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重特大事故处置预案【精选3篇】
幼儿园重特大事故处置预案【精选3篇】一
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积极预防”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幼儿家长及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使全园师生及家长能够领会精神,熟悉条文,创造法治环境,切实增强积极预防的意识,提高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园。
(二)针对《办法》中幼儿园所承担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园“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预防与处理机制,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依法、合情合理及时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各种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制,专职人员、各部门领导、各班组长、教师等要具体承担起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内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积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动联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五)加强幼儿园园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抓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对食堂、消防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力度,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严防投毒事件、火灾事件、饮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各班级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园外活动时做到逐级审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动都应做好活动安全教育、保卫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批准、上报。在活动中,做到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组织者的责任。
(八)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严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组织或安排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及其他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险性活动。加强对幼儿的关心,对学生中有特异体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如体育课)的学生,要尽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课时给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开关园门时间:早晨7:00开门,晚上17:30关门,要求值班老师准时到位,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对幼儿在园内所进行的危险性质活动(如爬墙、越门等),全园教职员工都应有加以制止的义务。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领导及管理者、教师职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全园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机: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教师
(二)职责: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机构成员、保健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幼儿,同时应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应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3、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幼儿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5、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幼儿园重特大事故处置预案【精选3篇】二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台东市幼儿园章程》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方案。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5、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8、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9、由幼儿园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0、园长室负责将事故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幼儿园重特大事故处置预案【精选3篇】三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
2、分管园长、保健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师傅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几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1、各班保教人员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置
1、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2、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3、由幼儿园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园长室负责将事故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