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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调研报告相关职位【精选3篇】

小编: 北海有鱼

人口调研报告相关职位【精选3篇】一

丁家岭社区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最近几年来,随着我社区安置区逐步稳定完善和周边众多企业的纷纷入驻,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涌入到了我社区。至今年3月份,我社区的流动人口数量达到了往年来的一个最高峰,有826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安置区出租房提供了足够的客源,促进了丁家安置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我们的卫生、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因素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的违法现象已成为了社区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面临着挑战。我社区始终将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丁家岭社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现在已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数为826人,其中男性457人,占55%;女性369人,占45%;未成年人有126人,占15%;已婚育龄妇女有229人,28%,流动人口居住的时间长短不一,部分有编制的丁家岭小学的教师、有技术职称或者有技能的打工者以及部分做小生意的摊贩居住时间较长,服务行业,比如餐馆、网吧、理发店的从业人员和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作人员居住时间比较短。

二、丁家岭社区流动人口流动特性

1、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分复杂,良萎不齐。

2、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边,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

3、处所不固定

一部分流动人口没有固定住所,多数居住在出租房内,居住条件一般,形成了“哪里方便住哪里、哪里便宜住哪里”的频繁更换居所的情况,并且没有主动申报暂住登记的意识,使社区工作人员很难及时全面地掌握其居住地址,给服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难以摸清底子

由于频繁的流动导致难以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流动人口群体庞大、人户分离现象严重、出租房屋变动频繁,流动人口底数不清一直成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最棘手的问题。最主要的是:①许多流动人员不理解社区的工作,在面对例行登记的时,有的不开门,有的不配合,甚至反感,非常排斥。造成一户流动人口要多次上门才能完成登记,极大地增加了工作量。②由于流动人员的作息时间各不相同,很多时候白天上门找不到人,所以常需要晚上入户进行登记。对于在社区从事这项工作女同志来说,也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2、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的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一般体现在已婚育龄妇女的计生工作方面。

3、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一不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有少数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得有效的保护石,往往盲目的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

四、应采取的对策

1、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

2、加强与流动人口的沟通。要经常下户到流入人口的家中,及时的了解他们的信息与困难,以便能够及时的为他们排忧解难。

3、加强宣传服务工作。将政府部门针对流动人口的相关政策、相关福利及时的宣传到位,让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4、多方联手,为流动人口提供广泛的平台,充分施展他们的才华,让他们感到这就是他们的家,安心地在流入地工作、学习、生活。

丁家岭社区居委会

2013-4-8

人口调研报告相关职位【精选3篇】二

关于赴浙江杭州、嘉兴、慈溪

考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推进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改革的顺利进行,总结借鉴内地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新带队,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公安局、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组成联合考察组赴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慈溪市考察调研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与杭州市法制办、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和慈溪市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等单位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现报告如下:

一、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杭州市基本概况

杭州市全市总面积16596平米公里,其中市区面积3068平方公里,下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8个区,建德、富阳、临安3个县级市和桐庐、淳安2个县,根据2008年年末统计,杭州市常住人口796.6万,户籍人口677.64万,流动人口300万。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4781.16亿元,按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GDP分别为70832元和60414元,实现财政总收入910.5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5.3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50亿元,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1、管理机构

杭州市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由市政法委所属的流动人口管理处统一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具体分工是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与治安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有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员家庭进行救济、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等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会对流动人员进行帮扶。

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1)治安管理方面。2009年10月1日前,杭州市公安局对流动人口实行发放暂住证的方式进行管理,并以500:1的比例配备了流动人口协管员,对流动人口进行治安管理。2009年10月1日以后,随着《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实施,暂住证被取消,暂住证的发放工作被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所代替。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年满16周岁,拟在非户籍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在非户籍居住地凭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在公安机关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六个月至三年。非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的具体待遇由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截止目前,杭州市公安机关共发放《浙江省临时居住证》72万本,《浙江省居住证》的发放工作尚未开展。由于《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的具体待遇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为保持政策一致性,避免形成政策洼地,造成人员聚集,同时考虑新政策被本地户籍居民的接受程度,杭州市现尚未就《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的具体待遇出台新的政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的待遇问题还处于调研阶段。(2)落户、福利保障及住房保障方面。(a)落户政策方面,杭州市对于紧缺专业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在杭州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住房的,可在居住地落户,没有住房的,可在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对于属杭州市引进人才的,发给引进人才居住证明,持有引进人才居住证明的人员可享受市民待遇和专项经济适用房,并可自主申请是否落户;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流动人员可自主申请是否落户。(b)福利待遇方面。由于国家对低保、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的适用人群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现阶段流动人口尚无法享受低保、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但杭州市慈善基金会和杭州市总工会先后出台了针对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救助和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的办法和措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18周岁以下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的可获得不超过2万元的慈善救助,外来务工人员有特殊困难的,可享受2000元至10000元的救助。同时,市委、市政府投资或鼓励企业投资兴建农民工公寓,解决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3)劳动保障方面。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从有收入(能足额领到工资)、有医疗(将流动人口中的务工人员全部纳入本市医疗保险范畴)、有社保(将流动人口中的务工人员全部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畴)、有组织(支持流动人口中的务工人员组建工会组织)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的保障。

二、嘉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嘉兴市基本概况

嘉兴位于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杭嘉湖平原腹地,处于江、湖、河交会之位,扼太湖南走廊之咽喉,东接上海,南连杭州湾,北邻苏州,西通湖州,相距均不到百公里。嘉兴是马家浜文化(距今7000年)发祥地之一,被誉为“鱼米之乡、丝绸之府”。全市土地面积3915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38.07万,常住人口423.2万,流动人口176万。下辖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桐乡市7个县(市、区)。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815.3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129元,财政总收入252.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6.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6.6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538元,人口自然增长率-0.45%。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

2007年4月-9月,嘉兴市停止发放暂住证,改为发放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在市、区(市、县)、街道成立新居民事务局、新居民事务所,在村(社区)和企业成立新居民工作站,按照5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进行居住证制度改革。新居民事务局属于政府常设机构,市政法委副书记兼任新居民事务局局长,专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居民事务局的成立改变了原来公安、计生、劳动、卫生、民政、工商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状况,明确了管理主体,变多头管理为综合管理,通过统一归口、统一协调,明确了管理主体,理顺了关系。新居民事务局承担了绝大多数有固定收入、住所、安分守己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解放了警力,使公安机关可以将警力和精力集中到对高危流动人口的排查、管理和控制上,提高了管理实效。

2、居住证制度的具体内容(1)证件分类和适用对象

根据嘉兴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流动人口可申领的证件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嘉兴市《技术员工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适用于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天以上的流动人口;《浙江省居住证》适用于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3年、有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可缴满15年、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技术员工居住证》适用于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熟练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流动人口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满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并在流动人口管理评分中分值满150分的流动人口。

(2)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嘉兴市《技术员工居住证》享受的待遇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可享受以下待遇:(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意识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在技术职称的评定、劳动资格证书的取得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2)享有与嘉兴本地居民相同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意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保留养老保险关系或随同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数;对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新居民,可以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其7岁以下子女在居住地卫生院可享受计划免疫基础疫苗免费接种。(4)已婚育龄夫妇享受计划生育服务“三免费”:免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基本项目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提供每年2次查孕查环的B超服务(限于街道、镇、乡计生服务站)。(5)可异地报考汽车驾照。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除可享受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1)与嘉兴本地居民同等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2)已建立并储存住房公积金的流动人口,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嘉兴就业的,根据本人要求和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包括单位为其等额缴存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报考条件的子女,可报考嘉兴市所属的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4)其就读中、小学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嘉兴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5)对患有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减免相关检查和治疗费用。(6)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优秀党员、优秀团员(青年)、优秀人才、劳模先进和优秀新居民的荣誉称号评选,享受相关待遇。

持有《技术员工居住证》的人员,除可享受《浙江省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1)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嘉兴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保障。(2)可申购嘉兴当地建设的专门面向流动人口的小户型经济适用房。(3)持《技术员工居住证》10年以上的,所在家庭符合居住地低保条件、未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享受相应生活援(救)助。因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4)享受与嘉兴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5)按有关规定参与社区组织的民主管理,参加有关先进评比。(6)持《技术员工居住证》15年以上、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准予在暂住地城镇落户。

三、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一)慈溪市基本概况

慈溪位于东海之滨,东离宁波60公里,北距上海148公里,西至杭州138公里,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南翼环杭州湾地区上海、杭州、宁波三大都市经济金三角的中心,全市行政区域面积1361平方公里。2008年年末耕地面积65.28万亩,户籍总人口103.12万,流动人口81.73万,下辖15个镇、5个街道,共297个行政村、28个居委会、48个社区。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601.4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8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8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63元,人口自然增长率1.48‰。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

2007年,慈溪市出台了《慈溪市居住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成立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按照500:1的标准配备了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进行居住证制度改革。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属于政府常设机构,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任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专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就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公安、计生、卫生、劳动民政等部门,同时,受公安机关的委托行使《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2、慈溪市居住证制度具体内容(1)证件分类和适用对象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慈溪市流动人口可申领的证件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适用于年满16周岁,拟在慈溪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浙江省居住证》适用于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3年、有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工(五级)以上国家资格、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可缴满15年、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适用于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3年、有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满足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国家资格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规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5年、市级操作能手或劳动模范、个人拥有各类专利技术等市级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成果、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2)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和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受的待遇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可享受(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意识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2)可选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参保,也可选择参加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或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3)实现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可免费享受计划免疫等预防保健服务;(5)享受与慈溪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6)可申领慈溪本地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可参与慈溪市科技成果的申报和奖励;可参加慈溪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登记。(7)享有参加工会的权利。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除可享受临时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1)与慈溪本地职工同等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2)可申请租住镇(街道)建设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住房;(3)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的子女,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助;(4)其子女可报考职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5)持合法生育证件的育龄夫妇,在慈溪生育子女的,可享受生育救助政策;(6)享有评比各类先进的权利;(7)可按规定参加居住地的选举。

持有慈溪市《专业人员居住证》,除可享受《浙江省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1)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2)享受本地本企业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待遇;(3)租住镇(街道)建设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住房的,给予租金优惠;(4)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购人才公寓住房;(5)持有《专业人员居住证》5年以上,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准予在慈溪落户,享受市民待遇。

四、建议

调研中发现,杭州、嘉兴、慈溪虽对于流动人口的迁入政策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流动人口中户籍所在地在农村的人员对此的反应并没有达到政策制定机关的预期,对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促进也十分有限。究其原因,是现阶段我国对于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人员给予分配土地、宅基地等政策,流动人口中户籍所在地在农村的人员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并无将户口迁入城市的强烈愿望,反而子女就学(高中、大学)、住房、看病、养老保险自由转移等问题才是流动人口呼声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完善和提升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到政策与现有工作体制、机构相适应,政策吸引力和财政承受力相协调。

(二)加强针对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和管理,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用人单位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引导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口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慈善组织与社会组织开展助学、助医等社会救助和献爱心活动。

(四)改善流动人口居住生活条件。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居住权利;鼓励工业企业建设一定比例的民工公寓,作为企业附属用房,改善本企业职工居住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民工公寓,民工公寓的水、电收费标准参照本地居民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加强医疗和计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覆盖面扩大到辖区所有居住人员;将流动人口子女预防接种和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管理纳入全市预防保健管理范围;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活困难的流动人口实行分娩优惠价制度。

(六)完善维权保障机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法律援助。

(七)保障流动人口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加快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集中的行业工会组建工作,提高入会率。

人口调研报告相关职位【精选3篇】三

谈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板栗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思想统一,优化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太活、太强,流出地不易掌握,造成了流动人口难管,针对这个问题究竟我们该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呢?为此对板栗乡八个村进行了认真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乡流入育龄人口生育情况。

在流入的36人中,育龄妇女数11人,已婚育龄妇女数11人,《婚育证明》持证人数10人。流入人口已采取措施的9例:其中结扎5例,包括男扎2人,女扎3人,放环4例。

(二)全乡流出育龄人口生育情况。

在流出的4626人中,育龄妇女数1415人,已婚育龄妇女数1016人,截止2011年03月我乡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00余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卡已采集3700余份。已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611人,无孩妇女18人,其中待、在孕11人、无措施7人;一孩妇女318人,其中放环222人、结扎3人、药具1人、待、在孕8人、离婚丧偶2人;无措施78人;二孩妇女374人,其中放环151人、结扎171人、离婚丧偶16人、无措施36人;多孩妇女114人,其中放环6人、结扎98人、离婚丧偶5人、无措施5人。

二、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

(二)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

(三)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

三、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难以管理,违法生育隐患较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在大多数农民看来,最好的保险仍是多生几个儿子养儿防老,没有儿子的家庭或是想超生的育龄人员在外躲避计划生育管理,违法生育孩子,长期在异地居住。

(二)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太活、太强,流出地不易掌握,其户籍地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三)外出务工人员,其中一部分是初中才毕业的学生,生殖健康知识缺乏,又处于青春懵懂期,早婚早育现象严重。

四、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坚持以“谁看房、谁带孩、谁种地”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协议保证金制度,村委会与流动人口签定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协议,并收取不低于1000元的保证金,若出现违法生育的,扣除所交保证金,并执行最高限额处罚。凡外出误工的已婚育龄妇女,不按时寄回医学监护证明的一律视同不参加医学监护,一孩放环的缺一次收取不低于100元的违约金,实行补检;二孩放环的一次无条件实行结扎,且村民自治的村扣除保证金300元。

二、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重点针对流入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

三、开展流动人口统计台帐的建立与计划生育统计台帐同步进行。

四、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节育措施的落实,采用“谁看房、谁带孩、谁种地”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监管,对外出务工人员婚育证明的办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办证工作的宣传,坚决按流动人口管理规定执行,督促流动人口完清计生手续。

五、拓宽服务领域,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