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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

小编: 孤街浪人

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一

女生在人们眼里,应该是文静的、优雅的吧?不,我也是一个女生,但是我喜欢的不是抱在手里的洋娃娃,而是冲破极限的刺激。

我喜欢极限运动,我喜欢滑板,滑板项目可谓是极限运动历史的鼻祖,当今世上许许多多的极限运动项目,多数都是由滑板项目延伸而来的。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滑板,是在五年级的时候。因为一部极限运动电影,我喜欢上了滑板。看着板男板女们再滑板上上下自如,做着酷炫的动作,高难度的技巧瞬间吸引了我的眼球,但是,当我真正拿到滑板,站上他的时候,我才发现那有多么的不容易。

小心翼翼的站上滑板,可是怎么也站不稳,滑板会不由自主的向前移动,或双脚死死的“粘”在板上动也动不了。好不容易克服了心里的恐惧,轻轻移动了一下脚,“呀!”我一下子就从滑板上摔了下来。不甘心,站起来拍拍屁股再次站上他。每每摔下滑板的时候,我心里总是不停的鼓励着自己:有这么难吗!有这么难吗!为什么那些人都可以玩的那么好!为什么他们可以这么好的控制滑板!我就不信我不行!

“再来一次,我一定可以的。”我一次次在心里默念着。我慢慢用右脚蹬地,滑板向前微微移动了一点,这次,我没有摔下板,但当我把脚收回板上的时候,我的身体重心来不及移到正确的位置,滑板一下从我脚下飞了出去,我的屁股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我一次次站上滑板,一次次摔下滑板,再摔,再上,再摔,再上……一次又一次,终于,我可以自如的上下滑板,但是在我开始学习技巧的时候,我又一次复一次的摔,摔到地上,裤子磨破了,没事再来一次。手臂擦出血了,擦干,再来一次。终于,我把他“征服”了。

我喜欢滑板,我喜欢滑着他刷街的感觉;我喜欢清风迎面扑来的感觉;我享受刷街时把一切都甩在后面的感觉;我享受路人对我投来的赞许的目光;我……

因为滑板,我结交了一群和我一样热爱滑板热爱极限运动的好友;因为滑板,我的业余生活不再单调无味。不论有没有时间,板场是我每周必去的地方。在我眼里,滑板是有生命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二

早晨,天刚亮,窗外的鸟儿,就组成一支合唱团,传来阵阵美妙的歌声,常常赖床的我,听见了,立刻爬起来,静静的欣赏那美妙的歌声。不知不觉,竟到了忘我的境界。

“铃!铃!铃!”电话又在像个老妈子似的唠叨着,我拿起话筒,一声“喂!请问陈军瑜在吗?”我心里像中了一百万大奖,高兴得蹦蹦跳跳,这是我听到最好听的声音了。我急忙的说:“我就是!”后来同学约我出去打球,我兴奋得连球都没带就飞奔而去了。

课堂上,老师说要考试,我心一急,抱着书东翻西翻,当老师宣布一分钟后考时,教室里的气氛更是紧张,大家鸦雀无声,拚命的啃书。忽然,下课的钟声响了,大家不等老师说,一个个拔腿就跑。下课的钟声,像个救世主似的,把我们从战场边缘救了出来,真是棒极了。

美妙的声音,可以使人陶醉,可以让人快乐,有时也甚至可以影响我们的作息,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细心的去听,一定可以常常听到自己最喜欢的声音。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三

感动在音乐人制造的并不太真实的缠绵中,流别人流过的泪,唱别人唱过的歌,我一直以为这种情绪就是感动。但是有一天,当一首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歌在耳畔响起,那每一个音符每一句歌词都辉映着我们的影子,那一段间奏一声低吟如此真切地牵动着我们的心,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感动!

“我是一只小小鸟,总也飞呀飞不高”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康定高原上,长途客车里传出这高亢而略带苍凉的歌声,特别是“飞不高”处,音律突然一转,迈向尖利的高音,背负着平凡人飞向灿烂理想的激情和努力超越生命极限的悲壮,这独特的高音飘向高原,云、天空、山鹰即刻被这歌声抚摩得生动起来,高原的土地蓦然变得异常开阔而有生命力了,歌声唤起了这苍茫而美丽的土地的精灵,唤醒了我胸中沉睡了多年的诗情!啊,我的心已伸展着翅膀,掠过风沙弥漫的高原,拥抱着无垠的蓝天!

我的青春血液,在血管中激荡迸溅,令我不可抑制的浑身发热起来……“我是一只小小鸟,总也飞呀飞呀飞不高”我记住了这首歌的旋律。

一个初秋的夜晚,我匆匆越过人行道,一首熟悉的歌伴着阵阵凉风再次袭来,“我是一只小小鸟,总也飞呀飞呀飞不高”我蓦然回首,发现街上的人行色匆匆,也许他们每一个人就是一只小鸟吧,心中珍藏着理想,在争夺、放弃、面对、逃避之间,突然发现双肩已落满尘土,自然赐予了小鸟蓝天、白云,就赐予了人类理想!可是很多个夜晚,点不亮灯;很多个黎明,吹不灭蜡烛,很多回凝神,解不出答案;很多回举目,捕不住渴望,就像小鸟总也飞呀飞不高,可是人们还是要飞呀,一直向前飞,因为不飞的小鸟会死亡,不飞的人类会失去尊严!“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究竟哪一个更重要?”整整一个晚上,我都被这句歌词感动得无法入睡,耳畔始终回响着那高亢悠远的旋律“我是一只小小鸟,总也飞呀飞呀飞不高……”

如今唱起这首歌,我仍然有着最初的那一份冲动,“我是一只小小鸟,总也飞呀飞不高,我寻寻觅觅那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会不会太高?”大概是因为我依然有着最初的那些理想吧——尽管我要的不多……匆匆擦肩的生命过客,我也许会遗忘,而深深印在脑海的歌,会让我钟爱一生!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四

夏去秋来,秋姑娘悄悄来到了人间。她带来了凉爽的天气,带来了黄蝶飞舞,还带来了在秋日里悄悄绽放的桂花。

桂花树亭亭玉立在我家门口。它枝繁叶茂,青绿色的叶片中间,一朵朵可爱的小桂花好似害羞的小姑娘,在茂盛的枝叶中若隐若现,有时躲起来,有时露出半个脸,好像在与我们捉迷藏呢!虽然它是那么小,那么不起眼,可是它那浓浓的香味能让整个小区变得香味浓浓的。那香味很香很香,香中还有一丝丝的清凉味,让我们都很喜欢。有时,桂花还好像在用香味告诉我们:“秋天到,秋天到,天气变冷,要多加衣服哦!”桂花就是秋天的预报者!

我最喜欢的花就是桂花。每当秋天来临,只要周六或周日有空,我就会来到桂花树下。我有时会望着一朵朵小桂花,静静地闻着它浓浓的香味,有时,我会围着桂花跑,一阵风吹过来,那桂花树枝轻轻摇晃,好像在向我点头问好。还有时,我会拾起掉在地上的几朵桂花,放在手心里,细细观察它,那桂花有六、七片花瓣,好看极了。然后我吹一口气,桂花就在蓝天上飞舞,把香味带给远方。现在,我越来越喜欢桂花,桂花甚至成了我的好朋友。

啊!可爱的桂花,我太喜欢你了,谢谢你用你的香味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五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妈妈对我的要求很严格,每天做完作业又要做妈妈布置的作业,每天晚上背书,背不完不准睡觉,而且一个字都不能错!虽然她对我的要求很严格,但我很喜欢她,因为妈妈这是对我好。

妈妈也有温柔的时候,陪我做游戏,带我逛街,表现好了就有奖励,做错了事给我讲道理。昨天我在学校表现得不好,我以为妈妈要批评我,但让我惊讶的是她温柔的给我讲道理,我爱我的妈妈。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六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她的头发乌黑乌黑的,像一根根线,眉毛弯弯的像月牙,眼睛黑黑的,大大的,像一两颗葡萄,嘴巴小小的像樱桃,耳朵小小,像两片小贝壳,身材胖胖的,像一个大东瓜,平时爱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妈妈高兴时,眼睛像眯成一条逢,伤心时,脸蛋的表情像喝了苦药水一样,这就是我的妈妈,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七

我有一枝心爱的钢笔,它每天都乖巧地“躺”在我的笔袋里,随时听从我的安排。

它身穿银色铠甲,头戴金银色头盔,它是由笔头,笔帽,笔芯······组成的,它使用非常方便,可以随时携带在身上,它专喝蓝色“果汁”。在别人面前,它像一个勇士,但在我面前,它却乖巧的像只绵羊。

它就像我的得力助手一样,经常帮助我:我考试的时候,总是用它来帮忙,使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写作业时也是它来帮我,使我的到了好加星······

我喜欢我的钢笔,因为它总是形影不离地陪伴着我学习。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八

我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向日葵长着长长的茎,碧绿的叶子,茎的顶端托出一个园园的花盘,花盘上长着金灿灿的花瓣,十分耀眼。秋天,沉甸甸的花盘上长出黑黑的瓜子,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这就是向日葵的种子,也是人们喜爱的葵瓜子呢!向日葵最大的特点就是向着太阳转动。花盘绽开之前,它那可爱的小脸总是微笑着,望着天上的太阳;花盘绽开后,也许它太累了,美丽的花盘朝向东方,望着那日出的美好景象。向日葵是开朗自信、热情有礼的象征,每当我看到它时,它总是那样微笑着,像一位热情的主人迎接我的光临,我也要像向日葵一样自信,一样热情。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九

钢笔

星期天,爸爸妈妈出去买菜,我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钢笔不出水了,我使劲甩了甩。“哎呦!不好了!几滴钢笔水溅到了衣服上,这可是妈妈新给我买的运动服呀!

我心急火燎地脱下衣服,跑到卫生间,在衣服上抹了点肥皂,使劲搓。还好!钢笔渍越来越淡,我松了口气,可最后残留的一点印记怎么也洗不掉,我又跑进厨房,挤了点洗洁精。可钢笔印仿佛长在了衣服上,就是不肯下来,我急得眼泪快要掉下来了。突然我灵机一动,想起妈妈以前把酱油洒到毛衣上,滴上两滴”84“消毒液,再用清水一冲,衣服马上变得干干净净。于是,我从厨房里取出”84“消毒液,滴了一滴在钢笔印上。哇!奇迹出现了,衣服慢慢变回原来的颜色。我欣喜若狂,赶快用清水把衣服冲干净,挂在阳台上。

漂亮的运动服终于被我挽救回来,我眉开眼笑地在家手舞足蹈,真是太高兴了!

钢笔

我是一支全宇宙限量版用一块1000克拉钻石刻出的钢笔,用的墨汁是黄金溶液。

自从我的一个首富十八代打造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暗下决心要与小主人共同去学习。我刚刚上任,发现身边还有许许多多连富豪都得是奢侈的文具。我想与p0x们交朋友,可它们自言自语的:“唉,又来了一个倒霉鬼。”“太可怜了!……”我一句也没听懂,我是倒霉鬼?不可能!

不过它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呢?难道?我知道了,肯定是小主人不经常用你们,所以就诅咒新来的人也没有好日子过,我知道小主人把我造出来就是为了要用,不然我的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正好,小主人回来了,就让你们看看小主人有多爱我吧!小主人,来吧!快拿起我,用我和你那满是劲道的手写出漂亮的字吧!可当我没想的是小主人居然立刻启动了“刘天驰”合金的电脑玩了起来。我想:我是有希望的,因为小主人还有作业没写。可是我的幻想很快就破灭了——小主人身后的管家先生拿起了我帮小主人代写含糊不清,原来,原来这才是它们我倒霉的原因。55555……

瞬间,我的钻石不亮,黄金溶液变成污水……

钢笔

今天中午,爸爸送我一枝钢笔。钢笔上有一个银光闪闪的珍珠,在阳光的照耀下美丽极了。

下午,我迫不及待地把它带到学校来。我同桌刘星宇羡慕得不得了,一会儿问这个是从哪儿买的,一会儿又问得需要多少钱?一会儿又说,这笔好写吗?一会又说,你也帮我买这个。我跟刘星宇说:“你要问这些为什么,是你也想要,对吗?”刘星宇笑着说:“对呀!因为你这个钢笔太漂亮了,好看又实用,所以人家忍不住想要呗!”我心想:这钢笔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人家都说你很漂亮呢!我高兴地答应了他。

第二天上午爸爸帮刘星宇买了这枝笔。我上学的时候把他带给了刘星宇,一次上课时,我找不到我的钢笔,幸好刘蕊借了我一枝。下课了,我就对刘星宇说:“你是不是拿了我的笔?我已经给了你一枝钢笔,还要一枝吗?”刘星宇说:“我没有拿你的,真的,你要相信我!”我大声地说:“你还狡辩,我不相信你了!”中午,我放学回家,看到我心爱的钢笔躺在在我课桌上。我回顾了上午的情景,我真后悔,冤枉了刘星宇。下午下课的时候,我跟刘星宇解释并道歉了一下,刘星宇说:“没关系,只要下次不要这样干了”我高兴地说:“我会改掉的。”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说冤枉人了。

钢笔

今天,我的好朋友——刘书航,要离开母校,去长沙上学。临走时,他送我一支钢笔。笔身是用刀刻的一条龙,非常好看,笔头是银色的,如银色的湖面一般。

刘书航离开的第二天,我把他给我的钢笔放在身边,看到笔,我就想到他,每当写字时,我就听到他在对我说:“要把字写好哟!”渐渐地我的字越来越好。

有一天下课时,我发现我的钢笔没了,这支笔对我的意义可大了!我看后面的同学——王杨阳,正在把什么东西放到书包里,于是,我立马冲上去便问:“你有没有拿我的钢笔?”“没……没……没有。”他对我的问题不知所措,我把他推开,把他的书包、书桌,文具盒……拿出来翻了又翻,突然,我在他的书包里找出一个硬硬的,又粗又短的东西,我连忙拿出来一看,呀!这不是我的钢笔,而是一幅眼镜,我白白冤枉了他。

最后,我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我的钢笔,也许是我从背包里拿出语文书时,不小心滚到了我的书包里,我找到了钢笔后,连忙向王杨阳同学表示歉意。我们的友情终于挽救回来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冤枉别人。

钢笔

星期一,我买了一枝崭新的钢笔,来到学校,我开始向同学们炫耀起来。

我的同桌邓子义,用羡慕地语气说道:“要是我也有这样的钢笔就好啦!”

下课了,我准备拿钢笔,但是却发现钢笔不见了。我想起了早上邓子义说的话,便跑到他面前,怒气冲冲地说:“把我的钢笔还给我。”邓子义说:“我没有拿你的钢笔。”于是,我们不欢而散了。

回到家后,我匆忙找起了钢笔,突然,我在书包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孤单的钢笔,我想起我对邓子义说过的话,觉得很不好意思。

第二天,同学们纷纷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啊,前面的那个不是邓子义吗?我追上了她,羞愧地说:“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你,你原谅我好吗?”她感到很奇怪,便说:“原谅什么?”我说:“我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就说你偷了我的钢笔。”她说:“都过去了,就不要提了。”我说了:“谢谢!”

每当我看到这支钢笔,就会想起这件事,为邓子义的一言一语而感动,为邓子义不记前嫌而感动……

最喜欢的钢笔【范文10篇】一十零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