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惩戒实施办法心得【精选3篇】
中小学惩戒实施办法心得【精选3篇】一
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范文
现行小学毕业考试存在着种种弊端,其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小学数学毕业考试只是一种检测方法,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欢迎参考~
中小学惩戒实施办法心得【精选3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东山小学
中小学惩戒实施办法心得【精选3篇】三
为了加强对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全力做好温课备考工作,引导全校教职工树立质量意识、竞争意识、精品意识,努力钻研业务,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金兰小学教师奖励制度》特指定此办法。
一、六年全体学生均要参加7月4日县教育局基教办组织的20XX年小学六年制毕业生水平测试,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自然、思品、社会五科。
二、各学科四项等级指标为:语文、数学学科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分以上为及格,59分以下为差生;自然、思品学科40——36分为优秀,35——32分为良好,40——24分为及格,23分以下为差生;社会学科20——18分为优秀,17——16分为良好,20——12分为及格,11分以下为差生。
三、各科统考成绩按上述指标,计算出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和差生率。分别与全县参考学校(班级)对应学科进行对比排出我校各学科在全县的名次。
四、各学科任课教师得分标准与奖惩办法。所教学科四项指标其中任何一项在全县统考对应学科获得第一名记25分,第二名记20分,第三名记15分,第四名记10分,第五名记5分。满分为100分。总分达到60分以上为优秀,学校一次性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人民币400元,总分达到50以上分奖励人民币300元,总分达到4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200元,总分达到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元。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按特殊贡献予以加400分、300分、200分、100分。
五、参考学生单科成绩在全县第一(含并列),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人民币100元。
六、参考学科四项指标低于全县平均成绩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在年终绩效考核扣10分。
木兰县金兰小学校
20XX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