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
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一
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政管理
近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管财、从严治财”这个核心,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对财政局内部机构和各镇财政所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增强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行政行为,堵塞了财政局内部管理上的漏洞,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将我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努力为内部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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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检查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财政部门预防问题和自纠问题的一种机制,其实质是通过自揭家丑,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这项工作的特殊性,触及到一些股室和财政所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阻力大。近年来,局党组特别是严瑞强局长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做好内部检查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成立机构、配备人员。我局于2000年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市财政稽查分局,配备了4名财政监督检查人员。2001年机构改革后增设了财政监督检查股,增配一人。股(分)局合署办公,联合工作,极大地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为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二)是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过去,财政部门只注重对外部监督检查,不注重内部监督检查,有的人认为财政干部素质高,知法懂法,不会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近年来,局党组十分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的会议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政治学习、案例分析、形势报告等学习活动,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特别是提高了中层以上干部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局党组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维护财政的声誉和形象出发,从帮助、爱护和教育干部出发,要求全局上下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和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形成一个关心、支持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良好氛围。
(三)是局党组主动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撑腰。内部监督检查的对象都是本系统的单位和同事,是“揭家丑”和“捅乱子”的差事,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局领导一方面给我们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鼓士气、解困难、撑硬腰,要求我们严格监督、严格检查、严格执法,分管监督检查的领导还亲自带队参加检查。另一方面对不配合支持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单位给予严肃批评,使我们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少了几分白眼,多了几分理解和支持,工作主动性也大大增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的整体素质
“打铁先要自身硬”。财政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它要求财政监督干部本身要有较高的政治、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才能胜任此项工作。几年来,我们十分重视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稽查分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们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掌握,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重点。即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工作、边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政治学习方面,我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业务学习方面,我们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会计法》、《预算法》、《财政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财会知识。同时,我们还虚心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经验做法,并积极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区财政厅等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使每个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独当一面。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整改。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政建设教育,使大家自始至终都能保持廉洁自律、洁身自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通过狠抓队伍建设,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为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源头治理、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
财政内部监督的目的是帮助被查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而不能只着眼于检查和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加强和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几年来,我们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内部监督、
抽调业务骨干2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对36个内部单位(其中股室12个、财政所24个)2003年及今年1—3月的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了就地检查。在检查中,主要发现有以下问题:一是有的财政所对该上缴的预算资金没有及时上缴,跨年或跨月现象;二是有的股室及财政所对停薪留职人员不严格审核,存在多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问题;三是有的财政所收入质量不高,存在垫税现象;四是有的财政所农业税存在不严格执行“双限”规定的现象;五是有的财政所不严格执行财政拨款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六是有的财政所未经批准在财政专户开支利息;七是有的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和不及时对、记帐,存在帐表、帐帐不符现象;八是有的股室和财政所财务印鉴不分开保管。对内部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按内部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填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及时下达内部检查整改通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时责成被检查单位进行认真的整改和落实。针对有的财务人员会计基础较差、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我局对“四大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内务支出混乱、经费超支严重的情况,我局制订一个“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的文件,下发各股所执行;针对一些财政所垫税较多,余额不对的问题,局党组责成有关业务股要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和确认。通过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不但规范了财政内部资金收支管理程序,为实现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基础,而且增强了全体财政人员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意识。使我市各项财政业务管理水平特别是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高,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大大增强,会计基础工作明显规范。整个财政管理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开展和运行。
几年来,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县(市、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促进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二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内部监督检查是指由特定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与合理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测试与评价。
一、检查监督职责
医院应当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本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监督检查机构
由审计部门负责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单位授权批准控制,在处理财务会计业务时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行使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特别要注意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越权行使职能的行为。
(二)检查单位经济业务审批人、经办人、会计人员、财产保管人员、稽核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是否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之间是否形成制约关系,是否存在一人办理经济业务全过程。
(三)检查单位会计系统控制,是否依据《会计法》和国
1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
(四)检查单位预算控制,是否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和程序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审定、预算批复,是否严格执行预算。
(五)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取得各项收入,是否存在挪用、截留、转移和“小金库”的问题。
(六)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法规、规章和制度,是否有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重大支出是否集体决策,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管理。
(七)检查出纳人员是否做到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是否定期轮岗。
(八)检查单位财产保全控制,是否确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检查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是否做到单位领导集体决策和联签,是否做到决策人和执行人实行分离,是否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十)检查监督会计电算化内部会计控制,是否做到对会计电算化输入、处理、输出环节的控制,是否做到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设备、数据、程序、网络安全的控制。
(十一)检查会计机构内部是否建立了稽核制度,是否明
2确了专职或兼职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及舞弊等问题是否做到及时纠正或制止。
四、监督检查的程序及方法
(一)、通过审阅相关的规章制度、现场询问有关人员、实地观察等调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的详细情况,并做出初步评价。
(二)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主要是对内部控制中具体问题,特别是对差错、浪费、损失、非授权使用或滥用职权等敏感问题进行评价,找出失控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补救措施。
(三)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主要说明内部控制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有利于医疗机构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否满足医疗机构经营管理的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漏洞或缺陷,改进的措施及具体计划和进度安排等。
(四)监督检查的方法: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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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三
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1、为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运政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运管所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2、运政管理督查主要对运管所内部所有运政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
(1)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交通法规的情况。
(2)遵守运政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公开及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等情况。
(3)执行相关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和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情况。
(4)运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着装风纪和执法车辆使用等情况。
(5)调查核实群众检举报告运政管理人员行政不作为,办事推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乱处罚等问题。
4、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三人。
5、督察人员在现场督查中发现运政管理人员有下列违反着装风纪等规定,应当场予以纠正。(1)不按规定穿着运政服装的;
(2)仪容不整;
(3)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或娱乐;
(4)稽查标志车停放在酒店或娱乐场所门前;
(5)在运政执法中不使用文明用语的;
(6)在执行公务时,无执法证件的;
(7)其他违反仪容风纪规定的行为。
6、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运政管理人员有违反《交通行政执法禁令》者,一律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收回交通行政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