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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不了他【通用4篇】

小编: 北巷以北

特别是其中的话题作文,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忘不了他【通用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忘不了他【通用4篇】

我忘不了他【通用4篇】一

这张纸条,在常人眼里只不过是一张纸而已,但对我来说,这纸条里装载着他的友情,是一张象征着我与他友情的纸条我凝视着这纸条,想到我与他小时候共同学习的美好时光。

时间仿佛倒流,回到了几年前的时候。一双黄色的运动鞋,擦得能映出人来;一条银灰的运动裤,协调地无法再协调;一件运动服不显眼也不平凡。这身打扮,估计也只有他了。柳叶眉,棕眼睛里透出了智慧;微卷的头发与“国”字脸融合,扎实而硬气。微挺的鼻子下有能言善辩的嘴,在小学的时候我怎么也辩不过他。身高中等,微胖。性格十分热情且不拘一格,十分地“中国”。做事雷厉风行有点重情意。这组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他。

一天,我因生病而不能去上学。下午正当我想带病去学校拿作业的时候,他来了。他背着书包,抱着一叠作业本,大口地喘气,额头上全是汗。就像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时速”。他说:“哥们,你的作业我给你拿来了,语文书里有一张小纸条。作业的记录与上课的笔记都在上面,悠着点,别掉了。”“都是你帮我记得吗?累成这样,进来歇歇吧。真是太感谢了,我正准备去拿呢。”“嗨,你把我当什么了都,这点算什么?不用了,我早送到一秒,你早学一秒。”他脸上看起来没什么,但我看出来了,他累得不要不要的。我递给他一杯水,他欣然接过,三下五除二就喝完了。我想好好谢谢他,他却说:“你要真是过意不去,就当你欠我一个人情。好了好了,我也要回家写作业了,明天见。”我连句“拜拜”都没来得及说,他就走了。他离开后,我首先打开小纸条,上面内容记得清清楚楚。我不禁感动不已,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个“哥们”。作业写完,我把这张小纸条小心翼翼地折好,心里留下了一个友情的印记......

时光飞逝,我从回忆中醒来。眼前的这张小纸条已经泛黄,但我觉得我与他的友情绝不会泛黄。我忘不了他的友情。他现在与我一班,他,就是,张研南!

我忘不了他【通用4篇】二

一天,妈妈和爸爸说要带我去上海玩。我听了,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我立刻把东西放进背包。我一夜没睡好,因为我巴望快点到星期一。

星期一到,我们三口之家,坐上了车子出发了。

车子开着开着……终于开到了目的地,我们三口之家急忙下了车。

爸爸看见一家有四颗星的宾馆连忙说:“在这订个房吧”?我说:“可以呀,不过要带我去东方明珠塔”?爸爸和妈妈说:“好”。

我们到了塔下,塔里十分宽广,我们玩得十分开心。

我们回去了,但是,这次真是让我难忘的一天。

我忘不了他【通用4篇】三

有人说,微笑可以让你对自己充满信心,微笑可以让有矛盾的人重归于好,微笑可以让烦恼通通远离,微笑可以使冰雪融化,微笑可以使幸福永驻人间!是的,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会笑,而动物不会在微笑中,我闻到了感人肺腑的芳香。

一个炎热的午后,刚写完作业的我兴致勃勃地跑到外面和小伙伴们玩了足足两个半小时,眼看天就要擦黑了,我才想起看看现在几点了,一瞅手表——呀!不好,现在居然马上就快要7:00了,这下可惨了,爸爸妈妈们在家里等我吃饭一定会着急坏了,我匆匆忙忙的和我的小伙伴们道了,别转身就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往家的方向狂奔过去,也许是跑得实在太快了,只听咚的一声,我整个人和大地来了一个亲密接触,拥抱在了一块我疼的龇牙咧嘴,我忍着疼痛坐了起来,一看膝盖——不好!鲜血流满了整个膝盖,血如泉涌,一点一滴的流在了地面上,我知道附近有一个医院,就努力挣扎站起来,来到医院,医生说还好,不要紧。原来需要清洗一下伤口,但是那该会有多疼啊,我的膝盖现在被风吹到都敢到时候不光是清洗伤口呢,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理来到清洗室,害怕极了,仿佛有人在我的心里敲起了大锣鼓,蹦蹦跳跳的,轮到我了,我竟吓出一身冷汗,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医生看出了我的恐惧,对我露了一个微笑,顿时所有恐惧都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那一次清洗伤口,我并没有感到疼痛,也正是从那一次我才明白,微笑可以给予人那么强大的力量,微笑可以战胜所有困难。我永远忘不了那位医生的笑,是他给了我勇气和力量。

我忘不了他【通用4篇】四

我忘不了他的“损”。我和他的认识从开学的自我介绍开始,他那贱贱的样子让我铭记在心,永远也忘不了。

“我叫洪昌,不是本地人,爱好是打游戏。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注意,我交作业的时候在班级绕了一圈,因为我有强迫症晚期,请见谅。”他就坐在我后面的那个座位。我回头看了看他,他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让我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我叫范子彬,来自陆慕实验小学,是本地人,爱好嘛,喜欢休息的时候玩玩游戏,下下棋。我也有强迫症,请多多关照。”我介绍完自己后,回头向洪昌抛了个媚眼并将嘴角向上扬了下,好像我们俩是注定的朋友。

开学过后好几天,我和洪昌的关系自然也渐渐深入了许多,尽管不会称兄道弟,我们也会互相谦让。嘴上是这么说,但现实是不会这样的。我们经常向对方进行语言攻击,当然不会很严重,也总是互相伤害,却不伤感情。

洪昌的头发很短,好像是个寸头,那小小的眼睛笑起来真是连缝都看不见,还有他的那不大不小的鼻子,自然不会很突出。他的嘴啊,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说他大吧,好像也只比我大一丁点,但是说他小吧,一口也能塞不少饭。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担上了“原始北京人”这么个称号。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一个很喜欢“损”人的朋友说:“嘿!你看看那个洪昌,再看看历史书上北京人的图片,是不是一模一样!哈哈哈哈!”听完他的解释,我不禁大笑道:“哈哈!像,像。哈哈哈!”

洪昌的笑点不高,但也没低到什么都像小的程度。我最喜欢看他喝水时笑得喷出来的样子,那个样子真的跟水管被堵住的喷泉一样。有一次,他在喝水,于是我从洪昌背后绕过:“跟你讲个‘鬼故事’”他撇了我一眼:“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小树林里,闪出一道黑影!那不是语文老师,不是数学英语老师,也不是地理老师......嗯,那是......骑着小绵羊的足球老师!哈哈哈!”“噗”他立马像喷泉一样把水了出来,然后就开始追我,一直到上课......

虽说是“互损”,但也不伤感情。有时,也许就是这种“互损”的友谊,才成就了终身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