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应急预案怎么编写【精选3篇】
活动应急预案怎么编写【精选3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细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体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
(一)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症状,体育老师立即将其送往重型医院救治。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医治的,由班主任和校医务人员或其他教师陪同到医院作检查、医治,同时联系家长告知其情况。
(二)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体育老师应立即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检查、医治的,并通知班主任和其他教师陪同到医院作检查、医治,并联系班主任向家长告知其情况。
(三)学生在练习或活动中受伤时,先检查受伤情况再视情况处理:
1、学生受伤较轻时,体育老师和同学应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检查、医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告知其情况。
2、学生受伤较重时,体育老师应立即联系班主任将学生送到医院作检查、医治,再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告知其情况。
(四)发生上述条款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五)分管体育教学的校级领导、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2、防范预案:
(一)要求体育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后实施新的活动项目。
(三)按规定学生跳箱、跳马、长跑等课程项目必须事先做好防护工作。
(四)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但体育教师都必须随课堂随学生先进行一切活动,杜绝师生分离的教学活动。
活动应急预案怎么编写【精选3篇】二
为了预防和减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xx市青少年保护条例》、《xx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由园方教育管理和幼儿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园方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老师疏于管理、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幼儿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园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园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园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园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
在园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书面报告局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局办、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园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幼儿送往就近区级以上的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园方管理和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幼儿园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活动应急预案怎么编写【精选3篇】三
随着社会文明和进步,公共安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学校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场所,学校安全工作就成了社会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校外活动中,更应该加强青少年的安全,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必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现制订我校实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的规定,希望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职责,主动工作,扎实搞好对学生的校外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一、成立学校校外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内容:
1、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运动会、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一切校外集体活动,班主任等责任人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有安全预案。特别要强化纪律要求,做好组织管理。学生要在专人带领下,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不得动用危险物品。
2、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等责任人应事先详细了解沿途交通(含交通工具)状况,活动区域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如危坡危坎、悬吊物坠落、防触电、防雷击、防溺水等),消除隐患,并针对实际情况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校外活动必须在学生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3、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三、学生校外活动安全处理措施:
1、接送车辆发生故障及事故
如车辆发生突发性事件,应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及“110”指挥中心,如有人员受到较大伤害时,同时即刻通知“120”救护中心。活动负责人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处理,并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
2、活动时出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活动时如出现碰伤、扭伤、跌伤等轻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中止该学生的活动,并根据“就近”和“就高级别”原则派教师即刻送至医院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家长。
发生比较严重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通知“120”救护中心,由活动负责人火速护送至医院,并向区教育局进行汇报。
3、活动结束返程后发现人员遗漏
立即通知该活动场地有关人员进行巡查,如该遗漏学生确在该处,叫其原地等候。速派人员快速赶赴该处,把学生接回。如活动场地没有发现该遗漏学生,要速组织人员寻找。
4、活动时如碰到恶劣天气
活动前应预先掌握气象信息,活动时遇大雨应调整活动及参观行程,尽量安排室内活动。如活动时碰上暴雨、雷电、狂风等恶劣气候时,应立即集体合队伍,果断中止活动返程。或疏散到安全地带,待气候有所好转时返程。
5、学生晕车晕船
预先向学生提醒,有晕车晕船的要吃预防药。对有此现象的学生应安排在前排座位,不要剧烈活动,注意休息。自备塑料袋防止呕吐。
6、学生队伍要横过马路
必须列队过马路,并有一位老师负责带队,一位老师负责站在道路中央指挥,其他老师随队行进。严禁学生私自横穿马路或奔跑横穿马路。
四、学生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的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的范围:分管领导、各部门责任人和班主任、搭班老师等。
2、责任追究的处理:
⑴虽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了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但敷衍了事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⑵不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的,作为一次教育事故处理。
⑶不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而又发生了安全事故的,作为安全责任事故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