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特别是其中的写人作文,更是常见,写人作文是以表现人物、刻画人物的性格、特点、特长、兴趣、爱好、思想品质等以人物为主的文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一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这是别林斯基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说的。可见书对我们的重要性,我就是个爱看书的人。
每晚,我写完作业,就会捧着书坐在沙发上看半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上床睡觉。
我看过的书有许多,有《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汤姆索亚历险记》……可在众多书籍之中,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的《西游记》,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怕危险、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来学习。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当读到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真想钻进书中,帮唐僧一把;当读到猪八戒有时贪生怕死,我真想去教训他;当读到唐僧冤枉孙悟空时,我真想去告诉师傅真相。
《西游记》这个大故事中,还有许多小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真假美猴王》……..无论在哪一个小故事中,都表现了孙悟空不怕危险、勇敢的品质,我非常敬佩孙悟空,无论敌人多强大,他都不畏强暴、机智勇敢,这一点让我很感动。
从《西游记》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无论困难有多大,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无论亲人怎样对你,那都是为你好的,不能怨恨,就像唐僧念咒语,让孙悟空头痛,可是孙悟空却从来不记恨师傅,只要师傅有危险,他都还会挺身而出,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救回师傅,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最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喜欢你啊,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二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三
我喜欢读书,最喜欢的是《一张被“幽灵”纠缠的旧照片》。它写的是:一个丑陋的、不会说不会动的稻草人,却有一个一双能预知不详的眼睛;一间荒芜的小屋,不见上锁,不见主人,却见一张人鬼难辨的照片;一个沧桑的男人,没有权,没有钱,却有人穷追不舍要断送他的命……
我还喜欢主人公“小虎队”中的路克和帕特里克。路克的身边总带着百宝箱,善于观察细节。帕特里克则善于运动和攻击。
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尽情的畅游吧,如果我是一条鱼,我会在书的海洋中不受拘束的游来游去;如果我是一只小鸟,我会在书的天空中展翅飞翔。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四
今天,语文老师在班里举行了读书交流会,在交流会上,同学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也有我自己的书,我的这本书是一本长篇小说,书名是《草房子》作者是曹文轩。
这本作品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加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和对尊严的执著坚守的悲枪与优雅,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的教育。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和同班同学秃鹤之间的故事。
桑桑他原本就知道秃鹤是一个秃子,而且还经常被同学嘲笑。就从那时候,秃鹤每天都带着一顶帽子,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帽子都不离头。
有一次,桑桑看到秃鹤正在玩,便跑过去把秃鹤的帽子摘了下来,就这时,和他玩的同学都笑起来,桑桑把帽给了阿恕,秃鹤就向阿恕冲过去,阿恕见情况不妙把帽子丢给了桑桑,桑桑跑下楼,把帽子放到了旗杆的顶上,秃鹤也跟随下来,发现了帽子,刚想上去,被班主任发现了,走过去问秃鹤,秃鹤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经过跟老师讲了,老师把阿恕训了一顿,就当要训桑桑时,桑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入花丛里躲了起来。
晚上,桑桑回到家后被妈妈训了一顿,然后他对妈妈说:“妈妈,我以后不会这样的。”妈妈严肃地说:“下不为例。”
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不能去嘲笑别人的缺陷,而是,要和别人的优点比较,只有看清了别人的优点,才知道自己有没有进步如果你那自己的优点和别人的缺陷对比,你将会没有一点进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五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以下是小编带来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1】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2】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3】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六
提起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相信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吧?他最擅长写动物小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在他繁多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这一本——《狼王梦》。
《狼王梦》这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字叫做紫岚的母狼,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生了五只狼崽,在这样恶劣的自然环境,就有一只狼崽被暴风雨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下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最后并没有实现,剩下的四只狼崽之中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狼也就是媚媚。因为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是媚媚和一只公狼生下了五只小狼,其中就有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寄托在了它们的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和曾经吞食了自己儿子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王梦》这本书中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她为了孩子们,完全牺牲了自己,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甚至牺牲了自已的性命,可怜她在临死前最后一刻,想到了还是后代的生存问题。这种浓浓的母爱,深深地震撼了我,在那一瞬间,紫岚好像就浮现在我眼前,在这本书中,在紫岚想让后代做着狼王梦的过程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的悲伤的泪,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对儿女那有着深深的足以感动人心的母爱!我不禁被感动得潸然泪下,古往今来,多少才子佳人写下了多少称赞母亲的诗句,我一直以来都觉得母爱这种东西只有我们人类才有,然而这一本《狼本梦》,作家沈石溪笔下的紫岚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这种至高无上的东西,并不是人类才有,原来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世间上所有的生物,我们都能从其身上感受到那深深的母爱、那无私的母爱……母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东西,就如紫岚,它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它想方设法让后代子孙成为狼王。从紫岚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人类的母亲,她们不就是这样恨铁不成钢,有着强烈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吗?答案是肯定的,我的妈妈,包括很多人的妈妈,都是一样的,她们都希望自已的儿女能成材、能出人头地,为了这个目的,她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这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的紫岚为了子女、为了后代,甘愿献出自已的一切,甚至生命,这足以让我泪奔,更让我感动,让我想到了千千万万的母亲,也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最独一无二的、也是最震撼人心的东西。母爱,不仅人类才有,世界上的一切生命,都有着它独一无二的母爱,都有着为儿女牵肠挂肚的无私的爱!让我们向全天下所有的母亲致敬!让我们祈祷全天下的母亲身体安康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7篇】七
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
“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
‘是什么?’
‘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
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
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