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精选5篇】
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工作学习中都写过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写作可以分为限时写作和非限时写作。以下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作文[5篇文选]。以下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欢迎阅读收藏。
读书的作文【精选5篇】一
我有一个普通的书包,这是我今年开学时爸爸给我的礼物。它和我在一起还不到一年。
我的书包是粉色粉底,上面印着蓝色的图案。看起来简单大方,一点也不花哨。书包外面有四层不同大小的口袋,中间隔着水晶一样的白色拉链。两边各有一个淡粉色的网兜,一边用来装水杯,另一边用来装毛巾。书包背面有两条又长又大方的背带,手感柔软,非常舒服。在书包的“头”上,也有一条小带子穿过。让我更容易提起。书包顶上有一只小棕熊,仿佛在对我说:“小主人,你要好好学习!天天被肚子大的伙伴嘲笑,伤自尊!你不好好学习,我就不伺候你!”
打开我的书包。我的公交卡、尺子等等在一楼。它们在里面非常安全,不会脏。二楼有我的衣服,是我奶奶为我准备的,怕天气突然变冷。三楼有我的英语、语文和数学书。他们在里面很安全。就算不小心弄了点水也不会湿。在三楼,他们享受着不被其他东西“挤”的乐趣。四楼放着我的本子,铅笔盒,课外书和其他科目的书。这一层也是我经常“光顾”的一层。
书和文具是我学习中最重要的工具。书包就像工具箱一样,给我留着。等我学习有了一点进步,我会默默的看着!因为,我的进步离不开它的功劳!
读书的作文【精选5篇】二
我的新书包是我妈妈出差时给我买的。一直保存在我的书房,没有用过。这一次,新学期开始,我就带着它去上学了。
在我背回来之前,它是我心目中最漂亮的书包。我背回学校后,它成了所有同学心目中最漂亮的书包。我的新书包是一个橙色的书包,上面简单的印着一些小花,穿着校服背在背上,让我看起来像电影里的小学生。也很奇怪,它一入学就成了所有学生眼中最漂亮的书包。
我的新书包不仅好看,而且非常容易使用。可以装进我的日常课本,也可以装进我的水杯和铅笔盒。而且水杯和文具盒的位置还是分开的,这样我就不会因为放错地方而拉不上拉链了。反正每个位置都是固定的,分开的。我的新书包最里层有一个小口袋。这个小口袋还是锁着的。我妈妈告诉我,我可以把我的一些小宝贝放在里面。我还没有放任何东西进去。生完孩子我就要用那个姿势了。
还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新书包是用防水材料做的,也就是说我不用每次上学或者放学的时候都带着伞,或者下雨天不用带伞。反正不会湿,书包里的东西都会保护好。我记得背上新书包第一次下雨的那一天。我真的很害怕。我没带伞。我想淋雨的事实并没有让我担心,但当我想到我的新书包很快就会被雨淋湿时,我哭了。我一路跑着躲雨,一路哭着。还好雨帮我遮住了眼泪,才不会被别人嘲笑。第一次回家不是擦头上的水,而是看书包怎么样。直到那时我才知道我的新书包是防水的。
读书的作文【精选5篇】三
今天是星期天。我和妈妈打算去第二书店读很多书。五分钟后,我和妈妈像两只快乐的小鹿一样快乐地出发了。
当我到达书店时,我和妈妈都在寻找我们最喜欢的书。过了一段时间,我妈找了一本杂志书,我真的很努力的帮自己找了一本梦寐以求的书——《聊斋志异》。我和我妈正要坐下来悄悄拿起书看的时候,发现今天来书店学习的人特别多,连座位都坐满了,还有好多人站着看!所以我和妈妈只好站着看书。每个人读书都像种在坑里的萝卜。
这时,我们想了想。我们可以坐在那里看书。让我们去那里看看。到了那里才知道也很挤,像车道上的车队集市一样挤。我和妈妈不得不回到刚才站的地方。我和妈妈原本天真的以为下午书店会宽敞很多,谁知道,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书店里还是人多,大家都不愿意放下书,还在孜孜不倦的看书。“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忍不住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喜欢看书的人真多!"
3点45分,书店里的人才陆续走了。我和妈妈同时看完时间后,妈妈对我说:“10分钟后回家?”我无奈地对妈妈说:“好吧!”
四点,我和妈妈依依不舍地回家了。因为我太喜欢看那本书了,我妈妈给我买的。"书籍是通向彼岸的船只."阅读,它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读书,它丰富了我的词汇量;读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做人。读书真的很有趣!我下次再来。
读书的作文【精选5篇】四
书是每个人的老师,书是每个人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珍惜书籍,让它们伴随我们一生。
我记得有一次,天气晴朗。鸟儿啁啾,仿佛在唱一首美丽的歌。小花也绽开了迷人的笑脸。我和妈妈打算去书店买一本练习册。当我走进书店时,我被书架上一些有趣的书吸引住了。于是,我坐在两排书架之间的过道里,津津有味地看着。看了一会儿,我妈催我和她一起选练习册。因为我完全沉浸在书中的场景中,没有注意到妈妈说的话。而我妈以为我跟上她了,就去选了练习册。我妈选了练习册准备账单的时候,发现我没跟上。妈妈太匆忙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我妈想起了我读书的地方,就开始找。终于,妈妈找到了我,我还坐在那里津津有味的看书!我妈拉着我结账,我却无动于衷,苦苦哀求买几本书带回家看。我妈受不了我的软硬泡,最后同意了。我的心比吃一罐蜂蜜还甜。回到家,我坐在书桌前,兴奋地看着它。
我记得还有一次,我马上要上钢琴课,妈妈让我练琴,怕我上课不及格。但是我在看《秘密花园》,根本不忍心练琴。我让我妈让我再看五分钟。过了一会儿,这五分钟过得和一秒钟一样快,但我还是想看一会儿。我开始磨蹭。时光流逝。还在全心全意看书的时候,妈妈突然说:“快去上课,要迟到了。”我匆忙去上课,但我没有练习钢琴。而且我那几天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看书了,所以。后果可想而知。我没有放任何音乐。回家后,妈妈说:“如果你这么久没看这本书,就不会这么糟糕了!”我极度沮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些是唱歌,有些是跳舞,但我最大的爱好是阅读,因为阅读可以增加人的知识。我要书永远陪伴我。
读书的作文【精选5篇】五
《狼王之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展现了母爱的伟大,展现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目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候人们会把忘恩负义的人称为“白眼狼”,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人们才会“围剿”它们,但是自从看了《狼王之梦》之后,我对它们的看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喜欢它,因为它说一只名叫子兰的母狼想实现她丈夫未实现的愿望:为王位而战,并培养一只强壮的公狼和一个美丽的女儿。结果,她的儿子一次又一次地死去。后来她保留了少女身上下来的黑桑葚的血,用最后一根咬金鹰的脖子,和它同归于尽。
其中,为了保护自己的二儿子蓝魂,子兰不得不忍痛把儿子从放兽夹里拉出来,但猎人看到了愿意把它放在自己手里的生意,便紧追不舍。速度快如狼,距离突然拉开。但是子兰不小心折断了他的脚,变成了一只断了脚的狼。但是当他看到猎人追上来时,他凶猛地扑向猎人,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紫岚走到儿子的尸体旁,用手掌摸了摸儿子的尸体,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夜色中...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连儿子的身体都不愿意为残忍的猎人剥下狼皮,挖出跳跃的狼心!
要知道,狼不仅邪恶、狡猾、血腥,而且善良!而善良是因为母爱而生的!这就是我改变对狼的看法,喜欢狼的原因!