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工作内容【精选3篇】
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工作内容【精选3篇】一
一、社会保险登记、稽核监督、统计
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是维护社会保险严肃性、强制性,确保缴费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手段。通过社会保险登记,确立养老、失业保险关系和养老、失业保险的权利义务。社保机构建立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基础数据档案,审核通过的,为其制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个体参保人员核发《山西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证明》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内容。
二、稽核监督
稽核监督是社保机构依法对养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稽核,用人单位参加养老、失业保险情况的稽核,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养老、失业保险费征收稽核,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欠费单位缴费能力的稽核,代扣代缴等义务及对社保机构内部的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资格认证等情况进行审计、稽核、填制稽核情况表和内部监督。以体现社会保险强制性,提高基金征缴率,规范养老金、失业金项目及标准,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的管理水平。
三、统计
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
二、缴费申报及征缴
一、缴费申报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申报缴费制度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携带规定的缴费申报材料到社保机构申报应参保缴费的人数和应缴纳的保险费数额,经社保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险费的一种国家强制性的缴费程序。它明确了社保机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之间的法律责任。
二、征缴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国务院259号令)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应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按照核准的申报缴费金额,强制性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法定行为。
根据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情况,社保机构征缴岗位要掌握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人、单位负责人等有关情况,并与缴费单位建立业务联系,及时了解缴费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缴费能力。
社保机构征缴岗位按核定后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和规定费率,由计算机系统计算出缴费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机构征缴岗位、财务岗位应每月根据《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及时对账,征缴岗位及时核查登记《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台账》和《山西省缴费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清册》。
三、个人账户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的个人账户。此账户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即每一个参保职工只能按本人社会保障号码建立一个个人账户,本人不论流动到那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终身不变,到退休时,按照账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主要包括:建账、记账、转移、中断和恢复、计息、支付、继承、对账等。个人账户管理要严格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晋劳社养[2001]261号)等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待遇审核及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一、待遇审核及发放
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时,社保机构应按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退职)的人员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负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二、社会化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逐步与原企业相分离,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调查登记服务。
2、咨询查询服务。
3、资格认证服务。
4、待遇落实服务。
5、党员管理服务。
6、生活娱乐服务。
7、档案保管服务。
8、法律援助服务。
五、办公室
1.承办中心领导日常政务活动事宜。
2.负责起草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做好以中心名义发放的文稿的修改审核工作,并呈中心领导签发。
3.负责文书、档案和行政事务工作。
4.承办主任办公会议和以中心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整理会议纪要,负责编写中心记录。
5.做好督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及县(市)区对中心决议、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6.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管理和各种文字材料、表册的印刷等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8.负责协调科室之间关系,处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9.负责中心后勤、福利和组织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10.负责办理不属于其他科室的一切工作。
六、基金财务管理
养老、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是对养老、失业保险基金进行筹集和有效使用的一项管理工作,是围绕社保险基金运动而展开的,对社保险基金进行规划和控制的一项管理活动。其工作职责是:正确处理与社保机构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编制、执行和考核基金预算;依法筹集和支付基金;连续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组织财务监督检查等。
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工作内容【精选3篇】二
1.规划完善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研究提出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基本思路,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2.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再就业省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监督区县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3.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培训机制,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管本级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本级技工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4.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组织落实失业保险的各项政策,指导、监督、检査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5.负责本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工作内容【精选3篇】三
2010年失业保险股年终总结暨2011年工
作计划
尊敬的各位领导:
时光似箭,光阴如梭。弹指之间,2010年已接近结尾,过去的一年,我们失业保险股在局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在失业保险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2010年,我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85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5%,失业保险费征缴304万元,同比增长220%,完成年度目标的152%,失业保险参保扩面人数749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45%,全年共计为461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1717792元,医疗补助金68406元,丧葬抚恤金23216元,保障了每一名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近几年,我区失业保险工作在扩面人数及基金征缴等方面有着显著的增长,在发放失业保险金方面做到了准确及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得到了市局相关领导的肯定。但还有很多不足,在办理塑料总厂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手续时,该企业职工于2009年12月31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后由于企业补缴各种社会保险及办理其他一些改制手续,于2010年8月10日审理了失业职工档案,当年8月23日
企业职工到连山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据此,从企业改制正式启动到职工失业金申领登记历经8个月时间,在这期间有19名失业职工已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特殊工种退休。时至今日,因上述职工已办理完退休手续,无法在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中进行失业登记及失业金申领登记,造成了这部分人员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在经过与市局的协商后,通过老程序重新对上述19名职工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弥补了失业职工的损失。
二0一一年的工作计划:
一、完成失业保基金征缴200万元,完善失业保险稽核工作,查缺补漏,继续追缴欠费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工作,联合社保部门,对于那些只缴纳养老保险而不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查明原因,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保障每一名职工应得的利益。
二、预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80万元,继续认真做好每月的失业基金申请工作,不漏报错报,做到发放失业金的及时准确。
三、新增扩面人数500人,继续加大力度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
四、完成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参保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的核定和缴费工作。
二0一一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失业保险股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定的工作信心,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我们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完善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加强失业人员失业金的申领、登记工作,根据失业保险的有关条例,我们失业保险股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涉及失业保险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错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我们还要做好与局内外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继续做好失业保险的统计工作。努力改正过去一年工作的不足,为明年的失业保险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而继续奋斗。
连山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股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