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特别是其中的写人作文,更是常见,写人作文是以表现人物、刻画人物的性格、特点、特长、兴趣、爱好、思想品质等以人物为主的文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一
我家有一盆仙人掌,它长着许多尖尖的刺,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我对它不抱任何希望。给它浇了一点水,就随便把它放在阳台的一个角落里。
差不多过了一个星期,妈妈叫我去给仙人掌浇水,我极不情愿的来到阳台的那个角落里一看,啊!仙人掌居然活了!它不但长出了新芽,还鼓出来许多芽苞。仙人掌的生命力可真强!我赶紧把它从那个角落里搬了出来,放在一个能让它很好接受阳光照射的地方。妈妈看见了我的举动,便把照顾仙人掌的任务交给了我。从此,我便是仙人掌的小主人了!每天早上我一起床便去看看仙人掌,每天晚上放学回家,我一写好作业,就去给仙人掌松土、施肥、适当地浇水。就这样,仙人掌由原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还长出来许多细小的刺儿。仙人掌那翠绿发亮的颜色,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乡下玩,忘了叫姨妈和表姐帮我照顾仙人掌,就这样,我在乡下住了一个月。等我和妈妈回到家时,阳台上的花木全都枯萎了。面对着旱死的花草,我非常难过,心里想:“家里的花木都枯死了,我辛辛苦苦养的那盆仙人掌一定也枯死了。”猛然间,我发现仙人掌居然还活着。你瞧!在花土干裂的花盆里,那落了厚厚一层灰的仙人掌上,竟开出了一朵淡黄色的花朵儿。仙人掌居然能在这种情况下开花,简直就是个奇迹呀!我想:仙人掌为什么这么耐旱呢?
后来我翻开了一本专门介绍植物的书,才发现,原来仙人掌原来生长在大沙漠中,它是一种耐旱的植物,为了减少水分的蒸发,把叶子退变成了刺。仙人掌可以作为蔬菜来食用,还可以制成药物治疗疾病。看了这本书的介绍,我更喜欢仙人掌了。
仙人掌它索取少,奉献多,他不怕炎热,不怕干旱,能在恶劣的环境中顽强的生存着,我喜欢仙人掌!
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二
外皮黄里透红,吃起来甜香滑润,真是美味爽口,保你吃了还想吃。你问:“这是什么?”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红薯。
有些红薯圆圆的,有些红薯扁扁的,还有的红薯即不圆也不扁,奇形异状。
红薯还有一个名字叫“地瓜”。可能是因为它生长在地里,所以叫地瓜吧!我又听妈妈给我讲的故事说:在明朝的时候,百姓们的生活很苦,辛辛苦苦种的粮食都被地主们收去了,剩下的粮食不够百姓们吃,老闹饥荒。红薯原产于美洲,通过欧洲西洋传教士传进中国,被试种以后,发现它的适应性很强,耐旱耐瘠耐风雨,病虫害少,山地坡地都可栽培。红薯生长的快,可以一年三季种植,是高产农作物。当时解救了不少老百姓。又因为是欧洲传进来的,所以又叫蕃地瓜。
红薯几乎各个地方都有卖,可是哪里买的最多最好呢?那当然是我的老家——北方。
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几乎每天都会吃些红薯,她喜欢吃红薯,因为红薯又经济又实惠,还对身体有营养,她把我也给传染了,所以我也爱吃红薯。
下面就让我跟大家讲讲红薯的吃法吧!第一种煮着吃:就是把红薯削皮洗净,切小块,放入锅内,加上适量的水煮至八成熟,然后放入面糊,就成了甜甜的红薯稀饭了。也可以把洗净的红薯和大米,红枣一起煮成红薯大米粥来吃。第二种蒸着吃:选一些个头小一点的红薯带皮洗净,放入蒸锅蒸熟,就可以直接吃了,简单又好做。第三种烤着吃:把红薯带皮洗净,放入烤箱或者自制的烤炉内,隔一段时间把红薯来回翻一翻,以确保他全身都被烤软烤熟,这就是烤红薯了。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已经流口水了呢?
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三
游泳,是我最喜欢的水中运动,因为与水共舞的感觉很美妙,当水轻轻的碰触我时,那奇特的感觉,不禁让我慢慢地滑动手臂,轻轻地踢起水花。
我喜欢在操场上打躲避球的感觉,虽然有时候被打得很痛,但当我痛击对手时,我的心里呈现一种飘飘然的神秘感觉,在那炙热的夏天里,如果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躲避球比赛,我一定会留下许多遗憾的。
在寒冷的冬天里,就数喝红豆汤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了,在喝第一口时,那温热的汤滑进我的喉咙时,我的心头涌上了一股暖暖的感觉,第二口时,一颗颗饱满的红豆顺着热汤跑进我的胃,这种甜蜜的滋味真好。
我在校园时,最喜欢和风及枫叶一起散步,为什么呢?因为风每次都在我耳朵说悄悄话,但枫叶也不落人后,急着要我赶快跟他分享风对我说悄悄话,我分享后,枫叶都高兴的跟风炫耀他也知道峰的秘密,真是有趣。
在棒球场上,正进行着一场刺激的比赛,就是棒球比赛,在打击时,我准备好姿势,砰!全垒打,队友的欢呼下,我成为了最有价值的球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事。
做最喜欢的事,让我的生命更丰富,又添加了一抹笑容。
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四
金桂飘香是秋天的味道,落叶归根是秋天的韵味,秋天一到,大地就像是铺了一块金黄色的`地毯。田里的庄稼是金黄色的,树上的叶子是金黄色的,就连地上的小草也不甘示弱的披上金黄的衣裳。
秋拂去了太阳的炎热,展现给人们一片清凉。早晨刚醒来难免会有一丝丝的凉意,窗外爷爷奶奶兴高采烈的晒稻谷,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与自豪,远处的几棵大树底下,铺满了一地的落叶,似乎是昨夜秋风的杰作。
和早晨相比,秋天的午后是比较暖和的。不远处的稻田里传来了收割机清脆的声音,还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农民伯伯在一边认真的指挥着收割机,一边用衣袖擦着额头,天气虽然凉快,但是农民伯伯还是累的满头大汗,正所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过他们脸上却带着灿烂的笑容。
秋天的傍晚来得比较早,门前的路灯定时的亮了起来,灯光下的小虫明显比前几天少了好多……
夜幕降临,皎洁的月光下一群小朋友在打闹、玩耍,开心极了,欢笑声打乱了傍晚的宁静。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也是一个喜悦的季节,更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季节……
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五
人们都有自己的乐趣,读书,养花,看报,写作……而我的乐趣则是养狗。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母亲送我一只小狗。它初到我家时,并不怕生,东看看西瞧瞧,最后在我的脚边停下来,朝我叫了两声,表示问候。它全身雪白,背上几个棕色的圆点像白衬衫上的木质钮扣,两只耳朵一棕一白,更显得它可爱至极。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点点。
小狗总是跳荡可爱的。每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它总是独自卧到角落,睁着它那又大又黑的眼睛,无比委屈的望着我。这时我总想摸摸它,逗逗它,可因为作业的原因,只好放弃。没过一会,客厅里突然想起点点的叫声。我跑去一看,原来是它翻出了我的玩具,用嘴把布娃娃咬的破烂不堪,往上一挑,白色的绒毛便喷了出来,在房间里旋转着,飞舞着。点点一看,立即‘眉开眼笑,扑在半空中,与空中的精灵玩起了追逐游戏。有时不小心摔倒,也顾不了那么多,翻个身继续跃起落下。可是这多么美丽呀!不受种种约束,只是自由,无忧的玩耍着。
点点和讨人喜欢。每当友人来做客时,总会抱起它,听着友人夸自己的狗狗可爱,心里自然特别欢喜。但是,只要有美食在前,点点就一改温顺之样,对你发起攻势。先是撒娇,慢慢走过去,用头轻轻地蹭着你的腿,抬起头无比委屈的看着你,似乎还闪着泪花,接着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声音,仿佛在埋怨你不和它一起分享。如果这时你置之不理,点点就会迅速“换装”龇牙咧嘴,在你的腿上又扑又咬,那温柔的埋怨也变成了威胁。这是,无论是谁,都会哭笑不得的分他一块。
但是也有伤心的时候。有一次我洗完澡后忘记给它包浴巾,结果立刻就感冒了,整天无精打采,我也几天没有笑容。
在和点点相处的日子中,我每天都是快乐充实的,它就像杯果汁,为我平淡的白开水生活增添了味道,就像颜料,在我的心灵上留下了美丽的回忆。在和点点生活的日子里,我收获了一箩筐的快乐。
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六
我家有一只兔子,它的长耳朵白白的,身子上有一点点的小斑点,摸着可舒服了。因此,我给她取名叫小斑点。它的眼睛是红色的,当注视着我的时候,它的眼睛就会变得炯炯有神。而当我注视着它的眼睛是,就会看的入迷到一时间无法离开视线。
今天,爸爸带我们一家人去郊游。我想,去郊游的话,那把小兔子也带去吧。就这样,我们带着一大帮的东西去郊游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南明山,没过一会儿我们就到了。
刚开始,爸爸带我们到处逛了逛。
逛了半小时左右,我们找了块风水宝地,开始吃东西了。
因为带了小斑点,所以特意带了胡萝卜和大白菜。首先,我拿了一根胡萝卜给小斑点。小斑点“吧唧”“吧唧”的啃了起来,那声音,实在是太大了!
小斑点吃完以后很高兴,就在地上滚了起来,等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浑身是泥,那叫一个脏啊!
我向四周看了看,发现一个小水塘,就抱起小斑点向水塘走去。
我轻轻的将小斑点放入小水塘,帮它洗洗澡。我轻轻的帮它洗去身上的泥巴,还不忘“教训”它。它一听我“教训”它,就用它那双红色的眼睛怒视我,仿佛在说:“我就喜欢玩,怎么招吧!”哎,真拿它没办法。
帮小斑点洗完澡,我们就回去接着吃了。
我正吃着饼干时,听妹妹大喝一声,噎着了,可真难受啊。小斑点发现我被噎着了,急忙跑到我的背上,一下一下的跳着。"呼,总算是吞下去了!谢谢你了。小斑点,刚才真是有惊无险啊!”
这就是我家的小斑点,怎么样?不错吧?
我喜欢什么作文【精选7篇】七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小人国里,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船失事流落到了神奇的小岛:那里的人身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格列佛躺在地上被称为“巨人山”,小人国的朋友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耳朵边上才能说话;格列佛不小心打个喷嚏,小人国就要刮龙卷风了。他们的城市,像小朋友们过家家搭积木城堡一样袖珍;格里佛上一次厕所,小人国要出动好几辆卡车才能清理干净……身体尺寸造成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尺寸小,那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事件背后遵循的规则,和我们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有好奇心,排队参观“巨人山”;他们也有恐惧,最初的反应也曾是想杀掉巨人以保安全,但是考虑到“巨人山”的身体腐烂后会酿成瘟疫,所以理智地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有贪婪,国家利用民众的好奇心,对参观“巨人山”的活动收税赚钱;他们也有无谓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先从大头或小头敲碎就分成了敌对党派……他们和我们、小人和巨人,做事情竟然没有区别?
这还是一本促进我们反观自省的书。身材的区别、容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受到,但不是最重要的;换位思考就能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一样都没有少。选择不杀巨人,才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识;把我们自己想像成外星人面前的小人,可以让我们懂得谦卑、反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带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