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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范文【精选3篇】

小编: 北巷以北

读后感的作文范文【精选3篇】一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是一把火,驱走心中的寒冷。

读后感的作文范文【精选3篇】二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还说:“我扑在书上,就好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看!高尔基把书比作美味的面包,自己则变成了饥肠辘辘的人,狼吞虎咽般吃了几块面包。莎士比亚也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肢膀。”是啊,一个整天看电视而不看书的人,眼中只有黑白色;而整天看书的人相比只会仅限于学课本知识的人,看书的人知道创新,而局限于书本上的人呢,只会照搬书上的,没有新意。也就像会捕食而不会飞翔的鸟儿一样。《三国志》里面还写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只要你反复斟酌、推敲词句,其中的意思你自己就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里。以上几句,更说明了书的重要性,读书要持之以恒。

  也正因为如此,我最近又读了一本书,叫《我是你的守护星》,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许多同龄人不懂的道理。这本书写一个懦弱胆小的十一岁的男孩正立,养了一只叫叮当的大狗。富家子邓凯欺负正立,被叮当解救,邓凯因此建议让自己的藏獒与叮当决斗。正立出于虚荣心,接受了邓凯的挑战,最终造成叮当被藏獒咬死。正立从此生活在了无尽的懊悔与自责之中。星次神仙星纪可以帮助叮当复活,方法是:正立和他的同学们,先后将自己的灵魂进入到了叮当的身体,同时对这个密码守口如瓶。这样,叮当在不同孩子灵魂进入到身体的时候,就拥有了不同的性格,在学校和家里都闹出了很多的笑话。而守护叮当的任务原来如此之难。这本书让我明白了:

  朋友,不是用来出卖的!

  承诺,需要用生命守护。

  勇气不是不恐惧,而是怀着恐惧,任然努力地迎风前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寂寥空虚。我们从中学到了知识,就要学以致用,我一看书,就沉浸在书里,忘了一切,就仿佛身临其境。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书是我的知己,我们互相取长补短;书是我的伙伴,我们畅快交流。

读后感的作文范文【精选3篇】三

  作者姜戎将这让人感到悲伤的一幕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都感到心酸,眼泪也会止不住地落下,因为这只执着追求自由,希望回归家族的小狼终于解放了,可是,它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狼图腾》这个电影相信大家都知道,看过。那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呢?呵呵,没有吧,那就让我来介绍介绍!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北京的知青------陈阵,他与伙伴们一起来到了蒙古大草原,这里的草原狼使他着了迷,于是他与其他知青去掏狼崽,他想将一只小狼崽养大,在小狼成长的路程上艰辛不断,终于小狼长大了,但也有新困难迎接了陈阵,这会是怎样的困难呢?他是怎样解决的呢?就让我给大家留点悬念吧!

  这本书里有两处让我印象深的部分。第一部分是汉人知青队长用小狼当诱饵引来狼群想屠杀它们,作者把那一画面写得非常生动,仿佛那一夜就发生在眼前,还表达出了小狼想回狼族的欲望。第二部分是最后小狼快死的时候,被陈阵亲手砸死的那一幕,我非常理解陈阵的做法,他是希望小狼不再痛苦下去,也希望它像战狼般倒下。作者姜戎将这让人感到悲伤的一幕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都感到心酸,眼泪也会止不住地落下,因为这只执着追求自由,希望回归家族的小狼终于解放了,可是,它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有:狼就是草原的图腾,但我们不能任由让它生长,繁殖,也不能乱去捕杀它。多了是魔鬼,少了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