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强降雨工作的通知【精选3篇】
关于做好强降雨工作的通知【精选3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5月14日晚—15日,我县将有一次明显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局部有大暴雨和强对流天气,累计雨量40-60毫米,局部80-120毫米,个别乡镇可达150-200毫米,可能引发较大自然灾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根据国家防总《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xx〕65号)、省防总《关于贯彻落实吴晓军副省长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赣汛电〔20xx〕6号)等文件精神及全市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强降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实行领导带班制,加强防汛值守,全面压实责任,深入、细致地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各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履行职责,切实将预警、巡查、转移等关键点职责执行到位。
二、全面排查,提前消除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各类工程设施、临时构造物、潜在危险区尤其是山塘、水库、电站、拦沙坝、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空巢老人居住的土坯房、学校等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提前消除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对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危旧房屋、简易工棚、旅游景区、工矿企业、低洼地区、地下空间、交通道路等部位和设施进行检查,凡是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提前做好人员转移。适时停止高空户外作业,加强户外广告牌、行道树等安全管理,加固高楼塔吊等各类临时构建物,彻底消除隐患。强化城镇排水管网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做好应急排水准备,及时排除城镇雨涝积水。切实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值守,落实抢救队伍、物资,确保工程安全。
三、紧盯重点,严防次生灾害。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防御、水库安全度汛放在当前防汛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加强对山洪与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巡查预警,做好危险区群众科学转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要科学分析雨水情发展趋势,强化水库科学调度,合理进行预排预泄,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拦蓄洪水,充分利用雨洪资源。
四、加强值守,及时监测预警。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密切监视降雨动向,加强预测预报预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通信媒体向公众提前发布降雨及避险减灾常识,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防范,做好预警信息全覆盖。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工作责任制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值班总责任人,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岗值守。要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和值班记录,妥善应对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贯彻传达防御指令、落实防范措施、处置上报有关情况,部署落实各项防御工作。
五、做足准备,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不能有丝毫懈怠,要严防死守,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防汛抢险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县民政、卫生、防汛等部门要调配充足的防灾抗灾物资,提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夺取强降雨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要坚决执行上级和本级防总的.各项指示要求,达到转移条件或接到转移指令时,坚决按照要求迅速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县防办要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防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防汛办电话:
关于做好强降雨工作的通知【精选3篇】二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应急办转发的《重大气象信息专报》(20xx第13期),17日晚起,我省将迎来梅雨期新一轮强降雨过程。18~20日是此轮最强降雨时段,主要降雨位于恩施、宜昌、神农架、襄阳、荆门,雨量一般80~120毫米,部分地区200~300毫米。
此外,三峡区域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7月17日上午,市防指召开紧急防汛会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王国斌对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意见及防汛会商会精神,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各县市区、乡镇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要坐阵防汛指挥部现场指挥,具体研究部署防范工作。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后,各级政府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驻守防汛指挥部坐阵指挥,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进岗到位。村委会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各水库专管员、山洪灾害巡查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在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必须到现场值守,巡坝查险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严格落实巡查制度。要把中小河流防洪、小型水库防守、中小电站防洪、小区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城市内涝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严防死守,上足领导、劳力、物料、设备,坚持不间断巡查防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及时预警。降雨期间,村级应急抢险分队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处置险情,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三、严格落实监测预警。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天气变化的监测、江河水情发展,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通报天气、雨情、水情信息。广播、电视、通讯运营商等部门要及时向预警区域内所有居民实时发布和传播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及时转发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全程跟踪水雨情信息,对1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或3小时降雨量超过80mm的区域,及时发布避险转移指令。对处在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风险区域的居民群众,当地政府收到气象预警信息,要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做好避险转移准备。
四、严格落实避险转移。要强化对土坯房、危房,易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居民,沿河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避险转移,要安排专人进行值守,重点防范。达到转移条件的,当地政府要立即组织人员临时避险转移至安全地带。避险转移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尤其要落实孤寡老人和留守妇女、儿童包保责任,党员干部“一对一”包保负责,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敢打持久战的98抗洪精神,坚决反麻痹、防松劲、抗疲劳、弃侥幸,全力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包保措施,全面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关于做好强降雨工作的通知【精选3篇】三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受黄淮气旋影响,19日下午开始到20日夜间,我省将有一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鲁西北、鲁中和鲁南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半岛地区有大雨局部暴雨,全省平均累计降雨量50~70毫米,其中聊城、德州、滨州、东营、菏泽、济宁、枣庄、济南、泰安、莱芜、淄博、潍坊等市降雨量60~90毫米,部分地区100~150毫米,局地可超过200毫米,最大1小时降雨量50~80毫米;临沂、日照、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降雨量20~40毫米,局地50毫米以上。本次降雨过程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中西部地区可能出现城市内涝,为此省防总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赵润田副省长到会讲话。各级城市防汛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汛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城市防汛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各地要立即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增强敏锐性,出现重大汛情和险情,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处理;各级城市防汛队伍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待命,严密监控各类城市防汛工程、设施运转情况,针对积水路段和地区,加大强排措施,及时清理行洪河道阻水障碍和垃圾污物,确保排水通畅。对立交桥、低洼地区、河道、危旧房屋、旧城区、旧住宅区、城中村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对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要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警示标志,临时安置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人防措施。要将雨情、汛情迅速通知到厂矿、学校、地下商业服务等重点防汛单位,遇有重大险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力度,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各地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停止施工并安排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对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要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防止倒伏坠落伤人。各风景名胜区、公园等景点要立即关闭,加强对园区内山体陡坡、假山、水景、游乐设施的维护和观测,并做好临时避险、人员疏散等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单位要落实好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水淹、防雷击,储备防汛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路灯管理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整路灯启闭时间,防止因大风大雨造成线路损坏,导致漏电、短路和大面积熄灯事故。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地要坚持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城市防汛办事机构要24小时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重要雨情、汛情、灾情要按程序立即上报。
城市防汛值班电话:
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0531-87xxxxxx,87xxxxxx(传真)(工作日上班时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办公室 0531-87xxxxxx,87xxxxxx(传真)(夜间及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