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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

小编: 樱花涵

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得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一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二

我从小就很喜欢读书,也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安徒生童话》、《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要说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读书,那得从头说起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三四岁吧,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睡前故事。后来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认识了许多的字,妈妈就开始给我买带拼音的故事书,之后我就每天坚持读书,我认识更多的字和成语。

到了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在我们班建立一个读书群。在这里,每天都有好多的同学在读书,我也是其中之一,每天放学回家,我都要先读书后吃饭。就这样坚持每天读一个小时,后来我发现,我渐渐地爱上了读书,感觉一天不读书就好像少了一件事,睡觉都睡不踏实,非要读完书才能睡得着。

一眨眼三年级就已经过完了,放假了,我在家里每天都坚持读书,白天写作业晚上读书,有时候妈妈说晚上有事儿,我就大清早起来读书。曾经我也想过放弃,可坚持就是胜利,加油!我一定行!

我坚持下来了,直到四年级。回想起这两年,我已经读完了数不完的书了。下一年呢,我一定要再接再厉。读书我感到了愉快,在读书时我心中会有一种莫名的平静,感觉世界都没有烦恼、焦躁、喧闹,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乐在其中。有时老师还发奖状,拍照片发到读书群里,当我被选上“读书小博士”的时候,我也会开心得要飞起来。

读书使我感到了快乐、安宁、幸福,也让我的课外积累变多了。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三

我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作者是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我拿到书时首先了解了这个故事讲的是:一阵龙卷风,把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吹到了遥远而神秘的奥芝国。在那里她经历了一段不可思议的奇特旅程,并遇到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克服种种挑战与磨难,在实现各自愿望的同时也收获了可贵的友谊。

这个故事充满了神秘色彩,深深地吸引了我的好奇心。我非常喜欢,并且一天天把全故事的内容都看完了,在故事里我知道了,成功永远属于有毅力的人,相信我凭着不懈的努力,一定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四

有的人喜欢唱歌,有的人喜欢跳舞,还有的人喜欢弹琴,而我却喜欢看书。因为书是我的不说话的朋友还我的秘密不告诉别人。它有很多知识,很多故事,很多有趣的事。

所以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看很多书,《故事作文》《获奖作文选萃》《作文书》《格林童话》。因为这样的书有有趣,有感动,有神奇,有知识。我喜欢书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读书是一个好习惯。我们要多多看书。多看书,多知道知识,多知道故事。我们要多机会看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五

高尔基说:“书籍时人类进步的阶梯。”普希金说;“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而我想说:“书就是无价的宝石!”

从小时候起,我就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甚至在火车上,走进书的王国里。让《三毛流浪记》《昆虫记》《木偶奇遇记》……通通成为我的精神大餐。甚至有一次,我看《怪老头》时看的津津有味,竟然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凌晨1点。妈妈醒来后说我都已经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还夸我变成小小书虫啦!

读书的好处可多了,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如此,读书读的多了,让我写作都不用犯愁了,因为我经常把书中的好词好句融入到我的作文中,所以老师常常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同学们在下面那是一个个羡慕嫉妒恨哪!读书不仅让我写起作文来得心应手,还对我的口才有很大提高,我跟妈妈辩论时,连妈妈都说;“宝贝女儿,请收下的膝盖吧!”

除此之外,读书还帮我赢得了很多荣誉。有一次,我在书中看见了阿基米德的故事,便将她作为演讲稿参加学校科技节科学故事比赛,没有想到我竟然获得了一等奖。还有一次,我去参加第四届花样少年语言艺术大赛,讲的就是数学故事书中的《0与1之争》,最后还获得了省级银奖。这可真要感谢书啊!

朋友们,关于读书我就不啰嗦了,我又得去品尝美味的精神大餐了,先闪人了。拜拜!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六

我最喜欢的文具是拉杆书包。它是由一个书包和一个拉杆组成。书包是蓝色的,上面写着“MICKEY’’六个英文字母,下面还画着一个米老鼠的图案。米老鼠一只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掐着腰,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

书包分三层,第一层装着故事卡和纸巾,第二层装着两把剪刀和24支旋转蜡笔,第三层装着我的书和本子还有铅笔盒。第三层里面还有一个小夹层,夹层里装着草稿本、眼镜盒、记事本和竖笛。书包的侧面还装着我的水杯。

我的书包很神奇。在学校,我的书包变大了。在家里,我把要用的书本拿出来,这时,我的书包缩小了许多,第二天准备要去学校,已经把上学要用的书本都装进去时,书包又变大了。我的书包神奇吧!

我的书包还有一种“特殊功能”,那就是“防雨”。靠近拉杆的地方有一个拉链,拉链里面还有一个防雨罩。下雨天,就把它套在拉杆书包上,即使再大的雨也不会把拉杆书包淋湿。

我喜欢我的拉杆书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七

我喜欢的书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八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备受大家喜爱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九

这个学期以来,我看过的课外书有《木偶奇遇记》、《365夜的故事》、《非常妈妈》、《淘气包马小跳》、《苹果树上的外婆》、《浩瀚的宇宙》,其中最感兴趣的是《浩瀚的宇宙》,因为他是漫画科学故事书,以动漫图画的阅读方式,引领孩子们进入科学的殿堂。

这本书讲了星星、月亮、地球、木星、土星、太阳、火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金星,都是太阳系里面,绕着太阳转的行星。  我知道月亮绕地球转,地球绕太阳转。

我让你们想一想什么星比太阳还要重2倍,比太阳还要亮20倍,不知道了吧!是天狼星,你们知道不知道谁发现天狼星比太阳亮了呢那就听我慢慢说。

其实艾德蒙哈雷是发现那颗天狼星的人,哈雷观测天狼星的'时候,因为天狼星比太阳远,所以看起来没有它亮。但是实际上天狼星比太阳更大更亮。

如果天狼星现在在太阳位置的话,重量是太阳的2倍,亮度是太阳的20倍。

以后,我要多看看科学知识的书,长大后当个天文学家。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通用10篇】一十零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