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不有偿补课承诺书【精选3篇】
第1篇:不有偿补课承诺书【精选3篇】一
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参与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辅导、办班。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校外补课。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偿补课。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果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家教、办班活动,愿接受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
2017年月日
第1篇:不有偿补课承诺书【精选3篇】二
不有偿补课、不强行给学生订教辅读物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十二、不向学生推荐、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
十三、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课”;
十四、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1年11月18日
第1篇:不有偿补课承诺书【精选3篇】三
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我校及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二、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三、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四、不以任何形式举办各种有偿补课辅导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不发放有偿补课宣传资料,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和相关信息;
六、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用“优质课堂”抵制“有偿补课”。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2018
平凉市崆峒区上杨回族乡老庄小学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