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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收红包承诺书【精选3篇】

小编: 北海有鱼

个人不收红包承诺书【精选3篇】一

幼儿园园长“不收礼”

承诺公告

全体教职员工及家长: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其价值在于求真;教师是光荣的职业,其职责在于教书,其生命在于育人。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倡导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断明早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真正让学生及家长放心。谨代表全体园领导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幼儿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有幼儿家长安排的“谢师宴”。

三、不要求、暗示或诱导幼儿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培训班,并违规收受培训酬金。

四、不参加有幼儿家长安排的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登娱乐活动。

五、不让幼儿或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六、不通过向幼儿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幼儿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以上承诺公示7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请全体教职员工及幼儿家长给予监督。

园长(签名):

2017年9月8日

幼儿园园长“不收礼”

承诺公告

全体家长: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其价值在于求真;教师是光荣的职业,其职责在于教书,其生命在于育人。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倡导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断明早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真正让学生及家长放心。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幼儿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有幼儿家长安排的“谢师宴”。

三、不要求、暗示或诱导幼儿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培训班,并违规收受培训酬金。

四、不参加有幼儿家长安排的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登娱乐活动。

五、不让幼儿或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六、不通过向幼儿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幼儿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以上承诺公示7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请全体教职员工及幼儿家长给予监督。

教师(签名):

2017年9月8日

个人不收红包承诺书【精选3篇】二

“不收红包”承诺书

为确保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林业医院“不收红包”主题活动之中,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本人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响应院部“不收红包”医院活动号召,自觉投身于无“红包”主题活动之中,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要做到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二、积极组织实施无“红包”医院活动的开展,有效推进科室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医疗质量的信任度。

三、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监督科室和个人均无收受“红包”等不良行为;对“红包”问题“潜规则”说不,有效抵制“红包”问题,坚决拒绝和不收“红包”。明确红包的危害性以及收受红包的严重性,改善服务,切实做到一视同仁。

四、病人或者家属给予的“红包”,要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设法退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要及时上缴院办,做好登记,另设法退还。

五、对私自收受“红包”的科内人员,科室将提出处理意见,绝不护短;并愿意接受院部和上级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有损医院和科室形象的行为,个人将负主要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个人不收红包承诺书【精选3篇】三

中国纪检监察报:“不收礼不办事”急需整治“良方”

曲征

2014年04月25日13:29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不收礼不办事”急需整治“良方”

日前,在“2014年求是·北京公共管理高峰论坛”上,中华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王忠明表示,在地方调研中发现,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在一些地方,以前“给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现在变成了“一般的人不见了,一般的礼也不收了,但是一般的事也不办了”。这种不正常的状态亟须扭转。

礼不收了、事也不办了,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贯彻执行之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大有与中央精神叫板的势头。今年2月24日《第一财经日报》就报道了类似的一件事:记者约几家房地产企业交流市场形势,当记者问道“对于新一届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的一系列举措,你们是否感到软环境有了很大改变”时,得到的回答是:官员“吃拿卡要”确实少了,但不办事的多了,过去“公关公关”就能办成的事,现在改成拖着不办了。

不管是给钱就办事还是“公关公关”就能办成事,都是典型的行贿受贿,因为有好处、有利益驱使,所以官员办起事来,就充满“积极性”,甚至有人为此还挂上了“有作为”的招牌。显然,这种为了获取灰色、黑色收入就办事的做法,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开拓寻租空间,是利用人民赋予的分配资源的权力为自己牟利。

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以及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官员们获取好处的渠道逐渐变窄,“潜规则”也开始消解。在此背景下,一些官员办事积极性也随之降低。从公职人员的职责角度说,辛勤办事本是分内之事,但之前获取利益的渠道实在太多,助长了“办事给钱是理所当然”的错误观念,一旦没了好处,便周身不痛快。于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礼我不收,钱我不要,但是事我也不办了。这种行为不仅影响行政效率,也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显然,不能为了“激励”公职人员积极办事,再让他们获取违规违法利益。目前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倒逼官员转变思路,由被动变主动,由消极应付变积极工作。

笔者以为,可以设立“不作为”曝光平台及举报电话,对于被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凡是不按原则给群众办事的人员,必须予以处罚。处罚要动真格,对于不作为者,有理由摘掉其头上的“乌纱帽”,因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是最大的危害。民间有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对于一心只想着自己利益、将手中权力当做发家致富工具的官员,让其交出权力也不为过,因为他已丧失了一名公职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