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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

小编: 甜味拾荒者

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一

我在放假中,在图书馆,借阅了一本书——《西游记》。很多会施法术的人满天飞。而在我心目中,他们却怎么也比不上神通广大,使妖精闻风丧胆,连玉帝也拿他没法的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然而,我最忘不了的便是那令人心也此起彼伏的第二十七回——三打白骨精!当白骨精变作衣衫褴褛的穷人,后面还有两人追着她,她跑过去绝望的望着唐三藏说:“师傅救救我吧!”唐三藏把他扶起来说:“施主我们一定会救你的。”这时孙悟空会来了看见了用他的金骨棒打了白骨精,把他打伤了。唐三藏就说:“悟空,你再乱杀无辜我就没有你这徒弟。”再有一次,白骨精又来装可怜,又骗唐三藏的同情心,又被孙悟空给发现了,孙悟空用他的金骨棒又把她给打伤了。这回把唐三藏气着了,唐三藏就念咒语让孙悟空生不如死。后来孙悟空就被师傅撵走,回了他的花果山,结果唐三藏就被白骨精给抓住了,猪八戒到花果山去求孙悟空去救唐三藏,孙悟空不计前嫌,同意了。他用自己的聪明和勇敢把唐三藏救了出来。从此他们和好了。

孙悟空用他的聪明和勇敢去救了唐三藏,我们要学他的聪明和勇敢。

  300字(二)假如我是孙悟空,我就拥有七十二般变化,我要为人们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

我驾起筋斗云,飞到四川地震灾区。用我的火眼金睛看见地震后被埋在废墟下的人们正在痛苦地等待求援,我对废墟念了句咒语“……起!”所有的石块都飞出集中在一片,受伤的人们马上就得救了,再也不需要等待挖土机长时间的工作。我拔出汗毛对着倒塌的房子吹了一口气,立刻有无数的新房重新建造在灾区上,让灾民们可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又一个筋斗飞到了山东邹平癌症村,这里的村民饱受毒气的笼罩都得了癌症。我变成纳米医生,钻进了患者的体内,彻底消灭了癌细胞,但是这里的空气和水污染依旧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我招来了风婆和四大龙王,给这里的空气和水彻底地改头换面。我还让这里的化工厂装上了过滤器,从此不再有污染了,人们在这好山好水好空气的地方幸福的生活。

总之,世界各地哪有灾难,哪里需要帮助,我就随时在那里出现,我用我的七十二变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300字(三)我多麽想成为孙悟空呀!能够随心所欲地变成自己要当的任何东西,想想也很快意……

假如我是孙悟空的话,清晨,我会变成一只翩翩飞翔的鸟儿,去叫想那些还沈醉在梦境里的孩子们快快起床。你瞧!他们仍然躺在床上,不肯起来呢!这是我会飞到在床前叽叽喳喳地叫着,小孩子们渐渐醒了。

中午,老师们还有一大堆作业没有批改。我会一转身,变成一支崭新的红色水笔,帮助老师改作业。他们刚刚疲惫不堪地回到办公室,却发现在桌子的一角上摆着一叠刚刚批好的作业本。老师们又惊又喜,我却躲在一边偷着乐呢!

傍晚,吃完晚饭,妈妈正对这一堆盘子和碗筷皱眉头。这是我会变成一张洁白的抹布,去帮妈妈洗碗。只见“唰,唰,唰!”我在碗筷上跳起了优美的舞蹈,不一会儿,碗筷就洗完了。妈妈也舒展了她紧皱的眉头。

当孙悟空会七十二变,真好哇!

  300字(四)孙悟空的动人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今天,把九九八十一难关化险为夷的他再度来到人间。

“嗖”的一声,孙大圣已来到人间的一户人家中,突然看见了一个吸尘器机器人正在工作,没见过世面的他喊:“妖怪受死!”这时,一个小朋友跑了过来,叫道:“慢!”孙大圣吓了一跳,手一抖,把他的法宝砸在了自己的脚趾,肿了一个大包。“你为什么不让我把妖怪打死?”孙大圣生气地问道,“那不是妖怪,而是我家的吸尘器!”“吸尘器?是个什么东西?”“就是吸掉窗上、地上……的灰尘。大圣连这个也不认识呀!”孙悟空羞红了脸,结巴地说:“我……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只是忘了……”“看”孙悟空飞过去,准备暂停吸尘器,可因为他不认字儿,便乱按一通,不料,吸尘器冲到了他自己的身上,把他身上的毛吸了一撮,孙大圣疼地嗷嗷直叫,把脸面丢尽了。

后来,小朋友带掉了一撮毛的大圣去吃雪糕,大圣一吃到雪糕又叫了起来:“太冷了,不好吃!”吃完雪糕,小朋友带大圣去参观了各种电子设备。

大圣不由自主地说道:“太神奇了,我还要学习。”话还没说完,便不见了踪影。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二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的人物,他是一个不怕困难的强者,更是一个降妖除魔的勇者。

孙悟空乃天生石猴,出生于花果山。悟空当了猴王后,天天享乐,忽一日,他想学长生不老之术,便拜了须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大神通,又在龙宫得了金箍棒,这些本领造就了他高傲的的性格,才会有了后来的大闹天宫。

在取经路上,他不知打死了多少妖魔鬼怪,他的英雄事迹随手拈来,三打白骨精就是最好的例子:话说唐僧师徒四人行至白骨岭,白骨精变成一个年经女子来斋僧,却被行者识破,而后又变成那女子的父母来寻人,也被行者识破并打死。

他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斗争,赢得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斗争,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一个妖怪。

孙悟空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具有积极乐观的精神。这就是我眼中的孙悟空,一个惊天动地的孙大圣,一个顽皮机智的美猴王。

评语: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三

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以下是有关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大家一起看看吧!

  600字【1】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600字【2】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600字【3】“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这是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一句名言,你知道它的意思吗?以前,我真的不理解,不过现在,我懂了。

六年级的升学,不禁让我有些压力,不过,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温暖。前不久,我校在举办“金菊花”口头作文赛,我报名参加了,并被幸运地选去比赛。我与另两位同学刚要去时,看见老师正在黑板上抄作业,而且还要讲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可急坏了,我比赛完,要不知道作业怎么办?六年级了,缺一堂课,都是一个重要的损失呀!我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去参加了比赛,不知怎的,我真的好害怕,万一老师讲新课,我不懂,怎么办?

比赛结束后,已经放学了。唉!回到家,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嘀玲玲—嘀”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拿起话筒问:“喂,谁呀?”“是我呀。”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告诉了我家庭作业,一题不落地告诉了我,我欢天喜地!竟有这么好的同学,并且她告诉了我老师讲的每一个重点。她主动告诉我,大概说了一个多小时呢!后来,我的成绩依旧不错,而且那个老师说的重点,我也非常清楚。我真想说一声:“谢谢你!同学!”

在后来的每一次比赛中,我格外用心,因为我知道,我的同学在为我加油。

五年前,我们坐在一间教室里。那就是一种缘分。五年间,我们一起吵过,闹过,笑过,哭过。如今六年级了,真的“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我与我的同学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成长,互相进步。友情,一份可贵的友情。

我喜爱普希金的这句名言。我将珍惜现在这份同窗共读下的情景,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珍惜彼此,我将在我的心底珍藏着一份份可贵的情,可贵的友谊!可贵的怀念!

  600字【4】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600字【5】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我的书中,要挑出一本最好、一本你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莫属了。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她写得书可多了:《窗边的小豆豆》、《小时候就在想的事》、《豆豆频道》……

这本书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我也对它上瘾了,就像我对零食上了瘾。《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记录了小豆豆(黑柳彻子)长大后的故事,这些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小豆豆“搞砸了”的事,虽然看似好笑,却折射出小豆豆天性中纯真友善、乐观积极的光辉。

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如饥似渴:有一次,我在外婆家呆了几天,就想回家了,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么着急回去是要干嘛的吧。对,就是看那本书。回到家,急忙翻开那本书,,闻一闻书香,听一听书翻过的清脆声音,这才开始津津有味地看。如果至少两天看不到它,我就会想它。

记得还有一次,我为了看这本书,被老妈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中午,妈妈烧着香喷喷的红烧肉,做着色相俱全的鲫鱼汤。而我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看书。咚咚咚“瑶瑶啊,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了。“哦,等一下,让我看完这篇。”我其实还不饿,为了不让妈妈唠叨,只能等一下。随着时间,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地就读到了第二篇。我觉得妈妈肯定要大发雷霆了,没想到她真的发火了,妈妈把我拖出来,我不知道她在骂什么,因为我一直在想:作者最后怎样了,人家会不会嘲笑她。

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以后就不用牵肠挂肚了。这本书然我悟出了一点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

整天无所事事的同学们,看书吧,也许它能带给你们快乐,记住: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600字【6】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习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为我们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四

话说孙悟空一行西天取经回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2000年。有一天,孙悟空不禁浮想联篇,想着想着,孙悟空突然厌倦了无忧无虑的天宫生活,想下界看看。第二天,便向玉帝老儿请了假,驾着筋斗云下界了。

孙悟空腿脚刚落地,就听见一阵劈呖啪拉的鞭炮声,仔细一看,只见一座大门上写着“欢迎孙悟空来到科学市”。孙悟空十分纳闷儿: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正愣神儿间,一个中年人大步走了过来,一把拉住孙悟空的手,自我介绍道:“我叫王知遇,是科学市的市长。”孙悟空疑惑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下界到这儿来了?”市长爽朗的笑着说:“我们发明的电脑预知器告诉我们的,这个预知器可以测到未来一年的事。”孙悟空赞叹不已。市长做了一个请的姿势说:“来,请到科技馆参观一下我们发明的智能机器。”孙悟空跟着市长来到科技馆门前。市长笑着说:“大圣,我们比赛看谁先到第二十层楼,行吗?”孙悟空暗笑:“这人真傻,难道他不知我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吗,还是市长呢。也罢,给他个下马威瞧瞧。”孙悟空点头答应后,两人便分头行动。当孙悟空一个筋斗来到二十层,市长已笑眯眯的等在那里。孙悟空一愣,市长微笑着说:“我坐的是光速电梯,不到一秒钟就到了。”孙悟空惊讶的大张嘴巴:“”

在科技馆,各种各样的先进机器让孙悟空大开眼界。当走到一个类似桶状的机器旁时,市长停了下来说:“大圣,你把金箍棒投进去如何?”孙悟空警惕地说:“那是我的宝贝,可不能给你们。”市长哈哈一笑:“你误会了,是我们想送你一个礼物。”孙悟空一挑眉毛:“恩?什么礼物?”“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孙悟空依言把金箍棒投了进去。两分钟后,金箍棒被吐了出来。孙悟空接过来细细打量,怎么金箍棒上面多了一个按钮?刚要张嘴问,市长就解释说:“这是激光按钮,它发出的激光可以倾刻间消灭敌人,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孙悟空一听,喜上心来,连忙道谢。回天庭的路上,孙悟空想:“科技发展太快了,看来我也要多多学习,要不,回头八戒该叫我呆子了。”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五

以前,我常为现在社会的大小事件而不安,突然,我眼前一亮……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会坐“筋斗云”飞到农村为那些想读书,而又因家庭贫困不能读书的孩子们变一所学校。再从头上拔出几根头发,变成几个知识渊博的老师。我还会给他们很多好书,让他们在知识的海洋里茁壮成长!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会回到家乡花果山,让聪明的猴儿们培制一种抗旱防洪的树种。把它撒到世界各地,甚至撒哈拉大沙漠等等地方。让世界充满绿色!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会培育一种“垃圾鱼”。将它放到各个水域,将河道清理得清澈见底。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还会……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会美化环境,改变社会现状,让世界更加美好!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前几天爸爸从书店里给我买的《绝对小孩》。

每个双休日我都会拿着《绝对小孩》津津有味地看。书里有一个叫披头的小男孩,头上披着一块布,看起来有一点像小花猫,可是有时觉得像满脸豆豆的大怪物呢!还有比赛小子也很有趣!他头上戴着一个像梯形的小帽子,总是愁眉苦脸的,特像一个泄气的气球。

里面的故事更是好笑。一天披头对比赛小子说:“我爸爸让我长大当科学家、美术家、音乐家,我妈妈还让我当歌唱家、作家、博士。我都快烦死了。”比赛小子问披头:“那你长大想当什么?”披头神气十足地回答说:“我长大想当爸爸。”“为什么?”比赛小子大吃一惊。“因为爸爸的权力实在太大了。”披头挺着肚子大声说。

哈哈!你们觉得好笑吗?我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自从认识了《绝对小孩》,我就如同钢铁被磁铁吸引了一样,手不离书,爱不释手。

喜欢里面的笑话,喜欢里面搞笑的主人公,《绝对小孩》我爱你!

这本书中的孙悟空我喜欢【通用7篇】七

我是孙悟空,可我不是老早的那个孙悟空了:如今我手拿“无敌棒”,身穿“防弹衣”,头戴“电机帽”,脚上穿的则是“飞鞋”。这些东西的威力可不一般!我的师父现在也不是那么老土了,他身穿时装,手拿一部最新款的GPS手机,不过嘴里还是不停念着“慈悲为怀”、“善哉,善哉”。猪八戒呢,忙着减肥,已经变得瘦骨嶙峋。沙僧则是一副哈韩族的装扮。

有一天,我们师徒四人像往常一样继续向前赶路。突然,前面蹿出一个小妖精来,我一眼就认出来,这是非典大王的手下。我和他可是“老朋友”了。小妖精一阵风似的跑过来,还没等我看清楚,他就带着我师父逃之夭夭了。

我连忙掏出手机给师父打电话,GPS显示他被带到了非典大王的府上。我脚踏“飞鞋”,一个筋斗就翻到了非典大王的洞前,大声喊道:“非典大王,快快放了我师父,有本事你就给我出来,要不然我对你不客气!”非典大王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边走边说:“你小子胆子可真大,敢到我非典府来闹事,不想活了?”我一句话也不说,手拿“无敌棒”向他挥去,他则用“电击斧”挡住了我的攻击。怎么办?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想起科学老师说水可以导电,我的“无敌棒”立即喷出水来,水和电交织在一起,打在了非典大王的身上,非典大王被我电死了。八戒和沙僧穿上隐形衣安全救出了师父,“无敌棒”喷出一团团火焰把洞给烧了。

如来佛祖赶来了,他说:“你们打败SARS,为民除害,立了大功,现在我要奖励你们,让你们的功力更强大!”“耶!”我们一起高兴得叫了起来,天空中回荡着我们师徒欢乐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