篇】三
《生死疲劳》读后感_《生死疲劳》读书心得
《生死疲劳》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中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这50年的历史发展过程。围绕着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下面是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应该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知道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知道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一定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文化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可以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
(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不过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可以说确实够快的。不过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呢,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莫言这部小说里有两句话,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
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一、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
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
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
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二、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
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
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
三、想对莫言表达愤怒。
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
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对于我来说,一时间还很难把这本书的精髓吃透,但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去品味,去琢磨,做为中国人,莫言是中国人的骄傲!
读完《生死疲劳》这本书会有哪些收获呢?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生死疲劳》读后感”,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查看。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一起来品味这本书吧!
莫言得诺奖了,粉丝一下陡增,自己也不自觉成了莫粉,10月23日在青岛机场购得《生死疲劳》,零零碎碎花了一个月时间,最后看完了,感受尤深的是,这本书耐看,莫言对解放后土改、人民公社、文化革命、改革开放等社会变迁,对人生的生死大事,伦理道德,思考深邃,看完了还有再想看的欲望,就像牛吃了草一样,不反臼,就不能完全消化。
高密东北乡的大地主西门闹解放初被政府枪毙了,西门闹觉得冤枉,不停地转生轮回,最后,西门家的长工、老单干户――蓝脸,在西门闹从驴、牛、猪轮回到狗之际,在自己生命烛火渐渐失色之时,经常梦艺唠叨:“老掌柜的,你确实是冤死的啊!可这个世界上,这几十年来,冤死的人何止你一个啊!”社会的变迁到底对不对,不对,西门闹依旧是地主,对了,蓝脸,才能娶西门闹的二姨太做媳妇,传宗接代,这个问题不但困扰着蓝脸,更困扰着莫言。土地制度的改革永远是把双刃剑,有得的,就有失的。历史的车轮是不停的,与社会发展潮流相适应的改革,无疑方向是正确的。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大势所趋,是政策,当时,有的村就没有实行土地承包职责制,如周家庄、南街村等,回过头来看,这几个村的群众经济发展的也挺好,此刻,土地流转,已是大势所趋,但肯定也有不愿意的。
小说的结尾,就像是叙说西门家族的孽债。西门闹的亲儿女,西门金龙一生折腾,与洪泰岳在母亲迎春的坟上同归于尽,西门金龙的儿子西门欢被社会混混刺死、西门宝凤的女婿马良才,突然得病去世;二姨太迎春的孙子蓝开放为与堂妹庞凤凰不明不白的不伦情,含冤自杀;三姨太秋香的大女儿,西门金龙的妻子――互助,寡居,二女儿,蓝解放的妻子――合作,忧郁患病去世;蓝脸的至交庞虎的大女儿庞抗美,西门金龙的情人,官到县委书记,终因贪污入狱后自杀,与西门金龙的私生女庞凤凰,难产去世,庞凤凰生育了西门闹第六次转世后的大头婴儿蓝天岁,二女儿庞春苗,蓝解放的续妻,为爱疯狂,车祸身亡。西门闹为冤屈在不停地转世轮回,那么活在阳间的与西门闹沾亲带故的人,不也在轮回吗?尽管西门的后人及其亲属,有个性,有理想,有抱负,是成大器的人,但人在做,天在看,有的人英年早逝,又有多少冤屈呢?又轮回为什么呢?整部小说,没有涉及佛事,却尽显了佛教倡导的善恶报应的轮回理念,高密东北乡的人,是否也这样看西门家族的人呢?
莫言给主要人物起的名字,有社会发展的痕迹,似曾相识,也独具匠心,细细想来,每个人的发展脉络似乎与名字有关。西门闹,闹了阳间,闹阴间,不安省,西门欢,就欢腾了一阵子,蓝解放,思想上解放、工作上解放、感情上解放。解放前农村人起名,大名图个吉利、小名图个顺口,地主的儿女叫金龙、金凤,正常但是,蓝脸与长相一致,形像生动,迎春、秋香、良才均是大众化名字,光第显然是一个完美的愿望,洪泰岳名字可能与泰山有关,起得有气势,庞虎,以动物为名,常见的很。解放后人们起名,时代特色显明,因而,主人公就有了如解放、抗美、春苗、互助、合作、开放等名字。
我们60年代的同龄人,有许多名字也带有时代烙印,如红旗、文化革命、红卫、小兵、卫兵等等。前一阵,开十八大,有一则消息,参加十八大的解放军代表团和武警部队代表团中,有7人名字叫“建国”。还举出了有关“建国”名字的相关数据,公安部200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内地名为“建国”的总人数超过96万人。其中,1949年一年里出生的“建国”就多达8240人。上个世纪50年代,“建国”一下从前十年的4万多人增加为23万多,而上个世纪60年代出生叫“建国”者超过29万人。可见,名字与时代与时俱进的人,事业与时俱进不少。
《生死疲劳》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章回体,使人看了比较亲切。小时候,看的第一部小说,《西游记》是章回体,晚上爬在炕上,点着煤油灯看,婆一向喊早点睡,但看了一回,还想看下一回,那怕灯芯快着完了,火光很暗,也要坚持把正看的这一回看完,不然就睡不着。《生死疲劳》按部写,每部分是章回体例,没有下回分解这一说,但还是依旧每次按章节看,有大块的时间,就按部看,不然,思绪老在小说里面,想着西门闹的折腾。看完小说,还有个想法,就是换个书名,也是能够的,比较贴切,那就是《折腾在阴阳间》。
网上报道,莫言用43天,完成了40余万字的《生死疲劳》,文章作者进行了至理分析,使人信服。假如莫言不生在农村,不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没有对单干户独轮车深刻的印象,不经历解放后,这个不断变革的时代,就不会有《生死疲劳》,因此,《生死疲劳》的出生,就应得益于高密东北乡厚重的农村文化,是不断变迁的社会给了他创作的灵感,是浓浓的生活积淀给了他文学的营养,从某种程度上说,莫言,是这个社会的最大悟道者,没有对社会的职责感,没有对生死轮回,善恶报应的敬畏,这个小说不会出彩,也不会怪诞,这种怪诞带着浓郁的中华民族味,如今,这种味儿不但国人在反刍,而且透过莫言的文字正在向世界散发。
我终于把《生死疲劳》读完了,心情很激动,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每天读两小时左右,坚持了整整20天,书中那吊诡和磨砺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全文脉络清晰,语言流畅,思绪天马行空,用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会的农村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部记实作品。这真是当代最具想象力的作家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力作。
书中很多生动的片段,我读着读着偶尔会扑哧而笑,比如小三和西门猪去偷杏子吃的过程,比如莫言把尿液落到马力带上,回答是想给皮带降降温。当然好笑归好归,这部小说最打动人心的还是蓝脸的那种信念,那种自己命运自己作主的信念。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他,我觉得除了动物的形象生动外,只有蓝脸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也许是他的执拗和毅力打动了我吧。他在月光下坚持劳动的形象在我心中很高大,那个朴实勤劳的农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坚持也迎来了精神上的胜利,土地实行了包产到户。不过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土地却因开发商无节制的开发而越来越少,真想说让土地适度开发吧,土地是农民的生命。
佛教说有六道轮回,主要是让我们与人为善,而莫言把生死轮回融入到小说创作上,一次次的轮回,使得整篇文章结构清晰利落,让人一目了然。这点上我很佩服他的创作构想。莫言能用酣畅淋漓的语言和生动无比的情节把故事一一展现,他的想象力也让我惊叹,让读者看到他一流小说家的才华。他是当代作家,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能阅读他的小说,我觉得很幸运。
再说说我认为的缺点:莫言很会调侃,经常莫名其妙地插进:莫言在他某某书上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协调,我阅读讲究顺畅和全身心投入故事情节,被他这样一弄,我看得累,也许是我的品文境界没达到吧。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至今还没明白他为什么要加这样一些跟故事情节没多少关系的内容。再说说叙事者,突然变化之快,这个我是动物还是人要极力地去琢磨,特别是转成狗后,真是多变啊,本人这个笨拙的脑跟不上他的速度。
作为文学作品,里面的个别字样,我觉得还是粗俗了些,我建议未成年小朋友不要阅读此类书籍,可能是我接触的纯文学作品跟这个还是大相径庭。如果只是一般的小说,那这些字眼也就马马虎虎吧,不过是文学作品,那我还是觉得庸俗了点。还有,最后的结局,总觉得有所欠缺,跟前面的内容比结局还是逊色了点。当然网上也有人夸他的结局的,所谓见仁见智吧。
整体来说,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值得一读。我们不能要求人是十全十美,当然作品也是如此,十全九美就是不错的作品了。《生死疲劳》读后感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