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作文【通用3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的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作文【通用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作文【通用3篇】一
大家都有自己崇拜的人吧?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有许多:有毛主席、有周恩来、有沈石溪、还有霍金……其中我最崇拜的……嗯,等我想想……哦,对了,是助人为乐的雷锋叔叔。
雷锋叔叔是一位为人民服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他的个子不高,帅气的脸上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他的微笑看上去是那么的亲切、慈祥。雷锋叔叔经常帮助自己的战友和许多与他素不相识的人,而且总是做好事不留名。他对谁都很关心,唯独想不到他自己。
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一出检票口,他就发现有一大群人围着一位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她要到吉林去看丈夫,可是车票和钱都丢了。雷锋就用自己的钱给大嫂买了一张到吉林的车票,塞在她的手里。大嫂含着泪,问道:“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哪个单位的?我好把钱寄来。”
雷锋说:“大嫂,您就别问了,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还有一次,雷锋的战友小韩的棉裤被电瓶里的硫酸烧了一个大洞。雷锋发现了,心想:“天这么冷,明天早晨还要出操,怎么能让小韩穿这样的破裤子啊!”于是雷锋就把自己的帽子给拆了,连夜把小韩的棉裤缝好了,过了半宿他才睡。
雷锋叔叔曾在日记中写道: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热情,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他不仅仅是这样说,还这样做。雷锋叔叔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把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和人民。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不求回报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我最崇拜的人—雷锋叔叔,您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作文【通用3篇】二
令我崇拜的一个人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点灯给我们带来了光明。当铃响灯熄的时候,影院的屏幕上就会呈现出千变万化的镜头。你可曾想过,电灯、电影的发明者是谁?对,他就是令我崇拜的发明家—爱迪生。
小时候,爱迪生比较瘦弱,但是脑袋却特别大,而且额头很宽,也许是身材瘦小的缘故!人们很喜欢和他开玩笑,有人叫他“大头娃娃”,有人提醒他走路当心,别因为头重身体小跌跟头。每逢这时候,爱迪生总是低着头走开,从不和别人争吵,也不一个人生闷气,或埋怨爸爸妈妈怎么给他生的这么个身材。
爱迪生虽然其貌不扬,但他从小就热爱科学,立志要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科学事业。他人生中最伟大的分明就要数电灯了。刚开始爱迪生和他的助手们,用白金试了好几次,可这种熔点较高的白金,虽然使电灯发光时间延长了好多,但不时要自动熄掉再自动发光,仍然很不理想。爱迪生并不气馁,继续着自己的试验工作。他先后试用了钡、钛、锢等稀有金属,效果都不很理想。接下来,与助手们将这1600种耐热材料分门别类地开始试验,还是采用白金最为合适。于改进了抽气方法,使玻璃泡内真空。灯的寿命已延长到2个小时。但这种由白金为材料做成的灯,价格太昂贵了,谁愿意化这么多钱去买只能用2个小时的电灯呢?爱迪生看到这用棉纱织成的围脖,爱迪生脑海突然萌发了一个念头: 对!棉纱的纤维比木材的好,能不能用这种材料? 他急忙从围巾上扯下一根棉纱,小心地把这根炭丝装进玻璃泡里,效果果然很好。爱迪生非常高兴,制造了很多棉纱做成的炭丝,进行多次试验。灯炮的寿命延长13个小时,后来又达到45小时。“我希望它能亮1000个小时,最好是16000个小时!”爱迪生说道。最后,爱迪生终于选择了竹子。他先取出一片竹子,装进玻璃泡,通上电后,这种竹丝灯泡竟连续不断地亮了1200个小时! 他终于做出了自己满意的电灯。
没有付出,哪有回报?汗水是把梦想变成现实的必要条件。我们要向爱迪生学习,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梦想成真。
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作文【通用3篇】三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好闺蜜——陈璐瑶。
长长的眼捷毛与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相呼映;小脸蛋、高鼻梁更增添了几分漂亮;修长的手指、苗条的身材……无处不让人羡慕。
她最让我崇拜的还是她优异的成绩。
有一次,我出题目问大家:“如果下节课是自选课,你选什么?”有的同学说美术,有的说上体育……然而,只有她一本正经,毫不犹豫地说:“数学!”这个回答超出了我的预期——因为几乎没有人选主科,更别说是枯燥无味的数学了!当然,她这么喜欢数学,成绩一定差不了。在这个学期的四次过关测试里,全班76个人只有她一个全是一百!但是每次一发卷子,错了不该错的,她就大吼到:“该死的!”然后拿出各种和数学有关的书一页一页的找知识点……
她虽然成绩好,但发起疯来,谁也挡不住。
有时候,放学了,我们就在教室里画黑板。这时候陈璐瑶就说:“我来画黑板,你来擦,看谁赢怎么样?”“好呀!”这时,只见她一只手拿两只笔,在黑板上乱画。我擦一点,她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全身乱颤地把擦的地方补上。我们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擦和画,等到画够了,她一挥手:“走人!”就一溜烟没影了,等我回头看,留给我的就是一张上面画满了的黑板……
但最让我头疼和佩服的是她那一根筋的性格。
一天,她在写同学录,有一个是涂自己喜欢的颜色,但她却阴差阳错的涂了黑色,我不禁问:“你喜欢黑色呀?我记得你不是喜欢天蓝吗?”“噢!涂错了!”她惊呀地回答,但过了几秒钟后她挥挥手说:“算了,算了,黑色就黑色吧!”还有一次是我们在争论对错时,我把不用写的题目写了而且还全对,她却说“就算写了,那16分也加不了!”“我知道,但说着玩总可以吧?”我说“不行!”反正就加不了那16分!她生气地说“嗯——好吧,不和你争论了!”我对她无奈地说。哎,这一根筋的性格何时能改呀?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好闺蜜——陈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