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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案件申请书 向公安机关哪个部门递交【精选3篇】

小编: 七号同学

撤销案件申请书 向公安机关哪个部门递交【精选3篇】一

撤销案件申请书

撤销案件申请书 向公安机关哪个部门递交【精选3篇】二

撤销案件申请书

建平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审查起诉的杨吉成伤害罪一案,因我和杨吉成是同一祖父母的叔伯兄弟,自小生活在一起,过去杨吉成在生产、生活活动中,对我及亲属都有很大的关照,本次伤害事件事出又因,他也是一时冲动,下错了手。事后他能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并深表悔恨,我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特别是他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我的伯母需要他本人日常护理其起居和饮食生活,实在是一天也离不开杨吉成本人的护理。事发后杨吉成当即替杨吉祥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其后又积极对杨吉祥进行了护理和关怀,并主动与我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71000.00元。我本人对杨吉成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杨吉成的刑事责任,请求依法撤销对杨吉成伤害罪的追究,不予起诉,撤销案件,请予批准。

申请人:

2014年1月8日

撤销案件申请书 向公安机关哪个部门递交【精选3篇】三

撤销案件申请书

山东省广饶县公安局领导:

2007年6月1日,广饶县公安局对我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同年6月20日,我被胶南市公安局拘留,次日广饶县公安局将我带到广饶。6月23日,以涉嫌合同诈骗将我刑事拘留,7月20日取保候审。同年9月13日,广饶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以给我返还被扣押财产为名将我叫到广饶县,又以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逮捕。

案件是广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主办的,承办人叫王**。2008年4月19日我再次被广饶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文书编号为广公刑字[2008]063号。取保候审到期后,在我们多次催促下,取保候审于2010年4月被解除。但时至今日,又过去近3年时间,广饶县公安局,终止了案件办理,超过法定期限仍然没有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我及亲属多次向广饶县公安局反映上述情况,但该局办案人说,案件已经交到了县检察院,让我们找县检察院。经到检察机关核实,检察机关刑检部门答复说,我的案件仍然在广饶县公安机关的掌握中。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公安机关执法细”1

则》第二十六章对此也有同样内容的规定:“经济犯罪案件,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撤销案件。

我认为,长期将案件挂起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对于我精神摧残很大。现依据上述规定,请贵局立即撤销案件并通知我本人。

申请人:chenxianjie联系电话:186064***72013年2月20日2

撤销案件申请书

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领导:

2007年6月1日,广饶县公安局对我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同年6月20日,我被胶南市公安局拘留,次日广饶县公安局将我带到广饶。6月23日,以涉嫌合同诈骗将我刑事拘留,7月20日取保候审。同年9月13日,广饶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以给我返还被扣押财产为名将我叫到广饶县,又以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逮捕。

案件是广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主办的,承办人叫王支河。2008年4月19日,我再次被广饶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文书编号为广公刑字[2008]063号。在我们多次催促下,取保候审于2010年4月被解除。但时至今日,又过去近3年时间,广饶县公安局,终止了案件办理,超过法定期限仍然没有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我及亲属多次向广饶县公安局反映上述情况,但该局办案人说,案件已经交到了县检察院,让我们找县检察院。经到检察机关核实,检察机关刑检部门答复说,我的案件仍然在广饶县公安机关的掌握中。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3我认为,长期将案件挂起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对于我精神摧残很大。现依据上述规定,请贵局督查广饶县公安局依法撤销案件并通知我本人。

申请人:chenxianjie联系电话:186064****72013年2月20日4

撤销案件申请书

山东省公安厅领导:

2007年6月1日,广饶县公

安局对我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同年6月20日,我被胶南市公安局拘留,次日广饶县公安局将我带到广饶。6月23日,以涉嫌合同诈骗将我刑事拘留,7月20日取保候审。同年9月13日,广饶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以给我返还被扣押财产为名将我叫到广饶县,又以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逮捕。

案件是广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主办的,承办人叫王**。2008年4月19日,我再次被广饶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文书编号为广公刑字[2008]063号。在我们多次催促下,取保候审于2010年4月被解除。但时至今日,又过去近3年时间,广饶县公安局,终止了案件办理,超过法定期限仍然没有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我及亲属多次向广饶县公安局反映上述情况,但该局办案人说,案件已经交到了县检察院,让我们找县检察院。经到检察机关核实,检察机关刑检部门答复说,我的案件仍然在广饶县公安机关的手中。《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我认为,长期将案件挂起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