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进取意识【精选3篇】
锐意进取意识【精选3篇】一
解放思想、锐意进取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郭涛局长在双滦区财政局“创先争优”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了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我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简称“创先争优”活动)。下面就活动的开展我讲三点意见。
一、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
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从实际出发,统筹推进党建及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通过创建“五个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争当“五个模范”(即自觉认真学习的模范、严格执行政策的模范、服务于群众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使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树立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在今年6月上旬至6月底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撰写党性分析报告,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完善基础党建述职、党建考核、党建评议制度,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通过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4月下旬—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动员部署。各股室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此项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各股室制定符合本部门的活动方案。
3、组织学习。全局共同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做学习记录于6月初进行考评。
(二)全面创新,扎实推进(2010年6月上旬—2011年6月底)主要开展“五项活动”:
1、“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2、“岗位奉献”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业务创新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徽、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标识,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党建创新”活动。完善基础党建述职、党建考核、评议制度,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对标定位,晋档升级(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局整体工作水平。只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结合创建“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活动,加大典型培树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典型影响力。
2、搞好对标定位。每名党员,都要对照本局的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实施晋档升级。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1、展示成果。各股室把本股的学习体会进行汇报。
2、搞好总结。各股室对本股学习的经验、心得体会进行总结交流,并以文字形式留存。
3、考核评议。局领导要对这段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考评。
4、完善机制。针对各股室的实际情况进行交流、改进、完善,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我们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抓好“强素质、重品行、讲奉献”、“党员示范窗口”创建和“抓学习、转作风、强服务、优环境”等活动。在“打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推动机关党员更好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010年5月12日
锐意进取意识【精选3篇】二
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努力创造工作业绩
一、加强理论修养,树立正确地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文化修养,保持先进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我大学毕业后通过公招进入监狱工作,成为了执法民警,将纯粹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务必有质的飞跃。参加工作后,并且指派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民警进行传帮带,使得我的业务理论知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很快的熟练掌握了监狱监管改造工作方法和技能,独立承担工作。
同时,为了加强我们青年人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的激情,能充分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党的事业和人民地利益高于一切,积极参加党课学习,积极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学习,是我们深刻理解到现代和谐社会环境和美好的现代文明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英勇奋斗换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在我们青年人心中牢固树立了永远跟党走,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干好本职业务工作,把自己变为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现代文明青年民警,成为现代监狱监管改造工作业务能手。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创造良好工作成绩。
监狱民警保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是确保监狱监管秩序的良好发展,全面推进监狱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各项制度出台后,关键的士认真落实。监狱的新犯集训工作,是确保罪犯摆正罪犯身份,深挖犯罪根源,树立正确的改造思想,矫治恶习,认罪悔罪,取得良好改造成绩,使其脱胎换骨、重获新生的基础性工作。
自参加工作从事带班工作中,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摸索监管方法,确保新犯整训工作取得了实质效果。
1.思想转化是前提,每期新犯到监狱后,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仅让罪犯充分认识到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遵守好监规纪律,养成良好行为从而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使其走出监狱大门后,成为尊法、守法、自己维护法律的良好公民。达到罪犯服刑改造的真正目的。
2.尊重罪犯人格,在人格上保持一律平等。争取交心读心。以心换心形式,将党的温暖、社会的关心、政策的保护、亲人的关爱通过我们民警倾注到每位服刑人员心灵深处,让其深刻体会到人民和政府并没有抛弃他们。希望他们可以通过服刑改造可以重新做人,以崭新的姿态、昂扬的精神投身于社会大家庭的怀抱、投入到社会建设的洪流之中去创造美好的人生未来。
3.努力共创和谐的团队气氛。使罪犯心情愉悦的渡过在监狱内服刑改造生活。虽然在服刑人员中,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千差万别,但总体上是年轻人居多,因而在新犯训练期间,根据年轻人好动的特点,除了促使其按时完成训练任务外,充分利用休息时间开展文体活动。把单调的新犯集训生活与富教于乐相结合。
4.重视转化危顽罪犯。针对个别累犯以及生活极端困难罪犯,通过走家访亲,查源头、帮助分析累犯原因以及解决家庭困难,使其认识到通过自己的双手才能创造自己的生活道路。同事也积极组织献爱心活动帮助其渡过难关。
5.防微杜渐、严格执法。通过深入罪犯中间深入细致的访谈,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动机和行动走向,及时制止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并在处理中严格公开、公平、公正,使达到处理一件事教育一批人的目的。
三、廉洁纪律,清正廉明,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清正、廉洁、自律、公正、严明,是一名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和管理要求。在工作及生
活中,必须牢记着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是为人民办善事、办好事,不是滥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贪求私欲的。因此,始终保持洁身自好,随时自省自己,从小事做起,杜绝一更烟,一顿饭。始终以党的廉政建设和“六条禁令”标准严格要求,省醒自己,使自己在思想上保持纯洁,在行为上保持廉明。随时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讲事实,讲证据,讲法规,一视同仁,没有清疏之分,远近之别,达到树立良好人民警察形象的目的。
总之,本人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严格按照监狱人民警察的基本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积极上进,工作上认真刻苦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廉洁上自律严谨,按时按质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锐意进取意识【精选3篇】三
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建辉2005年3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的工作情况,交流各地政府采购成功的经验,探讨和研究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2005年政府采购工作。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04年政府采购工作简要回顾
2004年,全省各级政府采购部门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办法,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004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64.1亿元,比2003年的41.8亿元增加22.3亿元,增长53.35%,顺利实现了年初预定的50亿元的奋斗目标;与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9.64亿元,节支率13.07%。省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在省直各单位、省直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各
1中介代理机构的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采购规模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1亿元,比2003年的6.9亿元增加了4.2亿元,增长60.87%;与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1.68亿元,节支率13.12%。省直单位中,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单位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农科院等。
2004年取得这样的成绩,与狠抓落实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密不可分。
(一)围绕采购目标抓规模。
政府采购规模的大小直接体现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力度和广度。为了实现2004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50亿元的奋斗目标,全省狠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拓宽采购领域,着力在重大采购项目和增长潜力较大的工程及服务项目上下功夫。省本级将协议供货的范围从单一的计算机扩大到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对省级储备粮代储点实行招标定点,将全省财政补贴农民购臵农机具纳入政府采购试点,将煤矿安全“一通三防”工程国债资金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等都收到明显成效。各市州在拓宽政府采购领域方面也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长沙、株洲、岳阳等地的工程采购从过去单纯的工程物资采购扩大到小型土建、公务用房搬迁、修缮等。常德、益阳、株洲攸县等地将水利工程,
2郴州、益阳等地将校园工程,郴州将县级乡乡通油路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现了政府采购工程领域的突破。2004年,大部分市州对车辆维修、保险、加油实行了定点采购,印刷定点、会议定点渐成气候。自治州还从本地实际出发,实行了差旅接待定点采购。
二是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各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考核和评比。省直和各市州全部实现预定采购目标,部分市县继续保持采购规模翻番的良好态势。长沙、株洲、郴州、岳阳四市规模突破5亿元,其中长沙以近20亿元规模名列各市州第一名。邵阳、张家界、益阳、娄底等地增速较快。继2003年全省首个亿元县浏阳市之后,2004年长沙、望城、宁乡、石门四县政府采购规模过亿元。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力度不够,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去年4-5月,省财政厅首次对4家省直单位进行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发现违法采购金额共计1029万元;同时,还发现了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以及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对此,省财政厅向有关单位发出了财政检查意见书,要求各单位对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认真整改。市州方面,长沙、常德、郴州、永州、张家界等地也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引起了强烈反响,提高了各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的认
3识,不少单位主动邀请财政部门培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增强了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
(二)完善采购制度抓规范。
为了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抓好工作规范,去年省厅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及时贯彻实施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考核集中采购机构管理办法》,制定了《湖南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针对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管的通知》。配合部门预算编制,制发了《湖南省2005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了加快我省软件正版化进程,为省直各单位采购正版软件提供便利,我们联合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印发了《关于湖南省省级政府部门正版软件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他招标方式为辅。但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规避公开招标,非公开方式多,不规范现象多。为了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财政部拟制定《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委托湖南代起草此项办法。为此,我们在浏阳召开了各市州政府采购办主任会议,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代拟稿,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部交办的起草任务。各市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不少实施办法和专项管理规定。如湘潭市制定了《湘潭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湘潭市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衡阳市在全市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文本;怀化市制定了《怀化市单位自行询价采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张
4家界市制定了《市直单位工程采购应遵循的程序》等。这些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围绕工作重点抓管理。
一是抓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技术力量,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决定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率和成败。为了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字[2003]119号)。省厅及时转发了财政部文件,并对原有专家库软件进行改进,对专家库进行充实,同时组织了政府采购专家座谈会,认真听取其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抓管采分离。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以及省人民政府湘政办[2003]12号文件精神,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必须实行分离。全省各地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省本级看,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后,省厅所属政府采购办就不再履行操作职能。目前,全省除个别地市外,基本做到了管采分离。各市州除娄底、怀化、永州、自治州单独设立集中采购机构外,其他市州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承办具体操作事务。不少县级政府采购也已完成分离工作。
三是认真对待和及时查处供应商投诉。认真对待和及时查处供应商投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方式。对于供应商符合
5法定程序的投诉,我们坚持按法律规定进行认真的调查,并及时做出答复。2004年省本级共受理各类投诉十多起,均及时作出答复,对个别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使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更加规范。
四是抓信息统计工作。2004年我厅再次被财政部评为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厅和各市、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同志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共同提高我省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水平。
(四)围绕执法抓培训。
2004年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二年,为了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自觉性,省本级先后举办了三期专题培训班。5月举办了第五期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8月举办了首届政府采购供应商培训班,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举办了政府采购法配套办法培训班,累计培训超过600人次,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学习和培训计划。各市州也组织开展了形势多样的学习培训,其中:湘潭、郴州、永州、益阳等地针对新近出台的财政部部长令第18号、19号、20号,组织了专题学习培训。
在总结政府采购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任务还很艰巨。一是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依然存在。有些单位的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政府采购可搞可不搞,导致执行政
6府采购制度不力;有的在选用采购方式上过分强调客观因素,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偏多;有的对政策法规吃不透、拿不准,尤其对工程采购持怀疑观望态度,很多单位未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我们认为,只要符合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项目一律应纳入政府采购。二是政府采购工作发展不平衡,操作不规范。目前,全省各市州政府采购工作很不平衡,有的市州组织实施形式单一,程序不够完整,行为不够规范,采购效率偏低。有的单位不按政府采购程序和规章办事,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越位与缺位现象依然存在。此外,采购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执行采购时缺乏统筹合理的安排等也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三是管采分离工作没有完全落实。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的分离,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法》的执法部门,应从具体操作职能中解脱出来,公正地处理各种争议,树立起权威,这样监督管理才有实效。现在,有的县市仍然将裁判员和运动员集于一身,热衷具体操作,监督管理严重滞后。四是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执业水平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与依法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有的市州县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连续性。此外,政府采购专家数量不足,专家不专的问题也亟待改善。
二、2005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当前,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正在由初级阶段向全面发展阶段转变,制度创新的任务非常艰巨。2004年12月,财政部
7在河南郑州召开了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五个基本目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和发展应遵循的四项原则。“五个基本目标”是:完善规则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平交易;采购结果最佳,确保物有所值;发挥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形成制约机制,防范抑制腐败。“四项原则”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原则;公开招标采购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的原则;“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原则。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抓住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加快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2005年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监督、稳步推进、和谐发展”的要求,围绕扩规模、健机制、促规范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是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
政府采购规模是实现效益的基础,有规模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益,节约更多的资金。规模还是落实政策功能的前提,只有规模上去了,调控才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因此,要把扩大范围和规模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近几年我省政府采购规模增长较快,2002年是28亿,2003年是42亿,到去年完成了64亿,每年增幅都在50%左右,发展势
8头非常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规模上来了,基数增长了,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上台阶,工作难度也随之加大。今年,我省的政府采购目标是在2004年的基础上增长22%,规模要达到78亿,其中:省本级13亿,各市州65亿。要实现今年的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落到实处:
1、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今年2月,我厅向各省直单位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购[2005]2号),希望各单位能认真执行,切实改变省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实、不细,指导性不强,执行不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滞后的状况。今后,我厅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各单位具体的政府采购事项。没有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及资金支付要求。各市州也要在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目录的指导性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努力完成今年的规模任务。
2、继续将增长潜力较大的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作为重点,常抓不懈。工程采购已经列入了政府采购法实施范围,但在具体执行中难度很大,进展不快。近两年,一些市州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探索,逐步介入工程采购领域。主要做法是按照“计划部门立好项,建设部门办好事,财政部门管好钱”的思路,与有关部门建立工程政府采购的协作机制,在不改变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增加财政管理手
9段,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发布招标信息、报送合同备案、落实有关经济和社会政策、工程建设资金实行直接支付等几个环节介入工程采购管理。至于工程招投标,建筑有形市场管理、工程招标中介机构管理、工监理等管理事务,仍由有关部门负责。在这方面,省本级工作相对滞后,希望各省直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抓好这项工作。
3、要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创新,拓宽政府采购领域。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政府采购范围的扩展,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都离不开政府采购工作的创新。制度上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采购方式方法上要大胆创新和突破,省本级今年要尽快启动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汽车加油“三定点”的政府采购工作;同时,要对中央拨付和省专项安排的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实施政府采购。各市州要及时交流经验,积极推广探索出新领域、新路子。
4、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执法检查的力度。去年,省本级和一些市州首次开展了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要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的范围,并对查处的问题予以通报。要通过执法检查解决老问题,发现新问题;要把每一次执法检查当成宣传《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机会,帮助和教育被查单位提高认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做到“应采尽采”。
(二)尽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
10建立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也是实现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保障。2003年下半年,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发出了《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省财政厅于2004年3月联合省监察厅制定了《湖南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湘财购[2004]5号),并于今年年初组织了对省直政府采购中心的首次考核,今后还要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和重新认定。去年,财政部还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9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部长令第20号);预计今年将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办法,这些配套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另一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更新的要求。我们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及时消化这些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贯彻,结合我省实际拿出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我省的规章制度体系;二是认真清理我们以前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及时修正或废止那些与财政部新近出台的配套办法相冲突的地方;三是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制定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各项采购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不容松懈。
规范化建设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课题。采购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这一“阳光事业”的兴衰成败。
1、要努力健全完善“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运行机制。
要继续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管采分离进程,做到管理与操作职能定位明确,形成相互约束的运行机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市州一级2005年要全部实现管采分离。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县一级实施政府采购的政策、办法,要充分考虑县市数量多、市场发育低、竞争不充分、财力差距悬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不能搞“一刀切”。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施政府采购的具体做法,试行市县联合、县县联合、区域统一市场等模式,逐步积累经验,争取在两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实现管采分离。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正确认识和发挥各自职能,监管部门要监督有规,集中采购机构要操作有方,二者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分清职责的前提下,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不越位也不缺位。
2、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要严格预算编制,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今年,我厅将根据批复给各省直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同时建立省直单位的政府采购台帐,年底将各单位实际采购情况与年初政府采购计划相对照,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促进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更加细化和完善。
要理顺财政内部政府采购审核拨付程序,提高支付速度。2005年我厅将进一步明确相关处室职责,简化审核支付流程,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实行政府采购资金全过程网上审
12核与支付。
此外,还要继续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评标现场监督制度;强化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各单位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建设,建立采购人行为准则体系。
3、要努力营造“三公”环境,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财政部门要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和投诉等方面进行综合监管。同时,联合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加大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不同角度发挥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功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
领导重视与支持是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的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献计献策;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充实队伍力量,协调各方面关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认真地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与困难;加强沟通与联系,给财政部门更多的理解与
13支持。
(二)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采购效率。
1、要树立法制观念。凡是与法律不相符的做法,要尽快纠正过来。该做的事不做,是失职不作为;不该做的做了是越权乱作为。财政部门要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制度手段实施监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做到依法管“采”,依法制“采”。集中采购机构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按法律法规操作,做到依法采购。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政府采购,不要违法规避政府采购,也不能不按规定的程序乱采购。
2、要强化服务意识。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讲,管理就是服务。财政部门要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要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做好服务工作,也要为集中采购机构做好服务工作。集中采购机构作为专职从事政府采购具体操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就是为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服务,要通过服务把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好,把集中采购制度的优势发挥出来。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现实中能够做到的,都要尽量快办、办好;不符合规定或一时办不到的,要主动向采购人耐心解释,以良好的服务赢得采购人的理解和信任。
3、要提高采购效率。规范和效率既矛盾又统一,寻求二者的最佳结合,关键要掌握好一个“度”。从当前情况来看,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还不够理想。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要注意整合采购程序,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集中采购机构
14则要从提高专业水平和熟练程度入手,尽可能采取像协议供货、服务定点等既规范又高效、采购人又满意的“一举三得”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实现规范与效率同步提高。
(三)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形成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
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关键在于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在各种利害关系面前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另一方面要倡导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的学习风尚。政府采购在我国是诞生不久的新事物,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每一个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都要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四)进一步夯实几项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省一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尽快充实专家库资源,借鉴外省经验,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二是加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力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2005年将继续组织对全省政府采购管理人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评标专家进行培训。三是加强调研工作。不断探索政府采购的新领域,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努力抓好市、县一级政府采购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市、县的成功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指导市、县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四是做好政府采购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及时的宣传报道,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15使政府采购制度深入人心。建立政府采购简报制度,积极向各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提供客观公正的政府采购报道。五是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政府采购方式。开发和利用政府采购网站,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集宣传、管理及电子政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平台。
同志们,政府采购既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挑战工作,又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伟大事业。我们所从事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要统一思想,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开拓进取;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相互理解与信任,为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