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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

小编: 孤街浪人

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问题来了,话题作文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得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

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一

早上六点多的时候,我从床上起来,窗外传来稀稀拉拉的声音,时而传来水落到铁皮上那叮叮咚咚的声音,是我本来就昏沉的脑子更加迷惑:今天是怎么啦?难道楼上有人浇水?我走到窗户前,打开窗户,本想看个究竟一阵清凉的风夹杂着雨丝扑面而来,一下子吹醒我那沉睡的大脑,是我异常凉爽。吃饭了,透过窗户,看着那仍在下的雨外边朦胧的景象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仿佛在梦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我匆匆吃完饭背上沉重的书包,打着伞走在小区里,一条条“小河”在路上欢快的跑着,流到了路边,在远处,有几条小河在远处会在了一起,成了一条“江”,“江”缓缓地向前流着,没有了小河的欢快,也没有了快乐。

雨还在下着,无数的雨滴拿着相同又透明的伞从天上蹦下来,有的雨滴为了比同伴早看到地下的风景,扔掉了伞,飞快的落到地上和伞上。落下来的雨点在伞上欢快的蹦了几下便依依不舍的从伞上慢慢的滑到了地上,我仿佛看到他们在和我告别。

到了学校,雨更大了,远远望去仿佛隔了一层水帘,模模糊糊,走近她,却发现她以跑得更远了,你走多远,她就离你多远,永远捉不到她,也永远赶不上她。

快到学校门口了,只见一片汪洋拦住了我,。走过去?不行,鞋子会湿的;等待水离去,看这雨,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走的。时间顽皮的从我头上飞过,最后,我慢慢地伸出脚,轻轻地踏在水里,仿佛它有了生命,惊醒它,它就会翻滚起来。我慢慢的走着,学校的大门近了,更近了我暗自庆幸我的鞋没湿时,一个顽皮的男孩子穿着胶鞋从我身旁飞快跑过,雨点毫不留情的落在我的鞋上,我的鞋子湿了,但是晚上不用洗脚了。

雨,你无声的来,无声的'去,带来了快乐,带走了悲伤;带来了笑脸,带走了苦恼。我盼望着,你什么时候再来?

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二

一本好书,就像形影不离的伙伴,陪伴我们,见证着我们的成长。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好书伴我成长作文,欢迎大家浏览。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1】

苏轼有诗:“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听着这句读书名言,难道你没有刹那间想过要励志读书吗?古人都如此酷爱读书,我们后人又何以自甘落后呢?所以,从小这句名言字画就一直悬挂在我家书房,也一直“悬挂”在我心中。

从小到大,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见证着我的成长。我也随着书籍的滋养而长大。

幼儿园时,各种幼儿故事,唐诗百首伴随着我成长。《睡前小故事》这本书,每次睡觉前,妈妈都要给我讲一个小故事。其中的故事,最多的我都听过五六遍了,至今想起仍感觉有趣。那时候,《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也是我的最爱。读完一个故事,我经常会幼稚地为童话里那些可怜的人物打抱不平,为小红帽的机智勇敢而喜悦,为丑小鸭的美丽蜕变而鼓掌,为灰姑娘的美好结局而流泪。那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变成一位公主呀!

小学时,我已经不满足于童话、小故事了。有一次我去书店买书,无意间看到一本杨红樱姐姐的《笑猫日记》,便拿下来翻看。刚刚看到精美的插图,我就被吸引住了。其主要内容是一只会笑的猫从小被抱走,去了一个活泼的小女孩杜真子的家里。在那儿笑猫学会了听懂人话,也知道了身为学生的杜真子心中的淡淡忧愁。可是杜真子的妈妈总是和她吵架,一气之下把笑猫赶了出来,从此它只好隐居“秘密山洞”。经历了一翻波折,它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友情,爱情和亲情……从此杨红樱成为了我小学时最喜爱的一个作家。四五年级时,我便开始疯狂收集杨红樱的书,书架上满满地摆着她的书。

进入初中,我和书打交道已达十几年,俨然成了一个“正版”小书迷。这时候,又一大著作《狼王梦》走入了我的世界。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不仅写了食肉动物狼争夺王位时的凶猛;还写了一匹母狼紫岚可歌可泣的生活。每一匹狼的神态、形象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高兴,悲伤,疑惑不解……每匹狼的心机、计谋都被间接地用拟人的手法而展现。狼活动的每个细节,甚至每根毛发都以细细的笔墨来呈现。狼的世界正如我们人类生活的世界,也告诉人们要珍惜什么,热爱什么,憎恶什么……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阅读好似一把放大镜,让我去了解,甄别,识破……一直伴我成长!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2】

利用你的时间借助别人的作品来提高你自己,这样,你才回轻松地得到其他人通过艰苦劳动才能得到的东西。——苏格拉底

身感乏累之时,我喜欢独坐一室,小息片刻,疲惫之身便会得以放松;心感烦躁之时,我则喜欢手捧一本好书,读上几页,浮躁之心便会得以安宁。我五彩缤纷的童年,离不开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书,幼儿园的时候要看书,小学的时候也要看书,等到以后也要看书,所以说书跟我们的成长有着密切的关系!

很小很小的我,在宁静的夜里躺在奶奶的怀抱里,听奶奶讲那些古老的民间寓言。稍稍长大了一些吧,识得三两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童话。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做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找寻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教给了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教给了我人生的第一课。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喜爱上李白的浪漫,喜欢上苏轼的潇洒。体味苏东坡的才气飘逸,“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撒于岳飞满江红中的碧血丹心。用稚嫩的眼光去阅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千古流传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回到起点,去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我们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奶奶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闪亮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之战……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书,人类将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里止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在愚昧无知的落后世界中停留;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更无从谈发展!

今后,我依然会与好书为友!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让你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读书不在三更五鼓,用功只怕一曝十寒”。与好书为友,以好书为鉴,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在书香的陪伴下继续阔步前进!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3】

小时候,我的床头尽是些洋娃娃,渐渐地把洋娃娃玩腻了。我长大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大大小小的书上,看书就这样成了我的爱好,我也成了一条小小书虫。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爱徒生童话》、《作文大全》、《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而且百看不厌。有时,我看书着了迷,连上厕所也在看,而且还毫不察觉外面的干扰。妈妈几次强调上厕所不要看书,可我总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在我看来,看书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书,我不敢想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无趣。

有一次,我正在熬夜看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为了我的身体,要我马上睡觉。无奈之下,我只好极不情愿地钻进被窝。但是,书中的情节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甘心就此罢休,眼珠转了转,哎!一条妙计涌上心头。我假装肚子疼,“哎哟哎哟”直叫,并且将书藏在怀里。老妈不但没有怀疑我,问我是否坏肚子了?要我尽快去厕所。我心中一阵窃喜。耶!计划成功!蹲在厕所里,我一口气看完了那本书。我这才悄悄地打开门,踮着脚回房间。呀!有惊无险。幸好老妈没发现,要不然就会受到惩罚,一天不能看书了。

我看书越来越上瘾,成了一条地地道道的“书虫”。每次去书店,不买到好书,我绝不会甘心,并且会看到打烊。妈妈每次上街,我总是对她说“别忘了买书”!书,在我心中,永远比漂亮的衣服,MP4/MP5有地位。是的,我不能没有书,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心就痒痒的。因为书给我知识,给我力量,使我懂得什么是善和恶,什么是美和丑。一本本书就象一扇扇知识的窗户,向我展示着一个个崭新的学习天地。我爱看书,好书一直伴我成长!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对我有着重大的影响。小时候,我爱看活泼有趣的童话书;小学时,我喜欢充满诗意的散文;现在,我最美的享受就是觉醒于陶冶情操的世界名著中。书陪伴我走童年。

还记得在我两三岁时爸爸送我的一本《安徒生童话全集》。偶尔抚摸那已微黄的书页。使我想起那对童稚的我,任性的我,爱撒娇的我。

在我刚认识字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格林童话》。我向父母亲表示了谢意后,抱着这本书跑到椅子边,一屁股坐下去,然后在书中寻找认识的字,沉浸在一种无可比拟的喜悦中。现在,这本书被我留在了姥姥家送给我尚未三岁的小表妹。希望她也能像那个可爱的我,天真的我,懂礼貌的我一样,感受书带给自己的喜悦和自豪感。

我对散文的喜爱是从我小学三年级开始的。不知道为什么,置身于这个繁华的大城市,突然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从那一刻起,我把这种感觉融入到散文中。每到课余时间,我的世界便被散文充满了。在这种有些凄婉的氛围中,我变得很爱思考。如果你某时某刻看到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手撑着下巴,静静地望着某样东西出神,与教室外热闹的人群形成鲜明的对比时,你不必感到疑惑,因为他正在思考。就这样,自立的我,自律的我,爱思考的我度过了这一段童年时间。

现在的我沉浸在名著所带来的光辉中。前段时间,我读完了《简爱》,我没有为简悲惨的命运流泪,只是同情这个可爱又古怪的小精灵,她获得幸福的代价总是如此艰巨,上帝真是太不公平了。就在这一天,我发现我变得有品位,有深度了。

回想书伴我走过的这段金色年华,我深深知道,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幼稚的我了,我的灵魂在书中得到了升华。

书啊!我最好的朋友,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星。我相信,在你的陪伴下,我会理智却不呆板,最终走向辉煌。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我来说,书也是我的知已。

作文书,让我语句精辟,我们用心灵交流;数学书,让我思维敏捷,我们用大脑接触;哲学书,让我体会到人生真谛,我们用思想倾诉。

书,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我的“雀斑”。书,是一把尺子,它量出了我的“瘦小”。书,是一车方砖,它填补了我的空缺。书,是一包水泥,它巩固了我的根基。

从《三国演义》中,我看到了将士们的勇敢。从《爱的教育》中,我看到了平凡人的善良。从《冒险小王子》中我看到了包小龙、汤诺、于荫荫的机智。从《冒险小虎队》中,我看到了三只“小虎”的聪明。

这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

晚上,电视机前少了一位观众,他早已跳进“书海”。周一至周五,操场上少了一位疯狂嬉戏的儿童,他已在“书海”冲浪。那人,便是我。

记得有一次,表哥来我家玩,带了一本名叫《影响孩子一生的一百个童话》。我从他的身边跑了过去,把书拿走了。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如饥似喝地读了起来。一个小时之后,要吃饭了。妈妈大声喊道:“钟裕涛,吃饭了!钟裕涛,吃饭了!”妈妈又重复了好了好几遍,可是我却浑然不知。直到表哥在我耳后大喊:“吃饭了!”我才如梦方醒。

还有一次,我在学校里拿出一本课外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二十分钟过去了。突然,清脆的上课铃打响了。老师沿窗边走了过来,我后面的邱子维一边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一边说:“罗老师(班主任)来啦!”可我没反应。这时,我的同桌突然间把我的椅子一拉,我就摔在了地板上,屁股差点儿都摔“平”了。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罗老师早已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了。

我对书的兴趣越来越浓厚,我贪婪地吸收书中的精华,储存在脑海里。眼睛累了,向远处眺望一会,脖子麻了,扭动一下。这爱书爱得离奇。为了书,我放弃了许多,我无悔。因为,收获了,总要付出代价。

如果你有一本好书,这一本书,就一定会伴随着你成长!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6】

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了。那时候还不识字,都是妈妈念给我听,每天睡觉之前念一个故事直到进入入梦乡。渐渐我认识了一些字,就开始看漫画书,最喜欢看的是《七龙珠》,因为没多少字,所以勉强看的懂,后来,看见《西游记》里面也有个孙悟空,便也迷上了这本书。于是,我读书的经历开始了——

说到《西游记》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本书了,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带领三个徒弟上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正经,大徒弟孙悟空立下了汗马功劳。他是这部书的主人公,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他虽然有大英雄的气度,但还是喜欢听恭维的话,他机智勇敢,最大的特点是好斗,他敢和妖怪斗,敢和神仙斗,敢和玉皇大帝斗,还敢和如来佛祖斗。猪八戒好吃懒做,心里还总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儿,还有时让师傅不停的念紧箍咒,伺机报复一下孙悟空。虽然他这样,但人们还是喜欢他那滑稽可爱的样子。沙和尚心地善良,任劳任怨且忠心耿耿,但沙悟净有个缺点就是不敢反抗。最后就是唐僧了,他心地善良,慈悲宽厚,,曾经被人说过软弱迂腐,但他并没有失去信心,一直坚持不懈,最终取得了成功。

还有一本相同类型的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对我教育很深,主人公鲁滨逊在船只失事后,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故事描写了一个聪明,勇敢,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鲁滨逊。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我总是在想:如果我独自生活在荒岛上的话,我能活下去吗?因此,我们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坚韧不拔,乐观向上的精神。

从这两本书中,我不仅得到了阅读的快乐,而且还获得了人生的启发。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呀,如果没有书,人类不可能知道历史,人类也不可能创造未来,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蒙昧无知,如果没有书,世界将是多么枯燥无味!因此,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每一本书,要把书当做自己的好朋友,多读书,读好书,让好书伴我成长,让书香伴我同行!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7】

轻轻的,你——书,从我身边走过,留下了一串串美妙的音符,时常萦绕在我耳边鼓励我,激励我,陶冶我。

——题记

读一本好书,就像吃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看着它,你垂涎三尺;读着它,你神清气爽;吃下他,你回味无穷。每每捧起一本书,我总表现的及不安分,耀眼的电灯变得柔和了,雪白的墙壁也暗淡下来。

我最心爱的一本书——《生命的诗篇》,它那淡绿色的外皮上赫然的写着“生命的诗篇”五个大字,这本书大约有5厘米厚。

说起这本书,还有一段不平凡的历史。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爷爷送给我的。可能在别人的眼里,这只不过是一本普通的书籍,但在我的眼中是一本多么珍贵的书,因为它是爷爷生前省吃俭用节约下的50元,为我买下了这本书,爷爷临走前还对我说;"婷呀,要好好念书啊!长大后才有出息。”说完,爷爷只留下两行清泪,便走了。这时,我以泣不成声。

从此以后,这本书就成了我生活上和学习上的好伙伴。上学的路上捧着它;课间休息时,捧着它;学习时遇到了困难,我气馁了,捧着它,就仿佛看见了爷爷对我说:“不要放弃”。于是,我又打起精神来攻克这些难题。如痴如醉,爱不释手。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读书也是十分累的一件事,有时也会腰酸背痛,脖子僵硬,有事眼睛发酸。但这些我都能克服,因为我懂得“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至。”

我看完这本书后,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奋斗的精神。平日里,有些人总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一个人只要拥有远大理想与奋斗目标,还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就能发挥自己的主观性,创造命运,海伦不就是这样的吗?

《生命的诗篇》教给了我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应该充满爱!即使是在严冬季节,只要有一颗火红的炙热的坚强的心,就一定能融化冰冻;驱走严寒!这代表着一个民族坚强不息的精神!如今,这书以和我度过朝朝暮暮,度过春夏秋冬,度过了5年的光阴。跟我日日相伴,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确像小船,载我渡过了小学的“学海”。我永远会珍惜你,书!

书是流水,恒古不变的流着,演绎历史的真谛,我愿永远沐浴着这流水,让它流入我的心田。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8】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十年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曾经发生过许多值得回忆的事,可是有些早就记不清了,只有我这十年的读书经历至今仍记忆犹新。望着书柜中珍贵的藏书,不时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仿佛这些事情就发生在昨天一样。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在我6岁的时候,我读了《国王的新衣》,故事中的两个骗子是那样的狡猾、可恶。当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9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和可悲。

我上了三年级。这时,我接触了作文。家中的作文书一本本多起来。一篇篇精彩的文章呈现在我面前,让我大饱眼福。我也常常梦想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五年级时,我家已经不知不觉得有17本作文书了。

书是一艘小船,在这我从黑暗的地方走向光明,展现在我眼前的光明越来越多……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9】

一本好书如同一位良师,一位益友,他会陪伴你一生。

在我的脑海中,总有一片无边无际的书的海洋,无时无刻的吸引着我的视线,诱惑着我的灵魂,激发着我的潜能,丰富着我的知识,提升我的内涵。

好书给了我成功的资本,成长的铺路石。人的精神发展史,应该是他个人的阅读史。好书能调整我的心态,净化我的灵魂。人不可能总是成功,但我失败的心灰意冷之时,我会一心一意的挑一本好书偷偷的躲在角落里看。此时,那本好书已经进化成一位良师在谆谆教导我,细心地为我抹去心灵的污点,使我的心灵的得到一次升华。在书里,我努力的寻找着能医治痛苦的良药,吃下去——又翻过了一页。

好书改变了我的人生,给我以鞭策与鼓励。读好书时的意境陶冶了我的情操。我喜欢一个管理者的果断与干练。我在无人的夜晚缩短现实与梦想的距离。浏览管理者的语言,此时,我忘记了黑暗,忘记了白天的烦心事,在书中我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光明。这种读书的意境,是让我茁壮成长的食粮。书能引起我无尽的遐想,在遐想中我快乐,茁壮的成长。

我不敢说是好书使我改变命运的路又多了几条。我只知道,读书使我的知识得到了聚集;读书使我的视野得到了扩展;读书使我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成长,激励着我,让我去尝试那些我原本不敢尝试的事。书是社会就业的总结,书是人生航行中领航的灯塔,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在饥饿的时候,应该把书当成是一块肉;在寒冷的时候,应该把书当成是一条棉袄;在孤独的时候,应该把书当成是一位挚友;在穷困潦倒的时候,应该把书当成是一块金子。好书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提供给了我许多养分,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勇往直前。我是幸福的,因为有好书伴我成长。

人生的快事莫过于读书。它能让我们认识到天地的广博,知晓人生的道路。它是我们的精神粮食,生命的禅师。但很少有人能把一本好书读完,这就促使人对书的一些不认可。书让我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当我迷惑、仿惶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强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时,书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只要勇于开拓,变会发现乐趣;当我被人误解时,书告诉我,勇敢地走你自己的路,人们就会发现真实的你。

书啊!你真是一样奇妙的东西。在读你时,我得到了无尽的快乐;在想你时,我得到了无边的悲伤。哎,还是好好看书吧!

好书伴我成长作文【10】

书籍,是历史的烙印,是智者的低吟。读书,可以神交古人,汲取先贤智慧;可以审视自我,成就精彩人生。《名人名言》就是这么一本好书,它伴我度过了整个暑假。

文学作品特别是中外文学经典的影响力是无可估量的,一本书能够让一个人受益终生,甚至能激励一人的成长。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这是一个蕴藏了无穷智慧的宝库。其中有深刻的智慧,有闪光的思想,有名师巨匠们真情的流露。它们犹如黑暗中划过天空的一道亮光,总能在不经意间使我眼前豁然开朗,生发出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叹;它们总能与我的体悟碰撞出火花,使我与之产生共鸣,有一种如沐春风、醍醐灌顶的感觉。这就是名人名言的魅力所在。

名人名言是文化原野上的一株奇葩,它深深植根于人类文化这片肥沃的土壤之中,集思想洞察力、知识信息量和语言美感于一身,是千百年来人类知识与智慧的沉淀。因而对我来说,值得我花时间去细细品味。

不管是谁,离开思想的指导将是一生最大的损失。名言是绝大多数人思想的摇篮,又是绝大多数人前进的动力。人生犹如在大海上航行,我则是舵手,如果忽略人生的方向,缺乏人生的动力,必然无法到达理想的彼岸。有了思想,人生就不在平庸;有了动力,就有走出一条成功之路的可能。成功的因素分为许多种,而善于汲取前人经验,善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把握这个世界,尤其是从名人名言中摄纳充分的思想养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咀嚼、消化,则是我成功走向未来不可或缺的一种素养。

人创造了书,书创造了人。一本好书能顶五个名师手中的课本。

愿好书一直伴我成长!

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三

地魔在食死徒卢修斯·马尔福的家中召开会议。作为背叛者身份的西弗勒斯·斯内普也来到了这里。大家纷纷向伏地魔汇报哈利·波特转移地方的时间。霍格沃茨的上任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曾经给哈利的姨父姨母家施了个魔法,在他十七岁成年(魔法世界的成年岁)那天,魔法将会失效,伏地魔就能找到他。斯内普向他的主人说了哈利真正转移的时间,于是,他们确定了一个计划。

在离这儿很远的地方,凤凰社成员来到了他的家中,将他的姨父一家人带到了安全的地方,他也将转移。哈利·波特看着这生活了将近十七年的地方,有种特别的、说不出的感觉涌上。然而,在转移的途中,伏地魔与食死徒来追杀他们,却没能成功。但是,哈利心爱的猫头鹰海德薇与最厉害的傲罗穆迪葬身于他们的手下,罗恩(哈利的好朋友)的哥哥乔治,也被咒语击中,失去了一只耳朵。

魔法部部长来到罗恩的家中,将波特和他的好朋友赫敏·格兰杰与罗恩·韦斯莱叫了出来,并给了他们邓布利多的遗嘱上写的东西,一本书、熄灯器和一个金色飞贼(一个小球)。但另外一件东西格兰芬多的宝剑却不能给他们。在罗恩的另一个哥哥比尔要与芙蓉结婚那天,一群食死徒冲了进来,他们马上反应过来,拉着哈利就跑。他们逃到了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家中,那所房子其他人是看不见的。

他们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且从小精灵克里切那儿知道了魂器(灵魂碎片,这里指伏地魔的,总共有七片)斯莱特林的挂坠盒的去向,夺了回来。他们跑到了一个森林里。然而,罗恩却因为嫉妒并憎恨哈利而离他们而去。孤独的他们为了寻找格兰芬多的宝剑来到了戈德里克山谷,却在那儿遭遇了伏地魔与他那条大蛇的袭击。赫敏拼命将哈利救回,却在无意中折断了哈利·波特的魔杖。待哈利醒来之后,觉得一切都没了,罗恩,他的魔杖……

他们来到了迪安树林,在那里,他们看到了一个守护神,是一头美丽的牝鹿。波特独自一人跟着它来到一个湖旁边,在湖底,放着格兰芬多的宝剑。他没入水中,试图拿出宝剑,却被脖子上的挂坠盒勒得喘不过气来……忽然,一双手抓住了他,是罗恩,他救了他。他们拿出了宝剑,销毁了挂坠盒,终于消灭了一个魂器。罗恩向哈利讲述了自己的故事:罗恩来到了比尔的新婚小屋中,说了他出走的事。圣诞节的清晨,罗恩的熄灯器指引他方向,最终找到了他们。

赫敏在邓布利多送给她的书上看到了一个标志,于是,他们来到了同学卢娜的家中请教,却只看到了她的父亲。他们知道了死亡圣器的故事后,遭遇了食死徒,但再一次逃走。后来,他们在森林里被食死徒抓住,带到了马尔福庄园。在那里,他们看到了其他的好友,包括卢娜。还看到了背叛哈利父母的人小矮星彼得。然而,彼得因为一丝怜悯而被伏地魔赐给他的银手活活掐死。这时,哈利的镜片中闪过一道蓝光,那很像邓布利多的眼睛。可是,他不是已经……这道蓝光曾经多次闪过,十分不可思议。在紧急关头,家养小精灵多比出现并救出了他们,却牺牲了自己。

他们来到了比尔的贝壳小屋歇息了几天,就在那段时间中,伏地魔得到了死亡圣器中的老魔杖,是从邓布利多的坟墓里夺出来的。哈利·波特他们又决定到古灵阁的金库中寻找魂器——赫奇帕奇金杯。这并没有成功,反而被妖精拉环夺走了宝剑。他们坐着一只火龙离开了。

哈利他们决定到霍格沃茨学校去,却碰到食死徒。在危急时刻,一个人让他们藏在了猪头酒吧里,掩护了他们。哈里看到了那个人的眼睛,是蓝色的,在他在镜子里看到的蓝光一模一样……原来,他是邓布利多的弟弟——阿不福思·邓布利多。哈利在那里见到了他的许多好朋友,并潜入了学校,碰到了格兰芬多学院的院长,麦格教授,向她说明了情况。

麦格教授组织了全校老师与部分学生来抵抗伏地魔与他的追随者,提供哈利所需要的时间。他知道了拉文克劳的冠冕在哪,并找到销毁。之后,哈利亲眼目睹了背叛者斯内普的死。他是被伏地魔的大蛇咬死的。斯内普看到哈利后,用一个瓶子装了一种银色的东西,哈里知道那是什么——是记忆。哈利看到了他眼中的某种东西正在消逝。哈利将记忆放入了冥想盆里……真相大白了。斯内普是个好人,他一直在做间谍,为邓布利多提供情报,并且从孩提时代就爱上了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原来,他自己也是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有他死,伏地魔才有可能倒下......一切都结束了,只剩下一件事:死。但哈利并没不畏惧。他面对强大的伏地魔,没有丝毫反抗。他倒地后,来到了一个梦境。在那里,他见到了邓布利多,与他交谈,安慰他。随后,他又醒来,与伏地魔展开战斗。他向着天空喊出他最热切的希望:除你武器。这是一个人人都会的魔咒。而伏地魔出的魔咒:阿瓦达索命,则是无人能抵挡的杀戮咒。但是,伏地魔倒下了,像个凡人一样死去……

死亡圣器怎么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呢?

九年过去了,伤疤从来都没再疼过。一切太平。

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四

那年,我11岁。在鲈鱼捕捞开放日的前一个夜晚,我跟着父亲去附近湖中的小岛上钓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钓了一条很大的鲈鱼。父亲看了看手表,距离开放捕捞鲈鱼的时间起父亲还有两个小时。父亲要我把鲈鱼放回湖中去,我用眼神乞求父亲,在静静的夜晚,反正没有人看见我是在什么时候钓到这条鲈鱼的。可是父亲不答应,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鲈鱼放回湖里。转眼三十四年前过去了。我已是一名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了。我再也没钓到过向、像三十四年前那个晚上钓的大鲈鱼,但在人生的道路上经常遇到诱惑人的“大鲈鱼”。面对抉择的时候,我就会想父亲曾告诫我的话:“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一个人要从小受到像把钓到的大鲈鱼放回湖中这样严格的教育的话,就会获得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三十四年前的那个晚上,给我留下了永久的回忆和启示。

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五

一份关爱

“唉,我又感冒了。嗓子疼,头也疼,鼻子还不透气。”我苦苦呻吟着。“感冒了?我看很严重,要不输水吧,省得又要请假。”爸妈一起说道。医生来了,可是我的血管太细,一连扎了两次都扎不进去,疼得我呲牙咧嘴,父母的额头也急出了汗珠。好不容易扎了进去,他们的表情才舒缓了许多。再输水的过程中,他们也唠叨个不停,“疼吗”?“想吃点什吗?”“好些了吗?”唉,父母总是这样,把子女放在第一位,关心子女胜过关心自己。他们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子女,他们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最真挚的爱。

一声问候

可恶的感冒还是不好,星期一只的呆在家里了。星期二早上,刚进教室,同学们就围个水泄不通。都关心的问道:“好些了吧?昨天没来,我们可担心你了。”“昨天耽误了许多课,等会儿我们给你补上吧!”

上课之后,老师也是用那关心而和蔼的语气问道:“好了吧!昨天耽误的课不少,课后到办公室我给你补上吧!”

生活离不开朋友,生活在友情当中,就像是一滴水汇入大海,拥有无穷的力量。同学们的关爱,心中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老师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引领着,给予我们爱,给予我们力量和温暖,鼓励我们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从而到达理想的彼岸。

一声鼓励

“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既是人失败的主要原因。人生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面对这些不能自暴自弃,而是积极面对。一时的失败并不代表总是失败。相信自己,相信自己一定能行!这才是聪明人的所作所为。老师也相信你!”这段话是一位老师送给我的。当时的我由于考试失利而处于自暴自弃,现在想起这些话,我仍然记忆深刻,因为这段话给了我成功的力量。

其实,感动就在我们的身边,这需要我们用心去领会。

书梗概作文【通用6篇】六

  狼王梦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狼王梦梗概。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狼王梦梗概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子,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三只公狼崽中,紫岚看中了一只全身乌黑,和死去的黑桑像极了的一只小狼,起名黑仔。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紫岚及力偏坦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占最大的奶头,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似乎在以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也许是优秀,黑仔的胆子非常大,常常擅自跑出它们的石洞外。但紫岚很放心,因为她已经察看了附近所有的石洞、土坑,并没有其他的野兽,但她却忽略了来自天空的威胁。那是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外出时,发现了孤独的黑仔。但几经观察后,金雕惊奇的发现,附近并没有母狼!被饥饿驱使的它冒险般的俯冲下去,抓起了那只令紫岚自豪的狼崽,飞远了……

紫岚很伤心,但她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气的气概,作文素材《狼王梦梗概》。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冬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春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串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迟解散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只好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揉搓成一副天生奴仆样。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每次捕猎,双毛最疲倦,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分很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物腐烂也不让给双毛。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春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衰老的洛戛的斗不过年轻的双毛,胜负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头狼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卑手下。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狼王梦梗概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因紫岚的疏忽,死于寒冷的雨地。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自己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想吃掉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