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你喜欢的书作文【范文4篇】
每个人都会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作文,作文是经过人们的思想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叙事方法。如何写作文避免踩雷?以下是边肖为大家编的一篇最喜欢的书作文[4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喜欢。
一本你喜欢的书作文【范文4篇】一
我的书柜里有许多课外书籍。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学一年级的课外书《唐诗三百首》。
这本书可以带给我很多智慧的知识,也可以带给我书里没有的知识。
这本书很厚,不大也不小,封面是紫色的,看起来很美。
我每天至少读几分钟这本书。
每次考得好,都是这本书给我的一种力量。
这本书和我就像好姐妹。它牵着我的手,我牵着它的手,我坐在椅子上,它坐在桌子上,每天都在一起。
这本书很有智慧,所以我喜欢。
一本你喜欢的书作文【范文4篇】二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最深。作者通过日记情境写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两个世纪前的生活。有老师和学生,有邻居,有父母和家庭成员,人与人之间有亲情和友情,对祖国有深厚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无尽的神圣字。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爱的教育》内容丰富,故事真实。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表情描写、心理活动描写都很生动,仿佛我就在这个故事里。每当我兴致勃勃地读这本书时,我的眼泪不自觉地从眼睛里流出来,滴落在字迹上。这本书教会了我,一个人要有道德,要有亲情,要有友情。我们应该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而不是破坏它。我们遇到了体弱多病的老人、穷人、有孩子的妇女和拄着拐杖的残疾人。我们应该尽力帮助他们,对别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从识字开始,我就看漫画书,故事书,小说,名著等等。在这本书里,我很难选择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地爱着,我会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我会跟着故事走或者笑或者哭。我选了四大古典小说之一的《红楼梦》,忍不住放下了。我永远不会厌倦吃它。我的书柜里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都是我的阅读等级。
我一直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它是一部苍凉没落的美人,林黛玉最吸引我的目光。林黛玉生性娇弱。她没有宝钗优雅,也没有史湘云粗心。如贾宝玉所说:“心知多干,病如时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去世是我预料到的后果。但我万万没想到,她死的时候,从小到大都被人爱着,没有贾母和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打湿了书,但我觉得很好,因为她永远不会埋花,也不会为烧书而哭。有人说黛玉生气了。的确,她是带着仇恨死去的,但我反对。她从小就有病,谁能改变?“怨死”不过是黛玉无缘无故死去的借口。
第一次看《红楼梦》的时候,我的想法和冰心奶奶不一样。只是觉得林黛玉很可怜。当时我已经为她的人生经历落泪了。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么?人?声明?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束了!我不是嘲笑它结局的悲观,我只是觉得苦难的人升天了,可恨的人被打败了,结局真的很好。
这时,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充满了可笑的话语和苦涩的泪水。
《窦韵》的作者疯了,水解它的味道!
我想给大家介绍一本好书《流浪之旅》,常常很刺激。
这是一部奇幻小说。主要内容是餐馆老板李强被朋友和妻子出卖。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他的老朋友傅山。事实上,傅山是专门来李瑟娥江德的。傅山是诚实的大师。他送给李的储物手镯,里面可以存放大量物品。傅山让李强多买点东西,带着傅山去了另一个星球求真实。第二天,他们来到了这颗被分成许多小行星的行星上。傅山夫妇去了一个叫天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里的老大。因为傅山师傅帮他修真,李强修真的速度比别人快好几倍,所以李强很快就有了元婴和小宇宙(只有修真的人修元婴的时候才有)。后来,李强去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肖天(一个坏蛋)追到星官那里。他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进入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名叫莫怀远的元婴,练了几千年。只要得到了鬼海玛瑙,就可以成为散仙。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不少修行人,收了五个徒弟。最后,她遇到了鬼海,她刚刚遇到的秋兰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好的玛瑙。途中,李强还认出了一位大师,七大宗师之一的“琦君煞”(也是一位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成了散仙(李江德大哥),比琦君邪灵还厉害。在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两个宝物,即一面逆天的镜子和一个荐神的篇章。琦君恶灵和莫怀远用一章来推荐上帝,帮助李强修炼上帝。(比散仙仙人更厉害,神分两部。每一级有三个境界。)因为李强没有培养分散的神仙,所以目前神仙不够。李强修炼到第二天,两位神仙发现李强在打大炎灵(神之怒和战刀之灵两件神器的保护)的时候发挥了巨大的力量,两位神仙强迫李强交出了神之修炼和拯救篇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乾写的。会让你意识到学好技能有多难。怎么样,嗯?赶紧买。记住,有七本书。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生。我总是在业余时间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与这些幽默传奇的书刊相比,我更愿意做一个男人,做姐姐陆琴写的事情。
这本书内容丰富,给有难忘故事的人解释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就像一个沉默的老师,告诉我们上课学不到的东西;我觉得它就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轻的洗去我心中的污渍,让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一面无私而伟大的镜子,毫无保留地展现我的缺点和闪光点,促使我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的优点越来越像天上的星星那样明亮。综上所述,看了《存在与做事》这本书,受益匪浅。
我记得我曾经很自卑。每当遇到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困难,我往往会灰心丧气,以消极的态度去面对。结果经常发现自己离成功不远,却因为自卑,只能对触手可及的成功说拜拜。
看了《做人做事》这本书,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种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不气馁,勇敢面对,那么成功就会对你微笑。我心想:是啊,没有风雨怎么能看到彩虹呢?每个人都会失败,但失败后仍有良好心态的人,一定会成功。
从此,我变得自信起来。面对很多人平时看起来不好的事情,我会大声对自己说“没关系”,然后坦然面对。渐渐的,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都是因为存在和做事。
……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海中漫游、探索、发现。
德国伟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相当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很喜欢读书,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是《小故事,真相》。
这本书内容丰富,给有难忘故事的人解释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就像一个沉默的老师,告诉我们上课学不到的东西,教育我们怎么做事;我觉得它就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轻的洗去我心里的污渍,让我成为一个性格纯净的人。综上所述,看了《小故事,真相》这本书真的受益匪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是关于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房子被盗,很多东西被盗。朋友安慰他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个小偷偷了我的东西,但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小偷只偷我的一部分东西,不是全部;第三,最幸运的是他是小偷,不是我。”。偷窃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幸的,但罗斯福找到了三个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觉得很惭愧。在此之前,我经常担心自己学习负担过重,羡慕父母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我爸妈跟我说小时候放学就出去割草洗衣服,忙着种地就去田里帮大人干活。我漫不经心的说,我现在不想那么努力的学习,宁愿像你年轻的时候那样工作。但是当我读到这个故事,以不同的方式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觉得自己在这个时代长大是幸福的。现在虽然学习任务有点重,但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出门有车,热天有空调,无聊就看电视,给同学打电话。虽然弹钢琴和唱歌很难,但我学到了很多技巧。同学羡慕我唱歌好听的时候,我不应该感谢父母对我的培养,给我机会吗?从那时起,我将感激罗斯福这样的社会,满足于我的现状,微笑着迎接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改变思维热爱学习热爱生活,这是这本书的功劳。全书300多个小故事,简单的说明了300多个简单的道理,我会继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一本你喜欢的书作文【范文4篇】三
莎士比亚说,生活中没有书,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就像鸟儿没有翅膀。“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著名的姑姑杨写的《笑猫日记——一只能闻出孩子气味的乌龟》。主要人物有:马小跳、杜真子、天使、笑猫、老老鼠,其中有一只活了几千年的乌龟。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它能闻到孩子的气味。在这个百年不遇的夏天,一只背上有甲骨文的鸟和龟闯进了笑猫的秘密洞穴。乌龟大师说:“只要你生活在一个有孩子味道的地方,你的心永远不会变老。”但是现在,越来越少的孩子有孩子般的品味,因为有太多的成年人像杜真子的母亲一样爱他们的孩子,但就是不让他们的孩子开心。书有不朽的力量,你要经常读,更新,这样每次读都能学到新东西。
有一次,我在厕所看书,被书的内容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嘲笑猫而波动。突然发现家里很安静。我赶紧拿起手机给妈妈打电话。妈妈接通电话,焦急地问我:“你在哪里?”我奇怪地说:“在家里,我还能去哪里?”母亲松了一口气,说:“咻,我以为你走了。”我突然笑了。看完这本书,希望孩子还没成年就像孩子一样。如果成年人打乱了这个顺序,有些水果就会早熟。这些早熟的水果既不饱满也不甜,很快就会腐烂。
书籍是整个世界的养料。“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一本书。但是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喜欢的书是朋友,也是想去哪就去哪的地方,因为无论读多少遍,总能在书里找到新的东西!
一本你喜欢的书作文【范文4篇】四
很好听!我有一本笛福和崔在英国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无数本书里最喜欢的一本。
第一次看《鲁滨逊漂流记》,知道了这本书的大概内容。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英国人,他从小就有一个航海的梦想。长大后,他遇到了一个机会。他多次出海,没有遇到风暴。一场暴风雨把他冲到了一个无人居住的岛上。他在这个岛上幸存了下来。他建了一座“房子”,饲养牲畜,并有仆人...他在这里生活了28年多,离开家乡35年多,终于回到了家乡。
为什么我这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因为罗宾逊已经在一个无人居住的小岛上生活了将近三十年,三十年!足以挫败一个人的求生意志,但鲁滨逊却活了下来,在岛上拥有无尽的“财富”。他的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这么崇拜罗宾逊?因为读完《谁的脚印》这一章,鲁滨逊救了一个白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的勇气、爱心和强烈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的敬佩吗?
为什么我这么推崇他的精神?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生存过程中不半途而废,轻易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生存的机会吗?他的毅力难道不值得我赞美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示很大。
在学习之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所以我会轻易放弃,轻易说“不”。学习之后,意志变得坚定。别人和我争论的时候,我会坚持自己的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我都会坚持下去。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不对?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一生。“书”教会了我太多深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