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这本书的读后感【精选3篇】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读后感【精选3篇】一
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读后感【精选3篇】二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读后感【精选3篇】三
多数人对生命有着深沉的热爱,因为它如此脆弱;
许多人对美酒有着偏执的.迷恋,因为它如此醇香。
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请用“坚强”温一温生命之酒。
——这是我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小说集的感受。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一如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老狼……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让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新生。
其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甘心死去呢?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已经放弃了,不愿再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里的生命不愿死去,一直鞭策着他向前。
“我绝不会为了苟活而虚度光阴。”是杰克伦敦的座右铭。
这部小说集中的《一块牛排》让我发出了“岁月凌迟着你我”的感慨。岁月,虽然积淀了经验和智慧,但也带走了力量和激情。乱拳打死老师傅,汤姆-金纵然拥有千百种不犯错的套路,但终究不敌年轻拳击手瞬间满血复活的“乱拳”。一块牛排只是心底的渴望和精神上的幻慰,因为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经受着岁月那把杀猪刀的凌迟。
书中小说《白人的方法》文中有句话深戳痛点:年老是人生永恒的悲剧,一个人一旦步入老境,虽然还未死去,但生活对他来说已无乐趣可言。希望对于他们而言,早已死去。
长江后浪推前浪。在岁月面前,所有人不得不低头。我们唯一应该而且只能做的就是,当还是后浪时,请不断积蓄能量,不断强大自己,以免在追逐前浪中迷失自己;当成为后浪时,请大度地携带追逐者,让他们顺利地把自己推向岸边,敞开前进的道路。
另外一篇小说《叛逆者》让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约翰尼六岁开始照顾弟弟妹妹,七岁进纺织厂做工,八岁在另一家厂找了个活干,九岁在玻璃厂做计件工并成为出色的工人,十四岁进了上浆车间,十六岁进了织布车间……这是多么辛酸的经历!但为了这个家,小约翰尼就像一头干活的牲口,不敢有任何的幻想和精神生活,以致他的双手和整个人仿佛就是机械的一部分。
“我来说给你听,”十七岁的小约翰尼终于发出内心的呼唤,“我累极了。”这是他歇斯底里的低诉。他一年要完成一千两百万个同样的动作,他从没快乐过,从没有一点空闲时间。那一刻,他选择了叛逆,选择了漫无目的的出走。至于未来在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长子如父”。小约翰尼的经历于我而言有较深的体会。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或许哥哥也是如此辛酸吧?读完这篇小说,我眼角含泪。
当然,这部小说集里还有很多值得品读的文章,有兴趣者只有一读方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