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童年【精选3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的马背上的童年【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马背上的童年【精选3篇】一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反应是我国现代司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践,描绘的大体是二十一世纪的头几年。[ 电影中所出现的鸡头寨,鸡肚寨和鸡尾寨,均位于我国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附近。宁蒗以小凉山区为主体,县城在大兴镇,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地区。鸡头寨位于翠玉乡、红旗乡和红桥乡一带,是父系摩梭人和普米人聚集区。鸡肚寨在永宁乡泸沽湖坝区,是母系摩梭人的集聚区。在其他地区则是以彝族为主体,汉、傈僳等多民族的融合区,可推测鸡尾寨在永宁乡偏西或以北。]宁蒗县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政治文明和文化传统,社会发育程度参差不齐。
电影中前两个案件是在普米族人中发生的:一在于案件中出现了明确的妯娌关系,摩梭人中有情侣关系而无婚姻关系,更无妯娌关系;二是普米人的服饰特点是好穿羊皮坎肩。根据电影的情节描述,中间两个案件是在母系摩梭人地区发生的;最后的几个案件则是在彝族区发生的。因此,老冯等一行人是从大兴镇出发,自南而北(大致图示中橘红色箭头)先后途径了普米族区、摩梭人区(母系)和彝族区。在他们一路行程中,出现了一连串的现代司法与原始民俗传统的对撞。
一.乡土司法:当今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生态
三个不同的少数民族代表着当今少数民族地区三种不同的政治生态现象。
普米族有极强的封建传统。1936年前普米人处于高压迫的封建领主制度之下。在1936年反抗土司之后到1949间建国前处于无法治、无法制的状态。即便建国之后,共和国法律的推广也极为有限。长期的人身压迫使这个民族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的传统。新获得的自由与权利却让他们在生活的纠葛中不知所措。[ 汉族相比于普米族,大体上,它法律意识传统的来源有三种:一是古代刑、法的典籍和制度;二是儒家的礼制教化和其他门教的思想;三是近代民主运动中的法制新思想。]对于普米一类的民族,历史上唯有剥削和服从,即便刑罚也是随心所欲的,没有将心比心,甚至常见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观念都难以在这里确立。即便今天普米人民当家做主了,也是一窝乱。
电影中出现的摩梭人是母系一支,很具有原始社会的特点和遗风。这种民族的社会特点有两个:宗教与社会生活的结合、氏族群体。共同的价值观和信仰以原始宗教的形式表现出来[ 电影中的宗教为东巴教,原始巫教的一种。],是整个民族团结一起的支柱。宗教的规章典则约束着人民的行为。从心理特征上来说,这是人的崇拜和敬畏而非人的理性和信服。家族中的家长制是氏族安定和谐的纽带,年长祖母为氏族生活的指挥者,甚至出现了氏族内的私法。宗教和氏族这两把锁为摩梭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此外,在这种较为安定的氛围下,很多传统习俗被保留了下来,如婚俗为走婚制等。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传统习俗。彝族的发展也是长期稳定的。饮食上好酒贵羊,婚俗上男方要备马,携礼物迎新娘、泼酒迎亲等。彝族是一个发展较为完善的群体。长期的奴隶制使得他们对身份地位看得极重,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官(老冯在姚葛眼中是国家的代表)送的猪比一台彩电要有面子。自奴隶制废除后,彝族的自治尝试了多种方式,如早在50年代就成立政务委员会等等。但由此出现的问题就如电影中所说的“霸权民主主义”。自治下的“村民公约”等与现代司法相抵触。传统遗留下来的离婚财产分配等制度习惯使案件的解决更加复杂。
二.情理之中:消灭还是调和?
少数民族人民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汉族群体几千年的法制历程。现代司法是以汉文化为主体,吸收借鉴西方法律的成果:刑法、民法等制定已经脱离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根基。少数,这一劣势使得“主流”对他们难以顾及甚至不管不顾。被中原民族能够接纳的'法律文化能被少数民族接受么?现代司法的推广是不是在毁灭着文化的多样性?
法律的推广是有必要的。对于没有司法实践甚至完整的政治体制的社会,必须由法律来及时补救。在第一个村寨是最能体现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的司法传统使得民族内部矛盾不断激化。安定和谐却是他们所期盼的。谁来当调解员?自然是法院的法官和法律。老爷子连着三句喊着“摔得好”,与其说是他对问题解决后的痛快,不如说是他对“法”这个中间人的呼唤。
但对于已经有基本私法和制度的民族,如摩梭等,却出现了这样的难题。民族是安定和谐的,人民乐于这样的体制。面对官法的来势汹汹,要不要打破他们的宁静,取缔这样独特的民族文化呢?传统的民俗礼习(如走婚)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么?道德是法律之母,少数民族的道德是少数民族的法律之母。难以接受的不是乱认父母,而是自下而上地消灭一个民族的道德观。没有的可以补,冲突的可以调和,但是一概抹杀、一律消灭才是真正违背着法律的精神。
三.马背上的法庭:给我们民族特色的法律
现在的事实是现代与原始正在对撞。可原始不一定是落后。
同汉民族一样,民族的进步不是从背弃根本开始的。将心比心,“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方法也可用在少数民族之中。国家在今天的立法中于很大程度上却是做到了尊重民族文化,但我们能不能更开放一些?比如:民族内的法律自治能不能用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法规来解决,能不能在民族间不同种人的冲突时再由官法来裁决?能不能在司法实践中多多考虑少数民族的政治生态情况?先进确实会逐渐取代落后,但在无所谓的先进时[ 如,彝族离婚的财产分配方式没有好处么?],能不能宽容一些?
法院不是土司衙门。在少数民族中所进行的司法实践,推广的应是司法的精神而不是司法的形式。法院是一天就可以成立的,但人民的法律思想和境界却是难以一下提高的。崇礼、法制等传统给汉族打下来了好的基底,少数民族却没有。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法律要更加注重他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本质的理解。否则,法庭上的哭闹会不绝于耳,“霸权主义民主”会屡屡出现。
马这种动物很具有民族特色。我想,即便法庭再是权威——在宁蒗,在云南,在少数群体中,法律的实践,也要骑在马背上。不骑在马背上,要不马会被偷走,要不会让牵马人扭伤脚。
马背上的童年【精选3篇】二
都说草原上的人民过的是马背上的生活,我认为我们现在城里的人过的是车轮上的生活。
依稀记得刚出生不久,下午时为了哄我睡觉,父母经常带我去坐公交车。那时我上了车之后便东张西望,发现车窗外的刚才看见的东西倏一下就不见了,觉得很是奇怪。当时我幼稚的心灵便想这有着圆溜溜东西的大铁盒子,还真是好东西。
上幼儿园时,我开始对摩托车产生了兴趣,一会儿摸摸手柄,一会儿踩踩刹车,还不停地按下上面花花绿绿的按钮,认为这有着两个轱辘的玩意比那四个轱辘的来的快,从家里出发,风驰电掣,一会儿就到幼儿园了。
要上小学了,为了方便接送,家里买了一辆汽车。那时我已经对车子有了初步的了解。于是我对着说明书摆弄汽车上的比摩托车还多的按键。经过几天的琢磨,我了解了一个黑色的按钮按下去就有声音播出来,转动它还能控制音量,还有一个大按钮,按下去车子就会叫起来。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上下补习班全靠它了。我不禁感慨:自行车不用油,而且能锻炼身体,还不贵,比起汽车摩托车,又更胜一筹,特别是一种变速自行车,把儿竟能转来转去!
我知道了,我们不仅是车轮上的民族,而且还是不断升级中的车轮上的民族。为此,我总是想:以后又会坐在什么样的车上呢?
马背上的童年【精选3篇】三
今天,爸爸带着我上了一节考四级前的准备课,我深有感触。
早上九点,同学们早早的坐在座位上,等着老师来上课。因为七月十六号我们将要到合肥考电子琴四级,所以这次准备课对我们的意义非常大,不过我一点也不紧张,因为每次周测我都通过,而且老师也经常表扬我。
上课铃声响起,可进来的居然不是我们的老师,而是校长。这次测验将由我们的校长亲自上。说起我们的校长,来头可大了,今年三十多岁,人长得很漂亮,以前是学校的音乐老师,后来辞职下海创业,创办了一所琴校,短短十几年培养了大批的音乐人才。她可是赵薇的同学,每次赵薇回老家都要看看她。一般她带的都是九级班和全国比赛,我可从来都没敢和她说一句话。
首先要周测的曲目是《小曲》。同学们一个接一个上,可没有一个合格,很快就到我了,我的心跳得很厉害,身体有些发抖。当我想加节奏的时候,校长跟我说:“我测验的时候不要加节奏,我就要听你的无伴奏音弹。”我更紧张了,当弹到中间的时候,我居然忘谱了,不知道怎么弹,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校长叫我下去继续练习,我感到很惭愧。这首曲子班上只有三位同学勉强过关,而且毛病一大堆。后边的两首曲子我表现得还可以,顺利过了关。快要下课了,校长和我们说:“马上要四级考试了,从现在开始你们每天早上要弹三个小时,下午要弹三个小时,一天要弹一周的训练量,只有这样你们才有可能考试过关,不要认为你们平时弹得很好就不弹了,考试的时候千变万化,你们只有很认真的弹才是唯一的出路。现在同学们把没有过关的曲目弹熟了在我面前过关才能回家,过不了关的同学就不要回家,今天就在学校住!”
我在底下拼命地弹,轮到我补考的时候一次性过关了。当我回到家里,爸爸问我今天上课有什么感受,我笑着对他说:“我的感受就是马上继续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