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的作文【精选3篇】
1100的作文【精选3篇】一
张小萌和王可可是好朋友,李盛义是王可可的男朋友。一次可可却告诉小萌,李盛义好像不喜欢自己。小萌听过后有点惊喜,可更多的应该是悲伤吧。小萌安慰可可[不会吧,看盛义对你挺好的啊。]可可却说[可他的心不在我这里。我能感觉得到的。]不过他们在别人眼里还是很好的一对。
每次只要一有空,小萌就会约可可出来玩,可她自己明白,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可可每次出来时都会带上盛义。有时,小萌也会抱怨可可,不是吧?又让我当电灯泡。其实,这个电灯泡她是很乐意当的。他们最爱去一个叫‘千山’的地方,盛义骑上单车载着她和可可,可可坐在单车前面的横梁上,小萌就坐在后面的车座上。单车摇摇晃晃地前进着,可可坐在车头上大声尖叫,小萌则默默地坐在后面。盛义回过头[小萌,抓紧我哦,别掉下去了]。小萌伸出手,却不敢去碰他的衣服。
到了千山脚下,他们放好单车,就开始他们的爬山计划。盛义说[我们今天一定要爬到那棵许愿树那里,谁爬不到就算输,怎么样?]可可急了[那棵许愿树不是在山顶吗?要爬到山顶去啊,这怎么可能?]小萌也持着相当怀疑的口气[我们每次都没能爬到那里啊,怕是不可能吧?]盛义伸手拍拍可可和小萌的头[两个小丫头,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可能呢?前几次我们都没有用全力啊,所以就没爬到啦,怎么样,这次有信心吗?]盛义用期待的目光望着她俩。半响,[有。]小萌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蹦出了这个字。可可张大嘴巴[你们……疯了……]
小萌回想着刚才的一幕,盛义竟然会做出摸自己的头那么亲昵的动作,还有当她说出‘有’字的时候,他对她那种肯定的眼神,那么说明……说明他还是蛮喜欢自己的哦,她痴痴的笑。[小萌,想什么呢?还不快点?]盛义转身向她喊到。小萌这才反应过来,[天!他们怎么都爬那么远了。]
看来今天要使出浑身的解数了,张小萌不是好惹的,决不能让他看扁了。
不一会小萌就追上了可可和盛义,他们三人齐头并进。盛义气喘吁吁之余还不忘调侃她俩[两位大小姐,爬不动了就别硬撑着,等着请客就行。]小萌和可可同时别过头[哼]了一声。[那就山顶见喽]盛义快步向上爬去,把小萌和可可扔在了后面。
经过体力和毅力的双重奋战,小萌还是感觉自己的双腿已经不怎么听使唤了,汗珠一滴一滴的掉在地上。可可也开始有气无力的嚷嚷[小萌,我不行了,我们都爬了有一半了吧,今天太厉害了,能不能休息下啊?]其实小萌也早想坐下来好好休息一下了。
她们在身边找了个稍平点的地方整个人就躺了下去。小萌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哎哟,累死我了。]见可可不说话,她挪过身子[可可,你睡着了?]可可稍稍的动着嘴巴,好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躺在这里太舒服了,真的太舒服了……]看可可陶醉的样子,小萌小心提醒[你可别睡着了,一会还得往上爬呢]休息半响之后,小萌挣扎着爬起来,她望一眼双眼紧闭的可可,双手使劲的摇她[可可,快起来,要不然我们就输啦!]可可胡乱地打开她的手[我不要爬了,输就输了有什么了不起。我要睡觉,你去爬吧]小萌无可奈何的摇摇头[那我去了啊,你在这睡觉等着我啊]
休息之后感觉体力恢复了那么一点点,小萌咬咬牙继续向山顶爬去。
来过好几次千山了,小萌都没有见到过那棵许愿树,因为它长在山顶,他们每次都是最多爬到半山腰就没力气再往上爬了。她只是听说,只要在那棵许愿树下许个愿望,那棵树就会让愿望实现。
1100的作文【精选3篇】二
“嚓——嚓”我用刀小心地划着迷你包裹。昨天逛淘宝,只是因为一时冲动,我就买下了最后一枝“神奇取光笔”,商品介绍上说的话是真的吗?我皱了皱眉,半信半疑地将手伸进了盒子。
好精致的笔!我简直为自己刚刚要退货的念头感到后悔了!银色的笔杆,镀金的笔帽,顶端的钻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突然间,笔杆上缓缓地显现出一行潇洒的字迹:
在光芒照耀的地方,用我取下你想要的那片光亮,去实现你的愿望……
我好奇地找到地板上那一片阳光,用取光笔的笔尖轻划起来。哇,一块亮光像绒布似的落在我掌心!轻轻一搓,一个热乎乎的,明亮的小圆球出现在我的书桌上。不如——再加些月光吧,晚饭后,我从羊肠小道划走一块银白,与金色的阳光相融,不多久便成了拳头大小的一个球体。我又用牙签轻轻点上一些大大小小的陨石坑,嗯,一个星球模型做好啦!它既透着阳光的活泼开朗,又不失月光的宁静美好,我不禁为自己的创意暗自骄傲。
手心里的星球光芒越来越亮,我还没来得及喊出声来,一阵天旋地转,我感觉自己好像坐上了疯狂过山车,简直就要被甩出去了,可耳畔却没有任何风声。身子猛地飘了起来,忽地又落下地,这热乎乎,软绵绵的地方,会是哪儿呢?
睁开眼,我吓了一跳——脚下的不就是我刚刚做好的星球模型吗?怎么变得这么大了呢?“你好!”星球笑眯眯地伸出手,“刚才我们穿越了虫洞,感觉怎么样?”它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个手表递给我:“喏,戴上它,你就能在地球与我们这个星球之间轻松穿梭啰!”
“我……好像闻到……好吃的……”突然,它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口袋,舔舔嘴唇。“好吧……”我这个零食大王身上从来不缺吃的,随手掏出一块凤梨酥,它一把抢过,撕开包装,便兴奋地咂吧起嘴来,一脸享受的样子。哈哈,也是个吃货!“咕噜,咕噜”它的肚子发出有趣的声音,“对了,我就叫你咕噜吧!”我的脑袋灵光一现。
咕噜傻傻地笑了:“我知道,你就是润宝!走,去看看你的房子吧!”无数个小光点在咕噜头顶集合,形成了一幢蘑菇形小屋,“还要一个咕噜系电视机!”咕噜的脑门上又飞出数不清的光点,钻入小屋。
哇,太棒了!我飞奔进屋子,对比了两只手表上的时间,嗯,咕噜星时间与北京时间一模一样。已经八点半了,我钻进被窝,看了一会儿电视,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重大消息!重大消息!”电视机里的嚷嚷声把我惊醒,“有一种贪吃病毒正从咕噜星球北面蔓延,目前已有三个小行星受到感染!它们正从居民家中拿走零食,不断塞进口中,请大家务必带好你们的健康星球,向南疏散!”
“贪吃病毒?不会吧?”我奇怪地问咕噜。“或……或许是吧!”它支支吾吾。当我的目光扫过屋子,奇怪,昨天我袋子里的饼干,牛肉条,还有巧克力,怎么都不见了?我明明放在床头柜上的呀?面对我怀疑的眼神,咕噜的呼吸急促起来。
“你……你不会感染了贪吃病毒吧?”联想到电视新闻,我不禁紧张起来。一阵沉默过后,咕噜红着脸向我坦白:“我……其实我就是贪吃病毒的传播者……”“什么?”我惊讶地瞪圆了眼睛。
“事实上,每个星球的个性都带有创造者的影子,我……我的贪吃……也是……”咕噜的话没有说完,我狠狠地瞪了它一眼:“难不成……你的贪吃还要怪我?”可我自己也知道讲这话底气不足——要是哪天不吃零食,我的嘴巴会寂寞得受不了。
怎么办?“嗞——嗞——”口袋里的取光笔震动起来。怎么忘了这宝贝呢?我赶紧把它掏出,笔杆上显现出一行似曾相识的字迹:
只有改掉你贪吃的毛病,才可以治好它们。
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我按下了手表上的按钮,再见啦,咕噜,等我回到地球改掉吃货的毛病,我一定会回来!
1100的作文【精选3篇】三
我在这乱世中,寻觅光明。因为,赤裸裸的心已被黑暗磨的千疮百孔……
——题记
我叫蓝安,是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一个矛盾女孩子。
我拥有一颗非常洁净的心,但别人总会以为我很傻、很蠢,可也有人认为我很天真、很烂漫。我不懂,为什么,为什么我活在这世上会有这么多人喜欢用他们幼稚可笑的语言评判我的。
我喜欢这座城市,它很干净,很美好,斜阳余辉下的景象是它最宝贵的财富,它就像一个有父母关爱的孩子,它比我幸福。
星露说我是个很怪的孩子,有时会比任何人都疯狂,有时又像得了自闭症,安静到让人吃惊。她最了解我,真的!甚至比我还了解我自己。
我就读于一个市里最好的一所学校,出自这所学校的学生都有一股天生的傲气。我不懂,为什么要这么骄傲?也难怪,这里老师也优秀,学生也厉害,不过,都是只会认真学习的机器,我看不惯!尽管,我每次考试都不会落到年级二十之后,有时我也会看不惯我自己。
星露说我一定是天秤座的,因为,只要是天秤座的人就一定很会享受生活。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和她成了死党。我和她一样,不喜欢认真做事,只靠一点小聪明应付一切。但,她会用这些时间去会她的网友、和朋友一起喝茶……而,我,只会躲在家里拼命练我的钢琴,我喜欢那些音符,它们和谐、美满,我喜欢用我自己的双手去办一件我喜欢的事情,我让c恐怖的安静变的温和,甚至幸福、美好。当我沉浸在音乐中时,我只觉得很幸福,因为我会享受生活。我没有母亲,她很早就和我父亲离婚,出国了,她只向往那些昂贵的金钱所累积的生活。那时我1岁,所以我认定我没有母亲。
我住在市中心的大房子里,从这个花园出入的人们都是那么高贵,因为他们有钱;从这个花园出入的孩子都是那么开心,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这里很多的人都很喜欢我,因为我见到他们会非常安静地笑,这个笑会让他们觉得我很懂礼貌,他们不知道我表面上安静地笑出来,心里却如火焰般在燃烧,那么灼热、那么难过……
星露很羡慕我能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她经常说:“要是我能住那个房子就好了,装修得又好,你的卧室那么大,你爸对你真好,专门叫人把墙面漆成不同的蓝色,你不是最喜欢蓝色的吗?真好!”每次她说这句话时,我只能勉强地笑笑,她不知道我的家庭,她不知道我坚硬的外表之下,竟是那么脆弱,那么无奈。
没错,我下课打篮球,汗流浃背地来上课,老师严厉地批评我以后我仍然我行我素,我讨厌被束缚;我晚上在楼顶一坐就是一夜,但上课睡觉,睡眼惺忪地来上课,老师看到我的成绩又不得不闭嘴,他们没有理由对我说什么,我的成绩为他们的年终奖做了一个非常有利的筹码;我周末穿男孩子的衣服,穿溜冰鞋到马路上溜冰到瘫软在地上,周一早上起不来,不参加升旗仪式;我争分夺秒,考试之前吃饭都看书,睡觉的时间占去一大半,凭着我的小聪明和教辅书的帮助,我总能夺得前五名。
我就是这么怪,我是一个疯狂而又文静的蓝安!
和星露一起,在八月每天干光四瓶600ml的可乐,其实她并不愿意喝可乐,她更愿意喝雪碧,是我硬逼着她喝的,我喜欢可乐刺激舌头的感受,似乎在入口的那一刻是苦的,但最后又变成了沁心的甜,这和我的生活完全相反,我的生活是彩色那般的甜蜜,可现在呢?是永久的苦涩。
就是一直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着这样的生活,一直在肮脏的黑暗中慢慢摸索,寻找我需要的那一丝明媚的光亮。
也许,我永远都找不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