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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精选3篇】

小编: 七号同学

药品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精选3篇】一

药品招标采购协议书

买方:卖方(配送方):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买方和配送方按下述条款签署。具体条款如下:

1、采购周期及电子交易平台采购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采购品种及规格

2.1买方临床中需使用到的品种,全部从本次集中采购成交品种中采购。如有特殊品种无法供应,双方进行协商。2.2实际配送的药品规格应与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并成交的规格相一致。

3、有效期

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有效期的2/3。

4、专利权

买方在使用成效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5、包装

5.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配送方配送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协议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6、配送品种及采购方式

本协议为买方与配送方采购期内意向性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为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成交品种。在采购期内采购本次集中采购成交的产品,均属于本协议的范畴。实际交易中,买方可要求配送方分批次送货,并签订批次协议,医疗机构网上交易电子订单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在新药品集中采购网没有正常开通之前,可通过电话联系、传真等方式进行药品采购。待药品集中采购网站正常开通使用后,统一执行网上采购。

7、付款

买方在到货确认60日内完成与配送方货款结算。配送方在收到买方货款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成交供应商货款结算。

8、价格

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采购目录》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药品价款不变,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协议约定价格的,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9、配送方履约

9.1协议双方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按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或要求方式交易,买方根据库存和用药情况及时向配送方发送电子订单;配送方响应网上采购订单,按照订单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9.2配送方及配送要求:配送方应在接收网上采购订单或通知24小时内进行响应。紧急用药必须即时答复及时配送,配送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并在接收网上采购订单或通知4小时内进行配送和相关伴随服务。正常用药的配送到达时间最迟不超过5天。

9.3如果因配送方的原因发生二次谈判、窜货、没有整件式采购、没有必要的备货等现象出现,配送方应该承担协议他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的责任。

10、伴随服务

配送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0.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10.2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10.3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1、质量保证及检验

11.1按协议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

床用药安全有效。

11.2买方在接收配送方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并通知配送方进行更换。配送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11.3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协议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1.4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配送方全部承担,配送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向卖方追偿。

12、退货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质量原因确需退货的,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配送方履约延误

13.1配送方应按照采购协议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13.2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配送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药品接收方。药品接收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协议。延期应通过修

改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13.3如配送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协议采购金额的万分之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该批次采购金额的3%,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受损一方可以终止协议。

14、买方履约义务

14.1买方不允许违反临床实际用药情况而超规模采购,原则上应按照临床实际用药情况每月向配送企业下订单2-4次。

14.2买方须采购本协议项下的成交品种。对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成交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14.3买方须在到货确认后的60日内及时与配送方结算货款。如果出现付款困难,15天内进行协商约定,在约定时间内违约一方按照协议采购金额的万分之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该批次采购金额的3%,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受损一方可以终止协议。

14.4买方必须要求配送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账。

15、赔偿

15.1配送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15.2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

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15.3协议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6、不可抗力

16.1协议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16.2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当事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变化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其他方。除对方另行要求外,当事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当事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17、争议的解决

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终止协议

18.1在协议当事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一方可在如下情况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协议。

(1)如果配送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3)如果一方认定对方协议履行中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18.2协议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8.3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协议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18.4如果协议一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破产方,提出终止协议而不给破产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受损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0、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买方、卖方(配送方)、代理机构各存一份,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协议生效。

买方:(中心)卫生院法人:地址:电话:日期:

卖方(配送方):法人:地址:电话:日期:

药品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精选3篇】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2000年起在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几年下来,各地都在不断公布集中招标的成效,最主要的就是药品中标价格持续降低。以云南省省级药品集中中标价格公布数字为例,2001年下降了24.6%,2002年下降了20%,2003年下降了18%,2004年下降了16%。

与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不同的是,云南省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却在不断攀高。以云南省收入最高的几家医院为例,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02年药品收入为1.66亿元2003年1.83亿元,2004年

2.1亿元;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02年8600万元,2003年9703万元,2004年1.2亿元;云南红十字会医院2002年5948万元,2003年7607万元,2004年8480万元。与药品中标价格年平均下降20%相对应,几大医院药品收入年增长率也近20%。

云南省委政研室就“看病贵”问题进行的专题调查显示,同全国一样,云南省医疗费用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昆明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人均住院费用,2001年为5438元,2002年为8929元,2003年为9500元,涨幅分别为64.19%和10.64%。与之相佐证的是,卫生部公布数字显示,医院的平均诊疗费和单病种费用在上升,2004年急性心梗介入、甲状腺瘤手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急性脑出血等单病种费用均在增加。

医院药品收入有就诊者增加、患者用药水平提高的因素,但随机调查发现,一些药品的中标价格比零售价格还要高。据云南省宣威市的调查,上级药品集中联合招标采购药品的进购价和零售价普遍比该市医疗机构进购价高。有一个普遍的情况是,小药店、私人诊所、卫生院在带国家税票的情况下进购药品价格还要比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低30个百分点。而照理说,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规模大,价格本应有优势。

改头换面的高价药

“药品集中招标价格下降是毋庸置疑的!”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袁小波说。据他介绍,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由于推出时间较晚,又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制度设计非常严密,从招标书的制定以及评标、议标都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上万种药品同台竞争,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结果还必须上网公示。中标价格下降的计算也是对中标价与药品批发价比较后严格计算出来的,“那没有半点含糊”。

袁小波还举例说明了该省进行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的变化情况。规格为0.25g×6片的阿奇霉素片,国家最高限价是每盒50.5元,但云南省2003年招标价降为每盒12元,2004年降为11元。规格为每支

0.75g粉针剂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国家最高限价是每支48元,2003年云南招标价每支25元,2004年降至15元以下。袁小波说,正是根据招标价格的下降,这几年物价部门已多次调低了药品价格。

对药品招标主管部门的关于招标药品“降价”的说法,一位长期在药品流通领域摸爬滚打的人士认为,从品种平均价格看是客观的。但他同时承认这其中还蕴含着有的品种在“提价”。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6毛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至几百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2003年招标,山东瑞阳头孢曲松钠2g厂家供价4.2元一支,中标价竟到了18.90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的观点是:实行招标之后,药品价格有升有降。对于普通药品、生产厂家较多的品种来说,降价是大势所趋,在所难免。对于新药、临床用药和许多换了品名的药来说,药价不降反升,这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平常所谓的招标价格下降是招标采购所有成交候选品种的成交价格水平,但由于医疗机构更偏重于使用高价药品,最终使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增加,医院药品的收入和患者的负担远没有减少。

药品招标之困惑

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遏制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负担。但据记者调查,在实施过程中,这些目标被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呈现出一系列怪现状。

——药品花样翻新,招标价格失真。某厂生产的辅酶A粉针剂,在规格为100单位时售价0.42元至2.20元,但做成200单位后,价格飙升至23元~35元;某品牌川芎嗪注射液原价0.44元,做成输液剂型后,价格升至35.80元;某药厂生产的2毫升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每支最高零售价2.4元,药厂对其“精制”后,零售价飙升至35.40元。这些所谓的“新剂型”不仅大大提高了药品的价格,而且制造出了独家投标的机会。有的药品招标后价格降低了,特别是部分品种用量大幅下降,企业就在规格、剂型和包装上大做文章,造成十分混乱的局面。如尿石通原为7克×10包,价格为49.4元,现改为4克×10包,价格却达59.5元。

——各方精诚“配合”,“力保”高价中标。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花样翻新冒充新药的各个品种的药品,除了药品监督管理有权控制外,招标方并非一定不能识别,关键是不愿意识别出来。为什么?患者才是药品的真正消费者,对于招标方的医院与竞标方的药厂来说,都没有降低价格的利益驱动,而恰恰高价格才是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经常出现的情况是,部分药品价格降低了,却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临床医生不用了。如有一种抗生素,招标前零售价是17元/克,招标后降为4.2元/克,从此它也从很多

医生开的药方里消失了。另外,一些医药企业互为串通,哄抬标价,在前不久举行的某省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有的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招标竞争虽然激烈,但预留回扣毫不含糊。在招标药品中,中标价远远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的不在少数。如果中标价低了,就意味着药厂预留给医院的回扣比例受到挤压,没有了这部分预留回扣,就是进了集中招标的中标目录,也没钱再打点医院各个关卡。一般医院采取种种措施变相鼓励医生多开药,将医生奖金和其业务量挂钩。现在的大部分医院都给医生编号,通过电脑查询医生处方量十分方便,药品代理商一般下派医药代表,通过药房统计每个医生的开药量,将回扣回流到医院少数领导和医生口袋里。

——不正之风“规范化”,药品回扣“程序化”。过去由医院自行购买医药用品时,价格过高了医院有所忌讳,还不敢贸然采购。现在经过招标程序,由于上述原因,有的招标价成了天价,但医疗机构可以大胆按招标价格采买。在中标后,医药代表按程序“打点”医疗机构的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还很规范。有人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将“小腐败”变成了“大腐败”,将“分散的腐败”变成了“集中的腐败”。一位医药经销商透露,有的高价药中标价可以是出厂价的数十倍,但经销商还是只能有不到10个百分点的利润,主要还得去“打点”医院。

——中介费用使药品价格“雪上加霜”。药品招标有一个特殊的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操作。虽然是政府和医疗单位招标,但中标单位却不是与招标方签合同,原因是“药品采购量大”,与医院签工作量大。合同没有采购数量、金额的任何表述,使合同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在中标后经销商要真正取得订单还要有一系列的“公关”工作。但就是为了这个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外,还可以向中标人按单个中标品种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各个省不同,有的省一个品种要收2000元,有的省规定按最后成交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这些费用最终还得转嫁到患者身上。

怪现状成因

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采购制度,一个在各个领域通行的采购制度,为何到了中国药品的采购上就产生了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的药品招标采购面临着三大障碍。

一是药品的定价问题。现在的药品价格上涨势头太快,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占全国流通药品品种数量的12%左右,由于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任由企业提出价格方案,价格水分很大。企业自主定价

药品更是“人有多大胆,药有多高价”,某省价格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03年该省市场上销售的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最小涨幅为49%,最高上涨了335%。定价水分大和国家最高限价空间大为高价招标提供了可能。

二是医德医风问题。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总体上说,选择什么药,用多少量的药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药品招标价格与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是不能直接挂钩的,关键是医疗机构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了药品的使用品种和使用数量。患者能否选择到物美价廉和适量的药品很大程度上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决定。

三是“以药养医”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以药养医”,药品利润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0%,在“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还必须通过药品的收入维持运转。在药厂、流通商、医院、患者四方利益的博弈中,处于强势的医院就不可能超脱,就免不了有剥夺其他三方利益,尤其是患者利益的冲动。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是招标目标偏移的源头,要使招标走上正确的轨道,在挤干药品水分、遏制医疗不正之风中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就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建立利益博弈中患者的主体地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运行机制上的患者利益主体缺位问题。鉴于目前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与患者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考虑引入医疗保险机构介入,代表患者聘请专家,对这一活动进行监督。□

资料:

宣威的创造性招标

宣威市是云南省的人口最多的一个县级市,人口达130多万人。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04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一瓶云南大理生产的鱼腥草注射液,公开竞价前采购价35元,零售价50元,现在采购价降为每瓶2.64元,零售价5元。2g的头孢

他啶粉针,竞价前采购价102元,现在13元。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这说明药品水分大的同时,也说明只要规范措施,完善政策,我们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可能搞好的”,宣威市卫生局局长石友昌说。他认为,药品招标只是药品采购方式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成功实现完整的采购行为就必须完善相应环节,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宣威市副市长徐天荣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必须是阳光工程,如果仅仅是成交信息公开,那只不过是刺破药品交易黑幕的一缕阳光,还不能使药品交易过程阳光普照。宣威市的实践正是完善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现了药品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从而打开了药品交易的暗箱,使药品采购成为了真正的阳光工程,才取得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效果

(一)请依据给定资料内容,扼要说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目标偏移的怪现象。限定200字内。要求:准确,简明,有条理。(20分)

(二)请依据资料内容,简析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弊端。限400字内。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30分)

(三)就给定资料所涉及的问题,以“解决患者利益主体缺位”为论题,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书写工整。总字数1000字内。(50分)

药品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精选3篇】三

药品招标采购合同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范文节选!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零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b.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范文节选!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九条违约责任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3.其他义务: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XX省XX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XX省XX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XX省XX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XX省XX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投标人:(章)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中标通知书;(b)投标书和价格表;(c)合同的特殊条件;(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买方(签):_________卖方(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

一、招标公告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贷款号:_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_1._________(借方名称)已经从_________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_________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_________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_________(买方名称)现邀请_________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_________的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_________)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_________(招标者名称)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二、投标书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地址)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_________金额的_________(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_________(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_________份。(a)投标价格表(b)资格预审材料

(c)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_________%的履约保函_________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权代表_________在此投标书签:_________签人职务: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证人地址: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