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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精选3篇】

小编: 甜味拾荒者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精选3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区综治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犯罪记录,没有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男性身高为:1.65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60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以男性为主,退伍军人、保安行业从业者、低保人员优先)。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较强,无家族遗传病史(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表)。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以辖区安全防范为重点,以治安巡逻防范为职责,切实加强基层群众性治安防范力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辖区治安状况的“满意度”。

  (一)治安巡逻队员在东城办事处和社区的领导下,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定点执勤,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各项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社区各单位、各居民小组了解 治安情况,掌握治安动态。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社区报告,遇有重大情况,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险救生,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避免贻误战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三)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上前进行盘查询问,并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四)服从社区领导,听从社区安排,配合社区民警对社区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及重点人员、暂住人口的管理。

  (五)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六)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孤寡、残疾人做好事,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态度严谨,工作踏实。

  (二)礼貌待人,严禁殴打他人,严格依法办事,热心帮助基层群众。

  (三)立场坚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机密,不假公济私、不敲诈勒索,不包庇犯罪嫌疑。

  (四)在巡逻执勤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

  (五)认真学法、守法,为人正派,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办事处在不定期抽查巡逻情况时,发现着装不整齐,没有佩戴工作证及巡逻袖章将给予警告,警告3次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发现无故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等行为将直接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 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新招聘的治安巡逻队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每月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元。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协议相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名誉、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在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本协议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聘用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本协议即行终止。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续订。

  七、其他

  (一)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无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桲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精选3篇】二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本职工作单位:

  职务:会计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彭水淑福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兼职会计师,其工作范围为上级部门所规定的专业合作社的各项财会会计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_专业合作社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专业合作社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参加有关财会知识更新学习提供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上级机关规定的条件参加财会协会活动和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文体活动;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二)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专业合作社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专业合作社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会计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专业合作社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专业合作社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管理爱护好甲方的有关财产和设备,下班要关闭好门窗、水、电,保证安全。如由于自身疏于管理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6.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季度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6000_元,在季度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报酬。

  (二)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县财政局规定标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在下列情况下,专业合作社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会计师违反专业合作社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会计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会计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精选3篇】三

  聘用单位:

  受聘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 — 2 —

  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 3 —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 4 —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