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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400字【精选3篇】

小编: 北巷以北

读活着有感400字【精选3篇】一

  《活着》是著名作家余华先生描写底层百姓的一本书,整本书读下来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有的只是平静。但在这平静的故事背后,却呈现了旧中国像主人公福贵这样的普通人为了活着而活着的悲惨画面。

  老农民遇见了游客,回忆起了自己的一生。最开始福贵是一个大户人家的阔少爷,整日嗜赌如命,赌输完了家产,气死了父亲,属于典型的纨绔子弟。赌博让他从阔家少爷一夜变成了一贫如洗的普通人。和大多数人一样,他沦为上有老母要养,下有子女要教的境地,身份的快速转变,没有留给他准备的时间。倒霉不幸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在他身上:出去给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活着回来本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生活,但活着似乎就是要遭受苦难,女儿和妻子相继得病,儿子被人害死。女儿凤霞嫁给了喜根,本以为可以安心的活着了,但是生活永远是那么的不幸,女儿难产离世,接着喜根意外离世,自己的外孙也吃炒豆子噎死……到头来,只有福贵和一头老黄牛还活着。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很平淡,主人公福贵在不幸中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但他依旧活着,现在看来,这样的人生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作者告诉了我们答案: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其实福贵的故事不就是旧中国无数底层农民的缩影吗,祖祖辈辈的小农经济让农民已经适应了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没有理想,没有眼界,思想只局限于三餐五谷。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几千年,人们也从潜意识里默认了这样一种生活状态,在没有战争没有外敌入侵的时候,这样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种平静与安详的状态!

  但战争的来临彻底打破了这种格局,也最先冲击的是底层的农民,它破坏了几千年的小农经济而使得无数的农民破产,流离失所,就像福贵一样家道中落。1840年以来,当外国人用工业革命的果实撞开了中国的大门,苦难就随之开始,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辛亥革命、日寇侵略……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战争持续了百年,底层的农民苟且偷生,为了活着而活着,生命显得毫无意义,整个国家看不到一点生机,连年战争耗尽了国人的精力,每日的奔波却看不到希望,这是整个民族的灰暗。普通人看不到未来,只要能活下去能吃上饭这就是活着的目标。整个国家也看不到曙光与前程,中国该何去何从,没有精神的依托哪来民族的希望?

  故事的最后是福贵带着老牛继续孤独的活着,仿佛看破了尘世万千,在经历一系列事情后愈加坚强。这不正是我们这个民族脊梁挺立,傲然屹立的缩影吗?破而后立,几千年来我们遇到过无数的坎坷。一次次的苦难才会发现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活着才有改变的机会,善于改变并且一次次的尝试,纵然头破血流,但一定会在黑暗中闯出一条康庄大道。福贵永远怀着希望,即使一次次的受伤,但活着不就是希望吗?

  未来的路还很长,未来也充满了未知,需要我们去探索。我们的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意义,努力奋斗的活着。

读活着有感400字【精选3篇】二

  花了三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活着》,以前耳边一直有人对我说这本小说的很好。可是,一来我深知自己可能就不喜欢在年少的时候读所谓的经典,总感觉自己阅历不足无法理解,就好比《红楼梦》尝试着读了好几次,都是读了几章之后就放在一边了。二来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让人们无法沉下心来去感受爷爷辈时代的故事。所以《活着》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如雷贯耳,仅此而已。得益与加入了公司组织的智悦学习社,点燃我阅读的渴望,这一次当我翻开透着油墨香的《活着》的时候,我想这次怎么滴也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吧。

  之前有人评价《活着》这本书是一部不见生死读不懂得书。其实小说讲的也很简单,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年少轻狂,本是一富家子弟却因赌博败光家财,没落之后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上了战场,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到家中,却发现女儿因为一场高烧后变得不会说话了,妻子也在大跃进的时期得了软骨病。为了省钱让自己的儿子读书,福贵不得不忍心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哑巴女儿送给别人家。后来,他的独子因被抽干血而死,好不容易嫁出去的哑巴女儿,也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没过多久,他的妻子也随女儿而去。只剩下福贵和他的偏头女婿一起养孩子,可是女婿又在工作中被水泥板砸扁。福贵一个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孙子拉扯到懂事听话,却因为饥饿,他的孙子一次吃了好多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

  这短短几个字就概括了故事主人公苦楚的一生。作者余华在序言的时候就说他要写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欢乐态度。福贵不算君子,也不算小人,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垃圾,年老的时候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护家人,虽然结局悲伤,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对生的渴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他看到赢走他全部家当的“龙二”被毙的时候感叹,还好输光家当,不然今天顶着“地主”的帽子吃枪子儿的也许就是自己了。

  对比一下我父亲跟我讲他曾经上山下乡时的故事,我能感受到父亲在他风华正茂的年纪远走他乡,在最想读书上进的时候每天安排他做的也就是锄地,捡牛粪,不知道这种日子有何意义,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的无奈。同时我也能感受到他回味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不经意喝到一只掉进粥锅里的蚂蚱,感觉跟开了洋荤一样的喜悦,我想我的父亲如果看过这本书,理解会比我深的多吧。

  而我更多的是从书中感受了责任,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抬头看着围着自己蹦蹦跳跳,转来转去的女儿,再想想小说主人公福贵虽然不舍,但也不得不亲自搀着女儿的手往别人家送。真的,我们眼前的所谓平淡生活,如果放到当年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啊。

  普通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喜喜悲悲,坎坎坷坷,曲折前行。我们不要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也许当我们跨过这个坎,或许还会感激它的存在。也不要过多的寻找生命的意义,其实活在世上就是最大的意义。正如余华所说--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读活着有感400字【精选3篇】三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夕阳下老人那粗哑与令人感动的歌声从远处传来,黄昏下,老人的声音显得那样寂寥与孤独。我最初遇到这个叫富贵的老人是在冬天将去春天伊始的时候。这是个黄昏下赤裸着脊背的扶犁老人,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黑,老人的双手粗糙干裂。这是个经历年少阔绰·文革·败家·战争与离乱的凄苦老人,但他却有盛得满满的回忆和一头有些衰老的老牛与他相伴。

  一开始的败家是富贵一手造成的,富贵赌光了家产,只得搬到茅草屋去,人生最苦莫过于由奢入俭,这种心理上的落差足以杀死一个人,那种压迫感与耻辱感足以使人的自信心丧失,可灾难才刚刚开始,哪有那么快就结束,持续不断的悲伤岁月和心酸的干涩,富贵爹的离开,凤霞的变哑,家珍落病,有庆死去,这一切让富贵仿佛被抽去了全身力气。不知是月平静月心酸还是心疼过后仅仅剩无力的麻木,最终,富贵还活着。

  人活着就是活着,不为别的只为本身活着,关于灾难与幸福,悲伤与快乐,感性与理性,在此时都变得毫无意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们啊,当他们面临死亡来临的时候,当死亡成为一种随时来临的“节日”,当命运捉弄善良的人们时他们拿什么去与残酷的命运抗争?所以活着才是最好的对抗武器,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希望,只有活着失败了才可以重新来过,重新出发;然而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一捧黄土,一堆纸钱,三根清香。富贵告诉了我这样尊重哪怕微不足道的生命,怎样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不为别的只为本身活着。

  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不少关于自杀的新闻,不少人遇到一点小困难便选择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从高楼纵身一跃,便结束了自己的一生。难道死了便一了百了了吗?如果生命是一张车票,当你撕票的时候便再也上不了那辆名叫“地球村”的列车了。而那名叫“活着”的利刃已被你丢入万丈深渊,再也寻不回来了。

  难道生活真的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吗?活着,即使它锈迹斑斑,伤痕累累,但它却是对抗苦难的有力武器;活着,即使你的天堂塌了,至少你还有人间。每当累的想要停止生命时,便告诉自己,只要活着谁不痛,谁不累,但你一旦停止了生命便什么也没有了。活着,好好活着,只为自己在乎的人,为那努力追寻的唯美梦想。谁的人生会是一帆风顺的,正所谓“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路不会一帆风顺,但每一个点滴都是最美的回忆,都是最珍贵的宝藏。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夕阳下又传来老人那粗哑的声音,但此刻却不在寂寥与孤独,而是一种对生命的认真与尊重。望着夕阳下那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学会了坦然面对生活。既然生活中的苦难我们无法避免,何不选择勇敢面对,勇敢挑战生活中那所谓的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