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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

小编: 北海有鱼

在学习、工作甚至生活中,每个人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尤其是写人作文更是屡见不鲜。写人作文是以人物为中心的文章,如表现人物、刻画人物、特色、特长、兴趣、爱好、思想素质等。以下是边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作文和我的书的故事。【一般7篇】以下是边肖为大家收集的。欢迎阅读收藏。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一

我和书像兄弟一样是多年的老朋友。我小的时候,爸妈天天给我讲故事。上了幼儿园的中级班后,我开始独立看书,把读书当成一种乐趣。每当我看书的时候,感觉周围立刻安静下来。看着看着,我好像已经进入了书中的故事,成为了书中的一员。

今年7月5日吃完早饭,拿起新买的《昆虫》看了看。我立刻被书的内容吸引住了...

“我在整理东西的时候,突然发现日历上画了一个星号。原来今天是一年一次观察蟋蟀掘巢的日子。我赶紧抓起笔、笔记本和放大镜观察这些可爱的小家伙。

到了“蛐蛐基地”,正好看到几只蛐蛐在努力挖洞,准备盖一个舒适的房子——它们用前脚捡土,也用钳子把比较大的土块取出来,用后脚踩地。这些工具太小了,完全不适合挖掘。我以前见过一个完整的蟋蟀屋,差不多九英寸长。这么弱的工具能在动物界造出豪华的房子,简直让蟋蟀惊艳!

我等了两三个小时,蟋蟀终于吃完了。这时,我走上前去仔细观察,屋门口长满了草,上面有柔和的阳光。洞口倾斜,即使下大雨也会很快干。

我被蟋蟀团结和坚韧的精神所感动...突然,我听到妈妈在叫:“余睿,快洗手吃饭。”。“我刚刚从书的世界中醒来,哦!原来我在看《昆虫》!

我和书之间有很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让我体会到读书的乐趣。欢迎大家加入快乐阅读团队!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二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开阔了我的眼界;书增长了我的知识;书让我体会到幸福的真谛;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哲理;书给我指路;书把我和幸福联系在一起。每当我拿起一本书,我总是有说不出的快乐和幸福。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一本漫画书。这也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经常喜欢看。据我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就喜欢生活之类的书。但当时我没有按页码顺序看,而是到处看,忽略了上面的文字,热衷于插画。有时候,我会像黑猫警长一样拿着“枪”开枪;有时候,我会像奥特曼一样发出光束;有时候我会像哆啦a梦一样,从口袋里掏出“魔法宝贝”,像小孩子一样卖掉(其实就是空气)。现在回忆起来很好玩!

渐渐的,我长大了。杂志小说是我现在的主要阅读内容,对此我有一种非同寻常的体验…

那天早上,我在医生书店爱上了一本叫《绝地刀锋》的小说。就在我着迷的时候,妈妈打破了我的梦:“姜浩,该走了。”“再看一会儿。”“好的。”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妈妈又开口了:“姜浩,这次我们该走了吗?”“别走。”“为什么?”“我只想看一会儿,拜托。”“不可能。”然后,我妈强行把我带走,书被扣在地上。而我,我的眼里满是憧憬,我妈用力的抓着我的双手,我妈面对着门,完全不顾我的感受,毫不留情的把我拉出门外。刚把我拉出门,我就像疯了一样跑进书店去拿书,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有的甚至对他的孩子说:“你看那个孩子,多么不文明!”幸好我赢得了这本书的购买权!

书籍,沙漠中的绿洲,给我希望;书是黑暗中的灯,给我光明;书海无边无际,浩瀚无形。它为我铺平了道路,引领我走向人生的荣耀。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三

书陪伴了我十四年。它们就像跳动的音符,组成五颜六色的乐章。

回忆过去,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甚至非常调皮好动。当时我妈给我买了一本我最喜欢的玩具的自传。买了之后,打开来,乐不可支。我捧着书的两面,靠在椅子上,慢慢放松。我已经忘记了世界的混乱,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看完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什么是沉默,什么是坚持,什么是敬畏,什么是友情。看完了,我还有很多话要说。书籍带给我一种从未在阅读中体验过的奇妙感觉——是一种精神的熏陶和灵魂的净化。就像一盘色彩诱人的美食,让我无法自拔。所以,我深深迷恋读书。每当看到五颜六色的文字,我平静的心就会掀起波澜;每当我以深刻的记忆意识到文章的主题,我的心就会被它深深地感染。

阅读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真的是“书是初三夜梦里的枕头,山中的早餐。”多少个太阳升起的早晨,多少个繁星满天的夜晚,我在这书海中徜徉。是书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是书让我找到了迷失的方向;是书给了我精神上的滋养。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停止,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越来越丰富。

嗅一缕书,慢慢品味,看一段文字,细细体味,贪一本书,暗暗回味…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四

书是望远镜,让我们看到知识的陨星;书籍是一只独木舟,带我们去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个善良的老人,他教我们做人。

但是我从来不喜欢读书写字,觉得书里的字让人很迷茫,但是那时候,我变了。

当时我和妈妈出去玩,走到新华书店门前。我妈手机响了。她接电话的时候着急地说:“妈妈有事。你去书店看一些书。妈妈马上就来。”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妈就把我推进了书店。一转身,我妈不见了,我只好进了书店。

书店里飘着美妙的萨克斯音乐,书店里的人在静静地看书。

我找了个角落坐下。过了一段时间,无聊到拿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

仙人掌之所以在沙漠里不干枯,是因为仙人掌本身就收集水分。如果你在沙漠里渴了,你可以切开他的身体,水就会流出来,这样你就可以解渴了。

我翻了这本书,拿了其他的书...不知不觉,我妈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我旁边了。在我“醒来”之前,我妈竖起了大拇指,我的心比满分还甜。

之后,我爱上了读书。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给我精神食粮。

阅读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我的读书故事还不错。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五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的生活就像没有阳光;没有书的智慧就像没有翅膀的鸟。中国西汉文学家刘翔也说过:“书还是药,好读书可以治愚者。”可见,书籍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书籍对于一个人的自我提升有多么重要!

以我为例。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和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自从我学会了拿书,我就再也没有把书拿反了。即使爸爸妈妈故意把书倒着递给我,我也会左顾右盼,总觉得不对劲。然后我赶紧把书翻过来,然后像唱京剧一样一边念叨一边翻着书。渐渐长大了,对书有了新的认识,越来越喜欢看书。我白天看,晚上吃,上厕所。甚至刷牙的时候,一手拿着牙刷,一手拿着书。我已经进入高三,作业越来越多,看课外书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我还是像海绵挤水一样,充分利用每一滴时间看书。为了看书,我也和妈妈有了一系列的故事。

我记得有一次,我坐在书桌前看一本新杂志,但我妈妈让我先读英语。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只好放下杂志,拿出英语课本假装看。我妈见我认真看书,就放心去上班了。一边读英语,一边看了一眼旁边的杂志,突然有了一个计划。我盯着妈妈,嘴里一直念着一个字。我妈没注意的时候,我拿过书,迅速翻到我看的那一页。然后我把书放在英语课本下面。每当我妈不注意我或者走了,我就慢慢把英语书往上推,露出下面的课外书。听到妈妈的脚步声,我会拉下英语书,假装继续看。虽然一直竖着耳朵听妈妈的动作,但是被书中精彩的内容迷住了,渐渐放松了警惕。突然,“洪欣,你在干什么”的吼声把我从书中拉回了现实。我尴尬地对妈妈笑了笑。我妈说:“你是小孩子,爱看书是好事,但是学习的时候不能看!”这次阅读的感觉类似于大作家林的《偷读》,让我在惊心动魄的兴奋中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这是我和书之间的故事。每当我拿起一本书,我就期待里面的故事;每次看完一本书,都会对其中的内容回味很久。所以,我觉得书是一个人的好朋友。即使你读了一百遍,你也不会觉得无聊,你会发现新的惊喜。也许这就是书的魅力...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六

一本书对我来说是打开知识之门的钥匙。书是一个空间,让我知道古今中外的事情;一本书是一只蝴蝶,带我走向知识的海洋!

是一本书,让我知道善恶,是一本书,让我知道朋友,提到这本书,我也有一个小故事跟这本书!

我是个小书迷。小时候特别喜欢书。书中的一系列人物形象生动,但由于我的家庭,我不能有很多书读。那时候我进了哥哥的书房,什么都有了。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书,这让我很惊讶。真的叫书的海洋!我随便拿了一本,像贪吃的狼一样看完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夕阳已经亲吻了西山,我们该吃饭了。爸爸妈妈到处找我,喊了半天,我一直没出现,差点把他们急死。他们很担心,但我在悠闲地看书。

月光把一条银纱铺在地上,然后我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不情愿地放下书,走出门去。我妈一看,赶紧过来说:“你去哪儿了?”你知道我们找你多久了吗?”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我去学习了!”爸爸说:“读书是好的,但是你不能一句话不说就去学习,是吗?“以后上学前一定要跟父母打个招呼好吗?”我兴奋地点点头,沉迷在书的海洋里!

现在,我读了很多书,获得了很多知识。我和书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书和我,我们俩!

书是人生的指示灯,是你的伴侣,是你的希望,我们一刻也忘不了,我们的人生就像书一样,各种各样的精彩!开心!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通用7篇】七

书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我开心的时候,它陪我开心;它也在我难过的时候陪伴着我。小时候喜欢看识字画画的书;小时候喜欢看书,喜欢看连载。转眼间,我又到了花季。到了花季,我已经摆脱了我认为幼稚可笑的书,只喜欢看世界名著和励志书籍。我一直想成为英雄之类的。

书不知不觉地跟着我走了12年(因为我从两岁开始读书)。我和这本书之间有很多故事。我来告诉你。

一周之内,我最喜欢的是周六,因为这一天,妈妈会带我去书店挑一本我喜欢的书。当然,本周六也不例外。我妈带我去书店,我选了很久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回到家,我赶紧做作业。做完作业后,该吃晚饭了。我妈叫我吃饭,我却全神贯注于那本书,不忍心吃。我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然后跑到书房看书。我看着就着迷了。这让我更加了解这本书的主人公:罗宾逊。罗宾逊敢于冒险,勇敢地追求自由无拘的生活。即使他住在荒岛上,他也不会气馁。在一个缺乏最基本生活条件的无人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很多常人想不到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不知不觉,已经9点多了。我妈叫我睡觉,但是不看书怎么睡?比如罗宾逊是怎么活下来的,他在岛上吃什么做什么?这些都是我没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