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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一见钟情爱上唐晓晓【范文5篇】

小编: 孤街浪人

说到作文,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你知道如何写好一篇作文吗?以下是对唐笑笑一见钟情的边肖编撰的《读书》主编[5随笔],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裁一见钟情爱上唐晓晓【范文5篇】

总裁一见钟情爱上唐晓晓【范文5篇】一

肖春沁园春雪山

弦乐融雪的声音,万剑的回声,春江的闪烁。

见莺燕啼,梦叫东风。

白雕于,尖叫朱雀!

宽袖以抒旷,雁帖以鸣,剑胆以弹蓝色!

千山万悦崛起,雪天送寒客!

望着青山野山瀑布,

穿过大海,关闭山和银月!

锦幡四招,流花朱燮,千里金宫梦!

郑的灵魂碎了,千古余音真的太出众了!

总裁一见钟情爱上唐晓晓【范文5篇】二

亲爱的陆,

你好

我很高兴和你交流,建立友谊。

我叫党新一,来自XX省XX县XX学校五年级。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爱说话爱笑,喜欢弹钢琴,跳绳,看书…

我在报纸上认识你。你的作文《感恩》、《帮助别人快乐》真的很棒!看完了,很喜欢。最近,我们学校正在开展“手拉手”活动。老师让我们给远方的小学生写信,我想到了你。在此,我郑重邀请你做我的朋友。

对于这次“牵手”活动,我的建议是:一、我们两个学校的学生通过网络和信件找到自己的好朋友;其次,我们两个学校的学生互相送一些有用的课外书或者学习用品,增进我们两个学校学生之间的友谊;第三,我们开展“小导游”活动,通过写作文的方式互相介绍家乡的名胜古迹或美景;第四,开展一次学习方法和经验交流活动,把我们好的学习方法和经验介绍给其他同学,让我们在学习中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如果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请写信告诉我。

我希望通过“携手”活动,增进我们的友谊,拉近我们的心。

祝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远方的朋友很幸福

×年×月×日

总裁一见钟情爱上唐晓晓【范文5篇】三

春天的早晨

元稹

一半是黎明,一半是未知,

醉闻花香睡闻莺声,

你摇了摇铃,

二十年前,萧寺。

辨别和欣赏

这是一首纪念昔日恋人的七言绝句。

春天的黎明,天空朦胧,一片模糊。作者心情平静,在一个醉醺醺的家乡闻着花香和黄鹂。突然,一只小狗跳了过来,撞上了门铃,让他想起了二十年前在庙里的一段记忆。

二十年前是什么情况?诗中没有陈述,但我们从诗人写的一部小说中了解到一点。

众所周知,诗人曾经写过一部著名的传奇小说《惠珍记》,里面讲述了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崔莺莺是一个美丽、温柔、深情的女人。张生非常爱她,但她被遗弃了,因为她出生在一个卑微的地方,这不利于她的名利。事实上,这是一部诗人的自传体小说,而诗歌《肖春》是这部小说的原版,而张生本人就是诗人。

诗人抛弃了原来的恋人后,很快又娶了另一位名媛魏琮。很明显,他是一个令人心碎的人。另一方面,他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前恋人,非常想念她,对自己的浮躁感到内疚。“二十年前,”在对过去的回忆中,他的心情又变得不安起来。

这首诗写得很优美。第一句用两个“半”字来形容春天黎明朦胧的景色;第二句“醉闻花香,睡闻莺声”,写的是环境优美宁静,作者此时的闲适和安逸被掩盖;第三句,“你摇摇铃。”

做个转折点,挑起波澜,让诗人想起20年的旅行。这句话转的很美,诗中的起伏都是小狗在句中摇的铃铛造成的。一首只有四句话的短诗,能写出这样的跌宕起伏,可见诗人的艺术功力。

元稹非常擅长写古今丰富多彩的诗歌。他的诗很吸引人,因为它们的感情很浅很深。《肖春》这首诗特别引人注目。中科院编纂的《中国文学史》也特别指出:“这首诗是集的一个版本,在文学史上值得突出。”

总裁一见钟情爱上唐晓晓【范文5篇】四

徐晓杰是我们班著名的运动员。他有一个对称的身体和腿,可以和长颈鹿的脖子竞争。

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跑800米,他已经很兴奋了,在准备比赛的时候更是跃跃欲试。我看到他现出一副随时准备出发的样子,双腿肌肉绷得紧紧的,手臂肌肉凝聚成一个似乎永远解不开的褶皱。与此同时,青筋从他的额头、手臂和手一直到脚。

哨声一响,他的黑色闪电就领先了,在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转眼间,一声雷鸣打破了寂静,仿佛在祝贺徐晓杰感受到了冰冷的雨,这让我加快了焦虑的步伐。然而我还是落后他跑了一圈。我的腿像铅一样,我的手不能动,但他仍然在前面,腿很灵活...

冲刺到最后,他像一只强壮的小腿,双腿像一台不知疲倦的高速机器,正以最大速度出发。

到最后,我的腿像一团湿泥,我的嘴像被飓风袭击,我的喉咙像吃着一个小番茄,心里甜甜的。我问他,“你是...你是否...疲劳的...?"但他用平静的语气说:“不累。”真的让我很惊讶。

因此,我认为运动员的称号应该配得上徐晓杰!

总裁一见钟情爱上唐晓晓【范文5篇】五

看着它一点一点的长大,心里很开心,因为是我自己带大的。

小吴!这是它的名字,因为它出生在一个雾蒙蒙的早晨。它不是出生在我家,它的名字也不是我取的,而是它原来的主人取的。我觉得很有意思,没有改。断奶后,他离开了家,离开了他亲爱的妈妈,被他奶奶带到我家,成为我儿时的玩伴。

我小时候朋友不多,他就成了我的朋友。那时候它很弱,连十几厘米高的小障碍物都翻不过去,但我一直很享受看着它拼命爬行,鼓励它。当它不能匆忙翻身时,我帮了它一把。每天放学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它出去玩。我们总是在田野和群山中,跑来跑去去看广阔的世界。当时它有很多困难,我只好抱着它越过障碍。到了目的地,我喘着气,叫它快点长大。

夏天给它洗澡是最幸福的。把水放进去,扔进去。它只是露出了一个头。泡一会儿,拿出来加洗衣粉,用力搓头发,用白泡泡洗,最后用水冲洗。它摇两下身上的水,准备一块小布让它铺在地上,轻抚它的头,让它安静地享受阳光。我今年六岁。

它长得很快,一年就长得很壮。过了两年,就成年了,当时我八岁。和它在一起总是很开心。我以前跑在它前面,它追在后面。现在它跑在我前面,我追不上它。但我叫它的时候,它总是停下来等我。我还是很乐意随时给它洗澡的。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时间悄悄地过去了。三年过去了,它渐渐老了,而我还在成长,它的心也成熟了。但是我还是跟不上它的步伐,它还是跟着我。我今年十岁。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我今年十一岁,但是已经没有了。我给它立了个小坟,小得只有我能看见。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想起。

夕阳的余晖洒在小人影身上,显示时间过得多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