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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队主要事迹【精选3篇】

小编: 北海有鱼

巡逻队主要事迹【精选3篇】一

巡逻队班长先进事迹材料

巡逻队班长先进>事迹材料

李旭,男,1993年生,祖庵镇北市村人,2013年参加培优>工程学习,2012年开始在户县城关派出所从事协警工作,担任巡逻队班长一职。该同志从事协警工作以来,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不怕吃苦,尽心尽责,曾经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城关所同事和辖区群众较高的评价和肯定。

一、从小梦想、坚定信念。从小生活在农村的李旭是个爱打抱不平的青年,对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他总是义愤填膺,于是从那时起在他的心中就有一个梦想,长大后参加公安工作,阻止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他没有选择复读,毅然走进军营接受军队的洗礼和锻炼,在部队里他接受了正规的训练,身体和心理素质得到了历练,很快成长为一名优秀的解放军战士。2012年部队转业后,母亲托关系找熟人为他找工作,而他自己为了不让母亲操心,也找过几份工作。一段时间下来,工作总是提不起积极性,因为在他的心里,依旧有着一个坚定的梦想,就是加入到公安队伍中,做一名优秀的协警。因为协警待遇低、工作苦,母亲极力反对,但李旭坚决地放弃了社会上的各类诱惑,决然应招加入了协警队伍,并且由于当过兵的经历,让他很快融入协警行业。用他的话说是因为从小对警察职业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和热爱,当不了警察,也要参加公安队伍,立志做一名优秀的协警员。

二、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在城关所上班期间,由于城关所管辖范围广,人口众多,作为巡逻队班长,加强街面巡逻盘查,防止突发案件,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同时在队员中起到带头作用,他努力学习,利用空闲时间参加成人高考,成功成为西安职工大学法律专业的一名学生。在业务方面,他努力向有经验的同事学,虚心请教,勤于总结,苦练技能,很快成长为一名协警“尖兵”。李旭同志在协警工作中积极和同事查办案件、上街巡逻,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记得在一次夜间巡逻中,李旭同志发现了一辆不按正常行驶的面包车,就立刻上前盘查,司机说话吞吞吐吐,马上引起他的警觉,他不动声色的继续盘问,仔细观察面包车内的环境,发现副驾驶座位下放着一把砍刀,而且司机面露紧张神色,这更加肯定了他的判断,他立马向队员使眼色,果断包围了面包车,并上前控制了司机,经讯问,此人是吸毒人员,在对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藏在方向盘里的毒品海洛因,经称重共73克,该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起贩毒案件的破获离不开李旭他们的辛勤付出。2012年至2014年期间,他们巡逻班在他的带领下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0多人,其中刑事拘留以上达到60多人。

三、情系培优、实现自我。2013年李旭参加了户县培养农村优秀青年带头人工程>培训学习,学习期间积极参与县委培优办、县委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红袖章”巡逻执勤。在培训班上他年龄小,面对大哥大姐们他热心帮助每个人,无论刮风下雨坚持到校听课,不怕脏、不怕累,主动打扫教室卫生,为来上课的同学提前烧好水。他在这个培优大课堂里认识了各行各业的精英们,学到了党的>政治理论、当前的国情、县情、村情、“三农”方针政策以及涉农法律法规和农村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思想文化素质和政策法律观念。他积极组织并参加>慰问孤寡老人活动,看望留守儿童,参与服务高考便民服务活动,在考点门口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受到群众的赞扬。用他自己的话说:在党校学习是他最快乐的事情,他与培优已结下深厚的感情,做为一名培优学员,他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培优学习让他增长了见识,开阔了思路,更新了观念,提升了他思考和执行能力。在这里他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人格魅力得到了升华。

李旭同志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优异的成绩,真正体现了一名优秀青年所拥有的良好素质和优良品德,是当代青年学习的榜样。

巡逻队主要事迹【精选3篇】二

,35岁,镇村1社社长,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平日里,他坚持学法、守法,主动参加村上治安巡逻队,还经常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律知识。在和群众聊天时,他总会不经意的说到法律知识和一些犯罪案件,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他觉得自己做的远远不够。2015年6月,村办公室的电脑无故被盗,一直致力于法律宣传教育的感到十分痛心,他主动请缨参加调查该事件,经过连日摸排、调查走访,发现本社一名17岁的小伙嫌疑最大,为尽快抓捕偷盗者,前往该名小伙家中核查,正好遇见他在家中玩着从村上偷盗来的电脑,就当即进行了报案并实施抓捕。知道该小伙家庭贫困,父母经常在外打工,对他疏于管教,才使他走了叉路。事后,他经常去小伙家中,对他进行悉心教导,使小伙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人,一直是他努力和奋斗的目标,他一步步朝着这个目标在前进。作为生产队队长,不但自己要懂法,更重要的是让村民懂法、守法、知法、用法。对此,刘巧健十分注重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他不希望类似17岁小伙的事情再次发生。有人问他值得吗?他却总是乐呵呵地说:“我是生产队队长,用法律知识保护群众,用违法案件警示群众,是他的职责,也是他个人价值的体现。”

巡逻队主要事迹【精选3篇】三

治安巡逻队先进事迹材料

,35岁,镇村1社社长,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平日里,他坚持学法、守法,主动参加村上治安巡逻队,还经常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律知识。

在和群众聊天时,他总会不经意的说到法律知识和一些犯罪案件,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他觉得自己做的远远不够。

2015年6月,村办公室的电脑无故被盗,一直致力于法律宣传教育的感到十分痛心,他主动请缨参加调查该事件,经过连日摸排、调查走访,发现本社一名17岁的小伙嫌疑最大,为尽快抓捕偷盗者,前往该名小伙家中核查,正好遇见他在家中玩着从村上偷盗来的电脑,就当即进行了报案并实施抓捕。知道该小伙家庭贫困,父母经常在外打工,对他疏于管教,才使他走了叉路。事后,他经常去小伙家中,对他进行悉心教导,使小伙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人,一直是他努力和奋斗的目标,他一步步朝着这个目标在前进。作为生产队队长,不但自己要懂法,更重要的是让村民懂法、守法、知法、用法。对此,刘巧健十分注重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他不希望类似17岁小伙的事情再次发生。

有人问他值得吗?他却总是乐呵呵地说:“我是生产队队长,用法律知识保护群众,用违法案件警示群众,是他的职责,也是他个人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