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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精选3篇】

小编: 北巷以北

农机购置补贴【精选3篇】一

今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20万元,我局在县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按照三个严禁和八个不得执行,在11月份10日前把补贴机具全部交到农民手中,真正把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

有力地提升了我县农机化水平,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和增加了农民收入,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引导作用,实现了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分两批进行,上半年8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抗旱保苗机具补贴,2月份采取差额补贴的形式对于农民购置抗旱保苗的水泵、进出水管、接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5,2月10日到2月15日,县财政紧急追加补贴资金,将补贴标准提高到30,全县共补贴抗旱出水管1334920米,接头63388个,进水管44701.80米,水泵3151台,价值7763732.56元,用去中央财政资金194万元,县财政资金22万元,有4767户农民受益。二是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累加补贴,4月份为了配合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对于乐土镇、漆园办事处、西农场九村一场的农民或农场职工购置大中型拖拉机进行累加补贴,价值1732万元,落实补贴资金538.89万元,补贴85马力拖拉机240台,有240户农民直接受益。三是玉米振兴计划项目补贴,7月底对于剩余的67.11万元补贴资金进行落实,重点是玉米振兴计划项目区乐土镇、漆园办事处、坛城镇三个乡镇,补贴机具为玉米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旋耕播种施肥机、深松机,价值223万元,有21户农民直接受益,补贴玉米联合收割机12台,拖拉机9台,旋耕播种施肥机8台,深松机9台。下半年3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面向全县范围实施,主要补贴机具种类为大马力拖拉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玉米收获机械四大类,价值1077万元,落实补贴资金320万元,补贴拖拉机101台,玉米联合收割机29台,旋耕播种施肥机38台,免耕播种施肥机6台,深耕犁4台,秸秆还田机2台,有131户农民直接受益。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机制

(一)、主要做法

今年我县补贴资金数额较大,是去年的2.4倍,为尽快把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及早落实到位,在补贴操作各个环节透明、阳光,充分尊重农民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保护农民自主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我县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活动,印制了农机购置补贴明白纸3000份,出动了4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车深入到每一个乡镇进行宣传,接受农民咨询500多人次,同时召开了3次由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同时在县电视台、农机局政务公开栏及农机局门前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农机网上也同步进行宣传,让农民最大限度地掌握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二是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农机购置补贴中标机具涉及厂家较多,我们及时地与厂家和当地经销商联系,共同做好机具的宣传工作,让农民对所要购置农机具的性能有充分的了解,在农机局和农机一条街集中展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样机,帮助农民进一步了解中标机具及各方面的情况。另一方面,我们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向县财政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使他们提前介入进行监督,与有关新闻媒体建立紧密联系,及时把购机补贴有关工作情况宣传到全县。三是阳光操作,稳步推进。我们明确了补贴工作时间表,公告时段、申请受理时段、审查阶段、缴款和签合同阶段、提机阶段等,农民一清二楚。同时,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农民只要当天办好手续,当天就可以提机,大大缩短了交货时间,对于补贴的机具全部由农民与农机经销商自行议价,让农民得到更多优惠。四是突出重点,抽号定补贴对象。在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时,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购机需求,确定了四大类大马力动力、耕整地、种植施肥、玉米收获机械为重点补贴机具,同时,对于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玉米振兴计划项目区重点倾斜,在落实下半年3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先由农民到县农机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申请,然后根据申请人数多少分乡镇进行抽号,确定补贴对象,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提高了农民的满意度。五是开展核查,规范程序。今年我县先后开展了3次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工作,首先是对抗旱保苗补贴机具的核查,抽调12人组成4个核查组,采取电话和实地核查的方法,核查了800户农民的购机情况;然后是抽调10人组成2个核查组对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区累加补贴的240户农民购机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一户不少,一台不漏;最后是下半年的320万元补贴的农机具,抽调20人组成4个核查组,在

发机结束后立即开展核查。在核查时,实行了回避制,凡是参与购机补贴办理手续的人员一律回避,核查结果直接向局党组汇报。

(二)、工作机制

在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中,为了有效地防范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不折不扣地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好,我县建立监督机制和防范机制,坚决堵塞农机购置补贴落实过程中的漏洞,减

少工作上的失误,让全县广大农民满意和直接受益。一是补贴政策宣传制,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下达后,我县就及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在全县进行广泛的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减少宣传的死角;二是实施方案联合制订制,今年省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下达后,我局及时与县财政部门会商,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实际,共同制定切合本县实际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上报市财政、农机局审批;三是补贴对象抽号制,在今年下半年3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补贴对象全部采取抽号确定的方式产生,抽到的和未抽到的都满意;四是确定补贴对象过程监督制,在分乡抽号确定补贴对象的过程中,邀请了乡镇纪委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抽号结果;五是补贴对象公示制,凡是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一律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公布纪检监察、农机部门举报电话,便于举报。六是实行议价制,在农民自主选择补贴机具的基础上,所有补贴机具都可以由农民自行与经销商议价确定机具价格,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更多实惠;七是补贴机具核查制,在补贴对象购机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今年共进行了三次,通过核查发现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八是回避制,在购机补贴核查过程中,所有参与购机补贴办理的人员一律回避,另外抽调人员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严格保密,直接向局党组报告。通过以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严格执行,从而较有效地防范了一些人借机谋取私利。

三、实施成效

今年我县补贴的抗旱保苗及其它农机具对于我县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当年购买当年受益。一是由于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运用,强化了农机农艺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三夏和三秋农业生产进度明显加快,三夏农业生产,由于天气的影响,小麦收割期推迟,农民担心到手的小麦不能及时颗粒归仓,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的优势抢收,小麦收割进度明显加快,仅用3天左右时间,小麦收割基本完成,全县机械化收割水平达到了95。同时,机播玉米和黄豆得到了大量的推广运用,机播面积大幅度提高,全县机播达水平达到了95以上,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二是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多为先进适用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效率高,成本低,对于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我县大中型农业机械发展速度明显提高,大中型拖拉机接近4000台,联合收割机突破了4000台,农民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不单是作业,而是把它作为增收致富的工具和手段,从事农机本文来源:好范文http://www.dawendou.com/作业服务也能挣钱成为不争的事实,农民主动调整农业机械投资方向,把重点投向大中型农业机械,为农业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三是进一步增加了广大农民收入,今年我县补贴的大中型农机及配套机具达到了548台套,这些先进适用的农机具投入到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步伐,特别是今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外出务工农民大量返乡,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纷纷把购置农机作为一种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补贴的一台拖拉机配套旋播施肥机一个作业季节下来,能够得到纯收入近2万元。四是我县把旋播施肥机作为重点补贴机具,充分发挥了旋播施肥机灭茬播种功能,减少了农民对麦茬和麦秸的焚烧,既提高了土壤肥效,又减少了安全事故,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举三得,为秸秆焚烧找到了一条较好的途径。同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也提升了农机部门的地位和影响力。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份抗旱保苗期间,对于农民购置水泵、进出管、接头给予补贴,促进了小麦苗情的迅速转化,缓解了旱情,为小麦的丰产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4月份为了配合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对于乐土镇、漆园办事处、西农场九村一场的农民或农场职工购置大中型拖拉机进行累加补贴,提升了项目区农机化水平,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的推广运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7月底对于剩余的67.11万元补贴资金进行落实,重点是玉米振兴计划项目区乐土镇、漆园办事处、坛城镇三个乡镇,补贴机具为玉米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旋耕播种施肥机、深松机,提升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和小麦高产攻关机械化水平。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从今年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来看,有四个特点,一是补贴机具切实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相对集中,重点突出;二是与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的累加效应;三是补贴资金数额较大,受益面扩大,受益农民增多;四是项目区外农民购机缺口较大,部分农民购机意愿难以满足。

(一)、存在问题

从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来看,一是有些中标机具较市场价高,尤其是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采取招标制,价格较国补机具最高限价低,农民感到不理解,认为实际上得不到那么多补贴;二是今年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区根据项目要求实行累加补贴,拖拉机补贴标准较国补标准高,在一年内有两个补贴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由于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行累加补贴资金达到了540万元,占整个补贴资金的比例较高,实际上面向全县实施的购机补贴仅有380万元,项目区外有部分农民不理解,尤其是上半年想买小麦联合收割机的反映较为强烈;四是核查工作难度较大,通过三次核查工作来看,大部分享受补贴的农民是积极配合的,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核查,但也有极少部分农民认识不足,感到太麻烦。五是经销商让利幅度有限,补贴机具价格都等于或低于最高限价,这说明农民与经销商进行议价时,经销商让利幅度有限,农民得不到更多的实惠。六是政策宣传仍有死角,还有一部分农民对于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意义不了解,对于申请程序不太清楚,对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工作不理解

(二)、建议

一是在国家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的同时,省、市、县三级财政也要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扩大受惠面,使更多的农民得到补贴。二是适当增加农民筹资渠道,农民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申请信贷投入,帮助农民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三是可采取省统一招标产生机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上一年最高限价,不限制机具最低价,各地根据市场情况由农民与经销商自由谈价,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防止有些经销商与农民勾结虚购套取补贴资金,对于各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处理并公开曝光,由省局统一对全省经销商进行必要培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执行经销商管理办法。五是有些先进适用价格较高的机具,地方财政应配套补贴资金,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以加快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六是保持监管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始终绷紧政策这个绳,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办法进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尤其是建立补贴对象事前考核制,事后核查制,通过检查发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和整改,有效防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农机购置补贴【精选3篇】二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大理州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共下达我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422万元,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补贴资金155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加422.7万元,增长4.6%。全年共使用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受益农户29630户,通过政府扶持带动农户投入11446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州农业部门与财政等部门认真协调配合,加强宣传、明确职责,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责任,通过努力园满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为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提供装备支持。现将全州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4年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我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项规定,加强领导,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31日,全州已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完成下达资金的93.15%;完成省级财政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专项扶持资金15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其中:

1、耕整地机械24529台,补贴4157.21万元;

2、种植施肥机械12台,补贴10.4万元;

3、田间管理机械9336台,补贴128.331万元;

4、收获机械68台,补贴259.58万元;

5、收获后处理机械1664台,补贴221.779万元;

6、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113台,补贴19.305万元;

7、排灌机械1000台,补贴206.416万元;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32台,补贴671.794万元;

9、动力机械716台,补贴3099.07万元;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3台,补贴2.5万元。2014年农机总动力达到了281.99万千瓦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农机作业面积912.5万亩,比上年增长12.3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8.6%,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的发展,2014年全州共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通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州级进行了复验,各项工作已就绪,接受省级财政、农业部门下一步的抽查验收。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要求。我州始终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农业重点工作,州农业局先后于4月和7月两次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约80人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购机补贴工作以及研讨和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州级、县市购置补贴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农业部组织的培训班和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班上接受了警示教育。我州在组织召开全州农机工作会议前,参会人员前往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州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于8月初在全州范围内组织了13场约500人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构。州级成立由州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州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有健全的机构和农机队伍抓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四是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按照州、县、乡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州农业局与县市农业局、县市农业局与乡镇农机部门分别签订了125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针对2014年购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培训,把受理申请和补贴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核实工作放到乡镇,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能力。五是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及时将省下达我州的146万元工作经费下拨各县市,州农业局下拨10万元配套工作经费用于购机补贴工作,县级先期投入60万元用于购机补贴的宣传、启动工作,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二)广泛宣传,落实政策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机具种类及适用机具的性能,激发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各县市采取会议、培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新农机具现场演示共10余次。(三)规范操作,注重服务

县、乡农机部门结合实际,细化程序,强化管理,做到要求更严格、操作更规范、落实更迅速。坚持按“三重点、四优先”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高原特色农业所需机械倾斜。严格执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各县市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载体服务群众,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州、县市购机办认真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补贴流程、三部工作电话、网络投诉邮箱、资金规模、补贴产品信息、经销商名单、工作制度、农户受益人员明细等内容在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五)加强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严格县级实施方案。我州对12个县市上报的《xx县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

2、加快进度督促。我州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电话、通知,在州内二次调整补贴资金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全州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先后十多次深入县乡(镇)加强对县级、乡镇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强化服务,落实各项工作,收集汇总、整理资金结算材料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以加快全州实施补贴的进度。

3、加强生产(经销)商管理。各县市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培训工作的通知》于6月初,对参与项目实施登记注册的经销商,开展了12场约200人参加的业务培训。州、县市按《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登记注册经销商监督和检查,要求经销商在显著位置悬挂“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标识”以及经销产品补贴标准和配置明细标识。

4、开展督促检查。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机〔2014〕151号)要求,州级加强了对县(市)、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检查督促工作,先后分二次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检查督促,使我州的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5、投诉处理。我州按照《大理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针对宾川的二个信访件,南涧的一个信访件,弥渡的一个信访件,州级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规范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我州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xx县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档案资料”的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全州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同时,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考评,通过考核弥渡等9个县市为优秀,祥云等3个县为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补贴启动工作过晚,实施阶段又错过春耕生产的大忙时节,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二)今年我州的大部分县市把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理等工作都下放到乡镇,存在着县级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的认识不到位,跟踪政策指导不到位等问题。(三)2014年因取消了XX县、XX县的血防政策,对二个县的购补工作影响较大。(四)设施农业设备、冷库需求较大,但补贴率偏低,出现了需要的补贴不了,补得了的需求不多的情况。

建议:(一)上级部门将购机补贴工作尽量在春耕生产前启动,实行常态自主购机,更利于加快实施进度。(二)加强县市乡(镇)基层农机购置补贴队伍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三)根据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把补贴资金和补贴额度向重点农业领域的设施农业(大棚、滴灌)倾斜。

农机购置补贴【精选3篇】三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宣传补贴政策,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农业部“八个不得”;

2、确定补贴机具经销商;

3、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认购机补贴对象的购机补贴资格;

4、将经销商报送的机具购置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汇总报县财政局备查;

5、审核购机者的资料,确认无误后,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意见;

6、加强对经销商监督,核查其资格条件是否具备,补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供货及投诉等承诺履行情况;

7、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户30%的比例,核查补贴机具销售情况是否真实;

8、开展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州农机管理股;

9、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