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
每个人都写过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作文避免踩雷?以下是我和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一天作文,由边肖为你收集[共有10篇文章],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一
如果我们在街上随便拦住一个行人,问他知不知道福尔摩斯是谁,他大概会告诉你:“他是最好的侦探。”也许他们中有不少人没有看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系列故事。
想想这有多棒。19世纪末的侦探形象已经超越了时间和国界,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请参见以下简表:
姓名:SherLockHolems国籍:英国;出生年份:1854年;地址:贝克街221号B;亲戚:父母都不认识,奶奶是法国人,有一个哥哥叫麦考夫特;最受钦佩的人:艾琳·阿德勒;唯一的朋友:约翰·H·华生;爱好:音乐,破案,化学研究;擅长:拳击、击剑。
夏洛克·福尔摩斯破案的潜力经常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几乎所有的案子一出就能成功。在红发俱乐部,他揭露了一个隐藏在荒谬行为下的阴谋;在翡翠王冠的案例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了不可思议的真相;标志四,他勇敢地与犯罪团伙作战,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这些都与他卓越的观察和推理潜力有关。正是凭借这种推理和分析的潜力,福尔摩斯能够解决一个又一个神秘而离奇的案件。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个擅长破案的侦探,他根本不会有这样的影响力。正是他与众不同的个性,让他拥有如此巨大而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锐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很累很懒,但每当遇到案子,性格就怪怪的。凯斯,他将成为一名精力充沛的侦探,不厌其烦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或苏格兰烟雾城堡中奔跑。他视破案过程为人生乐趣,甚至公开承认自己不是为了正义的私家侦探。(紫色山毛榉庄园奇案)
他狂妄自大,以自我为中心,但在人们身处险境时,他自然会拔刀相助。他天生对女性有偏见,对艺术人格和音乐有着不同的心。朋友沃森曾半开玩笑地总结他:“哲学、天文学、政治学都是零点;植物学不确定;地理,对伦敦方圆50英里以内的土地了如指掌;化学很奇怪;解剖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也是小提琴手、拳击手、剑客、律师、喜欢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自身的性格在一系列侦探小说中不断丰富和深化。
正是因为他立体丰满的形象,整个系列故事赢得了全世界读者的青睐。如果说1887年是侦探迷的节日,那么1893年也算是世界末日了。在当年出版的小说《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死了!他和他的死对头莫里亚蒂最后都死了!在那个可怕的月份里,世界上到处都是抗议和叫喊声,悼念这位著名的侦探。1903年秋,《strand Magazine》发表了《空屋奇案》,道尔最终屈服了:华生被骗,福尔摩斯根本没有掉下悬崖。夏洛克·福尔摩斯又神奇地复活了。
可以说他在侦探小说史上的地位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二
我们家的“福尔摩斯”一定是我妈的。你知道,她是个“超级侦探”。我的坏事逃不过她的眼睛。
这个“大侦探”有超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但她还要照顾妹妹,这给了我犯罪的机会。
一个放假的日子,妈妈像往常一样带着妹妹出去玩,留下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出门前,我被告知在家做作业。我答应的很好,但是我以为妈妈出去了我会在家看电视。看着妈妈走进电梯,我安心的打开电视,看着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不知不觉,已经很久了。妈妈很快会回来吗?走到阳台上,正好看到妈妈领着妹妹回家。我赶紧关掉电视,坐在长椅上假装一直在做作业。妈妈回家问我看电视了吗,我一本正经地说:“是的,我一直在做作业。”我妈摸了摸电视,然后说:“哦,好像电视发烧了,不然这么热,你说呢?”听她这么一说,我只好“坦白”。
有一天,我在书房做作业。我以为电脑前几天已经修好了。现在会没有密码吗?试试吧。我打开电脑,发现真的没有密码!我喜出望外,开始玩电脑。妈妈回来吃午饭,我赶紧关掉电脑。妈妈问我玩电脑吗?我说:“我没玩。”妈妈像上次一样摸了摸主机。嘻嘻,这次我用风扇吹,当然不会烫了。没想到,我妈看到这里的风扇,就问我:“天气不热。为什么把风扇放在这里?”我听了之后,有点结结巴巴地说:“没什么...没什么。”妈妈看了看风扇,又看了看主机,又看了看桌上的电脑,心里明白了一大半。“你真的没看见吗?”看着妈妈严肃的脸,我知道不认错是不对的,于是我把“犯罪”的事实告诉了妈妈。
这个“福尔摩斯”真的有一套绝妙的处理方法,让我不得不重新做人。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三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解决这些奇怪的案件,我想首先是因为他学识渊博。比如“吸血鬼”案,福尔摩斯先生知道那些挂在墙上的南美土著狩猎工具有毒;其次,福尔摩斯先生观察细致。以下内容由边肖为您精心安排。请参考他们!
书中记载的案例有:《吸血鬼》、《栲栲案》、《雷神桥案》、《三个同事》、《狮蛮海》等。看了这些破案故事,真的很佩服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解决这些奇怪的案件,我想首先是因为他学识渊博。比如“吸血鬼”案,福尔摩斯先生知道那些挂在墙上的南美土著狩猎工具有毒;其次,因为福尔摩斯先生有细致的观察,比如在“雷神桥案”中,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石桥栏杆上的小标记;最后,由于福尔摩斯先生具有灵活严谨的思维和推理能力,在应有的知识和仔细观察的基础上,福尔摩斯先生甚至将最小的细节和线索联系在一起,最终使案件大白于天下。福尔摩斯先生也很勇敢。在“三人同姓”的情况下,他和美国杀手的较量真的让人为他汗津津!
福尔摩斯先生的助手和朋友是华生,每次他破案的时候,华生还在疑惑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就已经有了计划。
《夏洛克·福尔摩斯历险记》出自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和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之手。小说的主人公是著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在作者笔下冷静、勇敢、聪明,所以这本书很吸引我。
这个寒假我已经读完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很多人,包括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华生医生,摩斯坦小姐,其他侦探,琼斯…
从这本小说中,我了解到福尔摩斯喜欢打扮成别人;他有时不顾疲劳出去寻找线索;他观察非常仔细,能注意细节,推理相当准确;它非常精通化学...
看完这部小说,我也知道有些人为了别人杀人,有些人因为报复而犯罪,有些人是小偷。各种犯罪都会发生。犯了罪的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所以一定要做一个好人,不要随意害人,不要偷东西,不要做强盗和杀人犯。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四
《福尔摩斯全集》里有很多小文章,比如《血字研究》、《冒险史》、《四个的标志》等等。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短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这本书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研究》。
《血字研究》中,作者和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猜测作者刚刚从阿富汗回来。福尔摩斯这样解释道:“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精神。很明显,他是军医。脸黑,手腕黑白分明,肯定是刚从热带回来。他憔悴的面容和虚弱表明他已经从长期的疾病中康复,左臂受伤,行动不便。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去哪里?只有阿富汗。”这段话充分显示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一个人能在一秒钟内观察到这么多东西,推理出这么多东西,真是不可思议。推理出这么多东西,说明他的知识多么丰富!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了。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买这本书来读。这本书真的很好。我建议你读这本书,它会给你带来新的感觉。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五
这本书讲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解决许多案件时的聪明和机智。讲述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让读者沉浸其中。福尔摩斯有点“奇怪”。他精通解剖学,是一流的药师,但从未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勤奋地学习一些科学,并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服用三次可卡因。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他从不紧张,从容面对困难,而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就退缩。
也许,是他的独特性吸引了很多读者。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六
小时候特别爱看侦探小说,很羡慕书里的大侦探,尤其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我很想成为一名侦探,戴上警帽,穿上绿色的警服,腰间系上“佐罗二十环”,迈着有分寸的步子在门口走来走去,等着人们向我报案,让他们破案...
唉!我不是真正的警察。谁来举报我?
来了,王奶奶跟我说:她家这两天一直跟黄鼠狼闹,打死了两只大母鸡,真让人心疼。
我立即召集了何伟、李明等一些孩子,组成“检测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到了现场,发现鸡舍内外都是带血的鸡毛,鸡舍里死了两只大母鸡。两只大母鸡让我难过,因为它让我想起了过去:
7岁那年,因为阑尾炎住院。王奶奶拄着拐杖,用毛巾包了10个热鸡蛋送到我床上。还有一次,我出去帮王奶奶称了两斤韭菜,奶奶逼我吃了两个大鸡蛋。今天这只大母鸡被黄鼠狼咬死了。我必须抓住它,惩罚它。
我小心翼翼的问王奶奶黄鼠狼偷鸡的事。原来黄鼠狼白天躲在柴堆里,在草堆下养神,晚上出来办案。它的身体很薄,可以用一个洞钻进钻出。它从鸡舍的通气孔进去,抓起鸡就往外拉。如果拔不出来,它就咬断喉咙,试着喝了十几口血,吃了几块好肉。当它的主人到达时,它已经不见了。
根据实地调查,我们制定了抓捕计划,然后分头行动。
我们在鸡舍的通风口上放了两个老鼠夹子。夹子用绳子绑在树上,鸡腿用作夹子上的诱饵...
深夜,我们的探测队成员手里拿着手电筒和长矛蹑手蹑脚地来到现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李明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看了看闪烁的电子表,已经过零点了。我轻轻拽了一下小明的裙子,叫他振作起来。
这时,猪圈的墙上闪过一个黑影,像一只又大又瘦的猫。它径直跑向鸡舍。它一进鸡舍,就有一声尖叫…
黄鼠狼偷鸡被判死刑,活该。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七
寒假期间,我读了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这本书很精彩。他的魅力只有你看了才能充分体现出来。看完之后,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书中关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一段话也让我有了很大的感触。书上说:“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里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时,他会反复思考几天甚至一周,重新组织他所掌握的各种情况,从各个角度审视问题。他不会停下来,直到他到达水底或者确信他正在寻找的材料不够。”正是艰苦的工作造就了福尔摩斯。
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典的推理和激动人心的过程,以及悬疑的谜题不断冲击着我阅读时激动的头脑。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里,你会发现似乎没有人是杀人犯;在《四的标志》中,你会以为一开始会有四个杀人犯,直到故事结束,你才突然意识到只有一个罪犯。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像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团解开之前,你永远无法充满信心地判断出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不断联系,我的心也在不断收紧,吸引着我们继续阅读。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让我们睁大了眼睛。
当华生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时,他对福尔摩斯感到惊讶,因为福尔摩斯在第一次见到华生时就知道他去过阿富汗。但是,沃森在吃早饭的时候,注意到一篇文章说要仔细观察生活,说一个人的指甲、袖子、靴子等。看得出他做了什么。华生见此,扔下杂志大叫:“这篇文章绝对是胡说八道!我想把这篇文章的作者放在火车上,把乘客的工作都告诉他!我愿意打赌!”“那你输了,”福尔摩斯说道。“我写了那篇文章。其实我是私人咨询侦探。侦探有事找我。我不用出去就知道该怎么做。我的观察推理能力很强!刚认识的时候我说你是阿富汗人,你忘了吗?”.....这说明培养细致的观察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多么重要。那么,应该如何培养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在课堂上,你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知识点,然后迅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你学到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做作业的时候千万不要咽下去,没看懂就写。你必须认真收集题目中有用的信息,仔细考虑,然后你就可以一蹴而就,既能提高效率,又能提高准确率。以日常生活为例。每天都要有计划,一件事做不完,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只是坐在那里发呆,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里能每天都损失很多时间?人的一生一定是有秩序的,不能用眉毛和胡子去把握,否则会被不分善恶的人所欺骗,甚至不会明白自己一辈子都在做什么!
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八
去掉不可能之后剩下的就是真相,尽管很难相信。——铭文“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一个略带孩子气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让我在看书的时候微微一顿。我正想回答,却瞥见了我还没看完的那本书。我轻轻把书拿给哥哥,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看完这本书,你就知道了。”弟弟眨了眨眼睛,好像没听懂。接过书后,他小心翼翼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福尔莫司……”
是的,就是他,我的偶像,最伟大的侦探...六英尺高,一双灰色的眼睛,闪着神的光,而且他的身体极瘦,所以他很高;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外表非常机警果断;他的下巴方方正正,很突出,说明他是一个很有毅力的人。一根拐杖,一根烟斗,一件正装,一套普通的戏服,都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带着他“知山有虎,宁在山中行走”的精神,冲进贼窝探查敌情,抛开自己的生死,只为弄清真相。这样的大无畏精神怎么可能不被人敬佩,不被人渴望呢?
《血字研究》一个很短的案例,充分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因为短,显示了福尔摩斯高超的推理能力。另一方面,这个案例也是沃森理解福尔摩斯的开始,也是读者理解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再说他是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完美,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既有精通的一面,也有无知的一面。虽然不完美,但更贴近生活,让人觉得他是这个世界的一员。他个性鲜明。他会为了一个简单的目的在实验室学习几天,他会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当他遇到案子的时候,他会很激动;什么都不做的时候,他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个理想主义者,从不在乎金钱和名利。他活得自由而精彩。他为自己而活。
夏洛克·福尔摩斯陪伴了人们一个多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为什么?从福尔摩斯自己在《最后一案》中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摆脱莫里亚蒂的祸害,那么我宁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一点也没有浪费生命。如果今晚我生命的旅程结束,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死去。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很清新。在我处理过的一千多起案件中,我相信我从来没有在错误的地方使用过我的力量。”
这是他,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尽管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激励了许多人。当读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时,一颗理想的种子埋在我的心里——成为一个维护正义和促进真理的人,我希望这个世界会不那么邪恶和友好……
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天空,给人带来光明。即使稍纵即逝,那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留在人们心中。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九
无论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写作文的经历,所以都很熟悉。写作是一种口头活动,人们用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感受。为了让你写作文更容易、更方便,下面是边肖整理的一篇500字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12岁的时候读了很多侦探小说,同时也认识了很多侦探小说中的人物,比如江户川·柯南和小金田一...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福尔摩斯。我佩服他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和敏锐的观察能力。因此,我想成为一名侦探和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时候,只在和华生握手的那一刻看到华生是阿富汗人,而且还是军医。沃森目前很惊讶。福尔摩斯看到了华生惊讶的神色,于是他笑着说:“你似乎很惊讶。我来说说我是怎么看到这些线索的!你左肩中枪,脚受伤。拄拐杖不方便。我觉得大部分人脚受伤了应该马上坐下。然而你立正站着,久久不肯坐下。和我握手时,你的手很有力。从这几点可以判断你是军医。我知道每个地方每个国家的土壤质量,所以从你裤子上的泥印可以看出你是阿富汗人,因为只有阿富汗的土壤是火红的。虽然其他国家也有这种土质,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像阿富汗一样红。听了我的推理,你可能觉得这并不神秘。看来如果不谈过程,就会给人留下好印象……”我不禁佩服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和观察能力。
我想成为夏洛克·福尔摩斯不仅仅是因为我钦佩他的推理能力和观察能力,还因为我认为侦探一路上对囚犯的追求太刺激了。
我真的想成为夏洛克·福尔摩斯!只要我努力,积累了很多经验,这个愿望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我和福尔摩斯过一天作文【通用10篇】一十零
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记》,第一集《修道院学院》,教会了我思考,团结一心,助人为乐。他试图收集线索来破案,福尔摩斯仔细观察了帕默轮胎的痕迹、撬门的刀子的线索、德国老师的烟袋和烟草。通过这些线索,他们只要不灰心就能破案。我一定要像侦探一样思考,和福尔摩斯一起发现真相,像福尔摩斯一样运筹帷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