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书怎样写【精选3篇】
索赔书怎样写【精选3篇】一
索赔协议书
(以下称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乙方)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为了确保产品的最高品质水准、防止因索赔引起纠纷,针对乙方的供应部品(以下简称乙方的产品或供应品)及因乙方的供应品不良时产生的损失和赔偿做了有关协商。具体内容、方法如下:第一条:索赔的定义
1、本协议中的索赔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存在品质缺陷的不良品(品质缺陷的
范围还包括任何与产品一起销售给甲方的附件、使用说明书等不良或不当所造成产
品被误操作或因此造成与该产品关联的其他部件的不良),造成甲方在维修或更换不
良品时产生的人力、物力上的损失,或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
或甲方赔偿顾客因维修或更换不良品所产生的人力、物力上的损失,或甲方赔偿顾
客因缺陷产品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就此向乙方
提出索赔。
2、索赔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索赔、一般索赔、特殊认证索赔和召回索赔等,详
见表格1。第二条:赔偿责任按上述第一条之规定,若乙方提供的不良品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按索赔种类向甲方
提供赔偿。第三条:索赔的认证
1、甲方负责任命责任人来判定索赔是否是由乙方产品不良所造成的。乙方要服从甲方
的决定。
2、如果乙方对索赔有异议,须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_3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甲方根据乙方的意见考虑是否重新协商索赔事宜。
3、属于下列两种情况引起索赔的,原则上乙方不负责赔偿责任:1)由于客户使用不当或保管、管理不善或擅自改装设备引起的索赔;2)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材料不良引起的索赔;第四条:赔偿责任期限
1.乙要对自己的供货品,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依据附加的表格2之规定。2.若发生了特殊认证索赔或召回索赔,即使过了前项中规定的保修期,但经甲方
判定乙方是责任方时,乙方依旧要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照甲乙双方的协议来处理。
第五条:索赔的通知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索赔的内容(甲方下达《索赔通知书》给乙方)。第六条:索赔部品的返还
从接到甲方《索赔通知书》之日起,乙方须于一周内取回不良品。若一周之内没有取走,可以再商定一个双方同意的期限,若乙方在该期限内仍未取走,甲方有权利处理这些不
良品,处理所得利益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良品的仓储费,仓储费用按照甲方标准执行。第七条:赔偿方法
1、乙方要为甲方的工程索赔、普通(一般)索赔及特殊认证索赔按照以下的规定实施
赔偿。1)部品费
若乙方因部品不良遭甲方索赔,乙方除了要赔偿甲方不良品本身的金额还要赔偿
因不良品所造成的其他附带损失。乙方所赔偿的不良品金额按售后服务价格计算。2)修理费
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更换或维修不良品所产生的修理费,具体金额按双方事先约好
的工时和人工费率计算。
3)若甲方已经支付了顾客不良部品费、修理费及其他附带费等,乙方要赔偿甲方已
经支付给顾客的费用。
4)若甲方因乙方的产品不良而赔偿了最终消费者在人力、物力上的损失,乙方须按
双方事先协商同意的协议价赔偿甲方。2、不属于工程索赔、普通(一般)索赔及特殊认证索赔的费用,甲乙双方再做进一步的
各别协商后决定其赔偿方法。3、海外索赔也适用上述条款之规定。第八条:赔偿金的支付方法
属于上述第七条的赔偿金的支付,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或者按甲方指定的方
式支付。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所有方面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并按其进行解释。合同双方不可撤
销地将任何争议送交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事项发生时,或无法用本协议中的各项条目来处理的事情,
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后决定。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时间
1.本协议书的有效时间是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表格1:索赔的分类表索赔名称内容
工程索赔乙方供货的部品作为产品,经甲方检查后出库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发生的索赔。
普通索赔一般索赔甲方提供给顾客的服务保证书上的保证条目及保修期限内发生的
索赔。
AS部品甲方用乙方的部品,赔偿给顾客后,在一定的保证期限内再次发生的索赔索赔。
特别认证分担索赔甲方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明示的保证期限两倍的时间限度内发生索赔故障时,甲与顾客分担赔偿的索赔。
特殊索赔超过了甲在售后服务保证书上明示的保证项目,但是对于那些安全特性部品、技能特性部品一样重要的部品,甲特别认证的索赔。
召回索赔为了事前预防保安部品及同样重要的其他部品的故障,不管使用时间多长,甲方需要处理的一系列事的索赔。
代理商索赔乙方的部品,通过甲的代理商销售后,经过一段时间发生的索赔。
海外索赔甲方的产品输出到海外后,在海外发生的索赔。表格2:赔偿责任期限
顺位按部品区分赔偿责任期限1普通部品索赔赔偿期限如下,乙方向甲方供应货品
后12个月。
2重要部品及保安特性部品乙的产品装在甲的产品里,卖给顾客后未1.构成发动机内部的部品满24个月或者未提前到达4000小时运做2.构成方向操纵的部品时间的装备,发生故障退返到甲方的工厂3.构成动力传达装置的部品的日期开始6个月后自动回复到保证期4.其他指定的保安特性部品限。
3不包括以上1和2内的部品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索赔书怎样写【精选3篇】二
案例三背景: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论证,取得质量论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出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合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加拿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队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九天季节性大雨后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
问题1:
答:造价工程师的拒绝正确。其原因:
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一般地讲,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对该部分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可以认为是承包商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一般在业主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乙方自己承担。
问题2:
答: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造价工程师批准执行,这一批准的变更价格,应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否则按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解决。
问题3:答:造价工程师应对两项索赔事件做出处理如下:
1.对处理孤石引起的索赔,这是预先无法估计的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2.对于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前期的季节性大雨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补偿。
(2)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不能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的索赔问题。被冲坏的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部分材料,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坏的施工设备,受伤的施工人员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等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案例四背景:
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分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
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A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1:
答:委托方A单位应向B单位支付定金为:15万元×20%=3万元
问题2:
答: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而C单位将他人的勘察报告擅自提供给A单位,并用于合同外项目,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委托方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问题3:
答:若勘察合同继续履行,B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对于因勘察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应视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费。
问题4:
答: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随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位应于28天内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不作答复,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的窝工、停工,委托方A单位应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延工期20天。案例八背景:
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任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问题:
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该怎么?
2.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甲乙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
3.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商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商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此事?问题1:
答: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及时通知甲方,要求对工程地质重新勘察并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问题2:
答:在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事件之后,主要应注意:
1.乙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时间;2.甲方答复的时间;
3.双方对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方式和时间。
问题3:
答:
1.在接到设计变更图纸后的14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顺延的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该报告,则调整合同;若不同意,应进一步与甲方就变更价款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按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
2.发现出土文物后,首先应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其次向甲方提出措施费用补偿和顺延工期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及其证据。
案例九背景: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会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先进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处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处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你认为应该在业主支付给你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
问题1:
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
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3:
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问题4:
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至6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天。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4.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天,索赔额为2天×2万/天=4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问题5:
答: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如果承包商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如果承包商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索赔书怎样写【精选3篇】三
浅谈公路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2009-07-1511:27:45)转载标签:分类:路桥资料分享
装修监理工程师意向书图纸业主绕城路工程杂谈
1.工程概况:
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最终索赔报告:
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4.索赔的管理:
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6结语
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