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
相信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一
我最喜欢的汉字
“清”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我觉得没有哪个字比它更加纯洁。
它的结构是那么美。点点提是那么的简洁明快,这左边的三点水就会让人联想到江河湖泊和叮咚的小溪。右边是一个“青”字,就像一位拥有青春活力的小伙子,紧紧的站在水旁边。
看到这个“清”字,就让人联想到祖国的山河是那么壮丽,那么迷人。
“清”的内涵非常丰富。“清”表示“单纯”、“清楚”、“纯净没有混杂的东西”等等。它还能与其它汉字组成含义丰富的词语,比如“清爽”、“清丈”、“山清水秀”等变化多端。
我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的名字就包含有这个字哦!我喜欢这个字。
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二
我最喜欢的鸟——麻雀我最喜欢的鸟就是麻雀。它小巧玲珑、动作敏捷、声音清脆,最主要的是我可以经常在校园了见到它们活蹦乱跳的身影。
我经常见到的麻雀大都披着棕色和红色相间的羽毛,头顶是淡褐色的,只有腹部是白色的。它的眼睛像一个黑黑的小句号,不仔细看还真看不见呢。它的嘴巴周围长着一条黄黑相间的羽毛,小爪子是肉色的,还有三个小指头呢。我每次看到它们的时候,都发现它们一直在蹦蹦跳跳,从不停歇,我查了《动物之谜》才知道,原来麻雀的后肢没有关节,所以只能做跳跃运动。有时,麻雀成群结队地聚在一起,好像在玩游戏,又好像在寻找食物。当看到我走进它们时,它们就像受惊似的迅速飞散。
妈妈说,她小的时候就养过麻雀,发现麻雀特别爱洗澡,只要在它面前放一小碗水,小麻雀立即就会像剑一样地把头扎下去,在水里不停扑腾。我还经常发现麻雀会落在我家的护栏上,我好想把它们留下来,就让爸爸用牛奶箱做了一个鸟窝,绑在护栏上。我相信,迟早有一天,麻雀会喜欢这个新家的。我也希望每家每户都在自己家的窗外为麻雀安一个“家”,这样它们就可以开开心心地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
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三
女生在人们眼里,应该是文静的、优雅的吧?不,我也是一个女生,但是我喜欢的不是抱在手里的洋娃娃,而是冲破极限的刺激。
我喜欢极限运动,我喜欢滑板,滑板项目可谓是极限运动历史的鼻祖,当今世上许许多多的极限运动项目,多数都是由滑板项目延伸而来的。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滑板,是在五年级的时候。因为一部极限运动电影,我喜欢上了滑板。看着板男板女们再滑板上上下自如,做着酷炫的动作,高难度的技巧瞬间吸引了我的眼球,但是,当我真正拿到滑板,站上他的时候,我才发现那有多么的不容易。
小心翼翼的站上滑板,可是怎么也站不稳,滑板会不由自主的向前移动,或双脚死死的“粘”在板上动也动不了。好不容易克服了心里的恐惧,轻轻移动了一下脚,“呀!”我一下子就从滑板上摔了下来。不甘心,站起来拍拍屁股再次站上他。每每摔下滑板的时候,我心里总是不停的鼓励着自己:有这么难吗!有这么难吗!为什么那些人都可以玩的那么好!为什么他们可以这么好的控制滑板!我就不信我不行!
“再来一次,我一定可以的。”我一次次在心里默念着。我慢慢用右脚蹬地,滑板向前微微移动了一点,这次,我没有摔下板,但当我把脚收回板上的时候,我的身体重心来不及移到正确的位置,滑板一下从我脚下飞了出去,我的屁股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我一次次站上滑板,一次次摔下滑板,再摔,再上,再摔,再上……一次又一次,终于,我可以自如的上下滑板,但是在我开始学习技巧的时候,我又一次复一次的摔,摔到地上,裤子磨破了,没事再来一次。手臂擦出血了,擦干,再来一次。终于,我把他“征服”了。
我喜欢滑板,我喜欢滑着他刷街的感觉;我喜欢清风迎面扑来的感觉;我享受刷街时把一切都甩在后面的感觉;我享受路人对我投来的赞许的目光;我……
因为滑板,我结交了一群和我一样热爱滑板热爱极限运动的好友;因为滑板,我的业余生活不再单调无味。不论有没有时间,板场是我每周必去的地方。在我眼里,滑板是有生命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四
寒假中旬,我去舅舅家度假,刚到舅舅家门口,迎面冲来一只小狗,吓我一大跳,原来是舅舅家的小狗。看到小狗见我异常高兴的样子,我就给他取了个名字——欢欢。
瞧,欢欢多么可爱!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对耷拉的耳朵,一身毛绒绒的身子,还有那脖子前小巧玲珑的铃铛。不管欢欢跑还是走,小铃铛那声音就像一支欢乐的乐曲,给欢欢的脚步声伴奏。
欢欢高兴时活像个欢乐天使,走起路来也欢蹦乱跳;欢欢生气时好似一头愤怒的狮子,见谁都吼;欢欢伤心时用前足摸摸头,趴在桌子上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欢欢调皮时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他抓痒,或是在你睡觉的空儿,跳上床来翻来覆去,让你睡得不得安宁。
欢欢还是只帮助主人的看家的好帮手呢。记得那天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动静。我和舅舅﹑表哥正沉浸在美梦中。这时,我们被一阵如大炮声响的狂吠声惊醒了。我们有点儿不放心,总觉得是欢欢的叫声,于是下楼看个究竟。原来,一个小贼偷偷摸摸的溜进来,被欢欢发现了,顿时引吭大叫,吓得小贼面如土色,撒腿就跑。
欢欢就是只讨人喜欢的小狗,可惜寒假快要结束了,我要和欢欢说再见了。临走前,欢欢一直拉着我的腿不放,像是在对我说:“不要走,不要走,多陪我玩会儿。”
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五
我一直都喜欢小白兔,做梦都想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白兔。
有一天,妈妈带着我到了一个地方玩,我惊奇的发现有一个卖兔子的摊子,我高兴得一蹦三丈高,叫妈妈帮我买一只。小白兔可爱极了,浑身雪白,看起来很舒服;他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耳朵尖尖地竖着,好象随时准备逃跑。我把它放在我们家的楼顶花园上,因为上面有它喜欢吃的菜和草。椒,我赶快叫它别吃。辣椒是很辣的,我的`兔子为什么要吃呢?我迷惑不解,难道它饿了吗?还是它像我一样不怕辣?吃完东西他又跳到草坪上,用两只前腿擦擦嘴巴,用舌头舔一舔脚,可爱干净了。
天热的时侯,它的耳朵一个竖着一个倒着,因为一个是用来听周围的声音,一个是用来休息的,可好玩了。
现在只要我一上去叫“嘟嘟”,小白兔就会马上跳到我的面前,但必须给它吃些食物,才能保证下次可以把它叫出来。每次它都围着我的脚直打转,红红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对我在说:“小主人,你来和我玩?还是给我送食物?”
我喜欢我可爱的小白兔,它就像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陪我渡过了漫长的暑假。马上要开学了,我也希望它能陪伴我一起学习、成长。
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六
我记得我第一次喜欢历史,是因为我读了文学家冯梦龙的历史书——《东周编年史》和2010年1月1日出版的历史书——《中国五千年的历史》。自从那时起,我对历史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那个时候起,我只要看到历史书就忍不住想要去浏览它。我不想放下历史书,我自己整个人都沉浸在历史的长河中。
现在我正处于小学毕业班时期,虽然现在的我的功课是很紧张的,但我仍然坚持每天读两个小时的历史书。在这些历史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二十四本历史书:《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书》、《陈书》、《魏书》、《旧唐书》、《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晋史》、《元史》、《明史》。然而,这些书也有一点不好的地方,就是——书太厚了!我花了三年时间才理解它。然而,有付出总会有收获。阅读《二十四史》,我最大的成功不在于理解历史,而在于最终理解什么是历史。许多人喜欢历史,喜欢读历史书,但是让他告诉你历史的真正含义,他只能告诉你“只是一些故事”,——是的,历史是一个故事,但是太多人理解故事中包含的真理,但是很少人能够真正理解历史,不是因为一些自然问题,而是因为他们没有沉溺于历史海洋的意识。我非常喜欢历史,喜欢那些在时间长河中逝去的伟人和重要的事件。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许多东西值得慢慢品尝。今天,我将告诉你为什么我喜欢历史。
第一个原因是历史记录了许多伟人的一生,也记录了为什么一个可恨的人是可恨的,为什么他变得可恨。这将使我们明白为什么普通人是普通人,为什么非凡的人是非凡的。所有的真理和不可否认的事实都将由历史来解释。历史不仅告诉我们,秦始皇建立的大秦王朝崩溃的原因,也告诉我们唐朝能够存在这么多年的原因。一句话,历史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有用的经验,无论是战术、战争还是诡计。历史实际上是我们的好帮手。在战争中,甚至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它也能够给予我们很多帮助。第二个原因是历史非常有趣。在漫长的历史中,有许多关于名人的有趣故事,比如慈禧太后邀请书法家题字、康熙皇帝年轻时扫除敌人……这些都是非常有趣的。它总能让人在愉快的阅读中迅速了解时代背景、社会环境和人们的精神价值。因此,我认为历史不是某种模糊的认识。那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点历史知识。当然,一个人最好是能够精通历史。一旦你学好历史,你的精神方向和生活价值也将会大大提高,因为历史上的黑暗王朝与和平安宁的朝代有不同的最终结果。对于和平与安宁的朝代,如李渊建立的唐朝和周文王建立的周朝,他们的国家,无论是领导人还是人民,都是统一的,自然不会有起义。然而,像秦朝一样,人民和人民都互相猜测,互相不信任。此外,皇帝还大肆修建阿房宫和秦兵马俑供自己欣赏。人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难,以至于最终在这场大规模的争论中崩溃了。历史能告诉我们这么多,为什么我们不喜欢历史?
历史可以理解事物,分清是非,使我们不断提高自我修养——所以,我喜欢历史。让我们一起来学历史吧!我相信,历史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什么作文【范文7篇】七
我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林中飘过的女人》这是一个长篇故事,是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一篇故事。这一篇故事,我可以称它为是一个恐怖故事。因为里面有危险,冒险,调查案件,说以我才把它称为恐怖故事。
这一篇故事描述小虎队的路克邀请两位小虎队成员分别是帕特里克和碧吉出来野餐,实际上是路克找来两位来做实验。不料的是,路克的“远处收音机”听到一句恐怖的话:“让她去死!”,他们就沿着这个声音,发现一个穿着中世纪的衣服的一个白衣女人,然后他们就跟踪她。可是,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三只“小虎”也就在森林里迷路了。正当他们寻找出路时,他们找到一间大别墅,就在那里开始他们的冒险旅程……到了最后,其实那个白衣女人是假扮成的。那个白衣女人就是那座别墅的主人,她恨他弟弟,所以就计划出把弟弟的女儿杀掉,吞没财产。
读了这个故事,我第一就是想到了做人不能像这位“白衣女人”一样,那么狠心,她还不仅狠心,而且还财迷心窍。像她这种人,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